作者:入潼关
大众印象中的龙舌兰酒,大多是金黄色到琥珀色之间的液体。实际上,刚蒸馏完成的龙舌兰新酒,是完全透明无色的,市面上看到有颜色的龙舌兰都是因为在橡木桶中陈年存放,或是因为添加酒用焦糖的缘故,这才加深了颜色。
至于龙舌兰酒,并没有最低的陈年期限要求,仅仅是按照陈年的方式进行分级分类。因此我这里制作的白色龙舌兰,就属于则是完全未经陈年的新酒,但是酒香上丝毫都不逊色。
这个首领面沉如水,看上去还是相当有城府的,就这个卖相也称得上是个合格的领导者。然后他身后的三个手下,就没有这么好的修养了。
两个坐在他身边的手下一看就是老酒鬼,鼻子不停地翕张,眼神满是陶醉于酒精的神色。而那个门边放风的伙计,也悄悄地往这里凑近,生怕喝酒的时候被遗漏在外。
眼看手下吞口水的声音,都快大过门口风力发电机的声响了,他也只好先压下话柄,勉强一笑道:“老板,你这里的酒不错啊!那我就不客气了!”
随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显得豪气十足。他的手下见领头的喝了酒,也忙不迭地纷纷饮下,一刻都不敢耽误。
我见他们一口干了龙舌兰酒,控制着笑意问道:“怎么样?小店的特色还够劲吧?”
首领的脸色瞬间涨红,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够……够劲……咳……”
随后竟然强行把咳嗽压了回去,一点都不露怯。他的三个手下就差点了了,正在后面摇头晃脑地咳嗽,几乎要把肺咳出来。
我亲手酿造的龙舌兰酒经过了两次蒸馏,酒精度本身就不低,而未经过木桶成熟陈年的酒透明无色,闻着虽然香,味道却很呛,我自己都得掺水加蜜再享用。
更何况为了给他们一个下马威,我就故意端上了回味最冲的原浆。酒被他们这样不知底细地一饮而尽,我就不信他们还能趾高气昂地坐在那里质问我。
被我暗箱操作后,他们进门的锐气尽丧。首领本身倒是端坐无碍,他身边的手下可就都离心离德,光想喝酒了。
只见那位首领眼睛一转,忽然说起了似乎全然无关的事情,“咳咳……老板,你这个酒味道虽然大,但是口味真的好啊,比起十松庄的马尿强太多了!”
我给他们又各倒了一杯酒,神色自若地问道,“怎么说?十松庄的酒完全不行吗?”
领头的人摇了摇头,说道:“那地方就是一群种地的泥巴佬,经常卖给我们一些掺了水的啤酒,味道淡得都喝不出酒味了,喝多了还老得上厕所。”
在酒精的作用下,他身边的同伙也放下了拧眉瞪眼的凶狠表情,有些敞开心扉地对我说道:“就是就是。那帮人的心太黑了,我们辛辛苦苦抢来的货物,到他们那里都变成了老羊皮、破陶碗、烂铁皮,连半斤烟草都换不到。”
我心中暗骂道,一群强盗还敢说别人心黑?你一个劫匪居然还会碰到劫匪,这人莫不是个傻子吧?
我凝神一看,这个人身上很快就显现出了一个状态栏。
“人物名称:伦加泰·拉维哥多
派系:安德纳瓦拉派系,装填手之领
男性,生理年龄37岁又113天
幼年:自闭症儿童
成年:城镇私掠者
特性:冤大头、成瘾品痴迷、贪心”
而这个冤大头的属性说明是这样的——“拉维哥多容易受骗,因此商人们都很喜欢和他做生意。”
……这人还真的是个傻子啊!
我微微一笑:“这位客人,我的酒馆开在这里,喜欢喝酒随时可以过来,保证童叟无欺。”
只要带够了钱就行。
首领瞪了一眼岔开了他话题的手下,继续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老板,你这个酒馆我以前怎么没见过呀?”
我无奈地说道:“刚刚开张不久,你们来的算早的了。诸位经常经过这里吗?”
首领摇头说到:“这片戈壁寸草不生,平时哪里会有人经过,老板你把酒馆开在这里,生意怕是会很惨淡哟。”
他似有所指地说道:“你有着一份酿酒的手艺,何必呆着这个鬼地方。如果你愿意加入我们装填手之领,我一定向镇长推荐你成为镇上独家酒商!”
这是要招揽我?
我摇了摇头:“你这话说的就有点远了。我性格比较孤僻,还是一个人呆在这里好了。”
首领摇晃着酒杯,口喷着酒气说道:“老板,你可能对这片土地不太了解。那些试图走单帮的都死了,没人保护之下恐怕都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除非有我们这种城镇,靠着我们城镇守卫来保护你们的合法财产。”
我心中暗笑,你们的属性栏我早就看清楚了,明明你们就是一帮“私掠者”,说难听点就是专业抢劫的,还敢自称守卫?
我装作为难地说道:“不会吧……我这里一穷二白,谁会想来抢劫我呢?”
首领的眼神有着一种奇异的光芒——那是贪婪的神色,“老板,你这里的东西和破房子虽然不值钱,但是你这个人既会酿酒,还会组建发电机,这在荒原上就是最好的货物呀……”
我装作脸色一惊,“不……不会吧,那你们不是说十松庄还在附近做生意赚钱的吗?我就不能跟他们一样,老老实实做生意吗?”
首领面色如春风化雨:“那老板你有所不知了。十松庄的存在,不过就是我们默许的贸易点,负责给我们销货挣钱。但是他们的胃口越来越大,还敢私下勾结军刀水湾的臭海盗……”
他话语中的威胁之意越来越明显,终于到了图穷匕见的时刻。只听他寒声说道,“所以那群不自量力的人,已经跟着十松庄这个镇子一起,被我们杀光了……”
第303章 祸到临头
“……全杀了?”
整场下来,我第一次真正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由于伯内特那怂包的模样,我对他能惹上的祸事也没有做太高的估计,一直都以为是碰到心胸狭窄的强迫症劫匪,抢走了货物之后还想要灭口,才尾随而至酒馆的。
但是……
只见首领的语气阴测测地,表情眉飞色舞地向我介绍着细节。
“十松庄胆子太大了,真以为自己是什么重要的角色,竟然敢阳奉阴违。我们城镇守卫的眼线发现,这些家伙暗中和军刀水湾的贼崽子有联系,还试图出卖我们的人员信息换取酬金。”
“镇长得到了线报之后,就派我们第三守卫队去给他们一点教训。”
“到那边的时候,十松庄正在拿着赃款开派对,用大锅煮着走私来的罐头和香肠,在那里载歌载舞,旁若无人。”
说到这里,首领边上的老酒鬼也附和着。
“就是,可是没想到,这帮泥巴佬一边派人拿出私藏的武器动手,另一边还有人准备去通风报信,被我们抓了个正着。我们只好赶在他们动手之前,先下手为强……”
我双手扶在桌子上,似乎饶有兴趣地听着他们的故事,“武器?他们还敢藏武器?”
首领一拍桌子,怒喝道:“就是!我们放他们十松庄这条狗在门口,是替我们赚钱吆喝的,竟然还想要反咬我们一口!真是胆大包天!”
“那他们藏了什么武器呀?”我问道。
首领睁大了眼,做出一副不屑解释的表情,说道:“不外乎就是刀枪棍棒……不自量力……我发现村长那个老滑头的孙子,拿着武器从屋子里冲出来的时候,我下令动手了!这就是赃款赃物一并抓获!”
说完,他斜着眼不怀好意地看着我:“难道老板,你想给他们讨个公道不成?”说完,四个私掠者一齐把手放到了腰间的武器上,虎视眈眈地看着我,
我哈哈一笑,连忙摆手客气地笑道:“我就是一个开酒馆的生意人,连酒馆都管不过来了,哪管得了这么多的事情,无非就是身在酒馆里,多嘴一句而已。”
首领听完我的辩解,才把手从腰间队武器上移开,开心地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脸色通红地说道:“我就喜欢聪明人!要是那个年轻人脾气不这么臭,我们也没必要剜掉他的舌头,绑到火上面烤了……结果嘴里还骂骂咧咧不停地喷血,又把火给弄灭了。”
旁边的老酒鬼也端杯子一口喝尽,酒气上头了乍着胆子反驳领头人。
“老大,你说的那个不算什么。我碰到的他的小儿子,比他的老子脾气还大。小兔崽子死咬着我的胳膊,要不是我砸碎了他的脑子,脑浆流了一地……嘿嘿……估计还不肯松口呢……”
身后又冒出了一个人,也反驳着同伴:“你说的也不对,那个报信的才是最混蛋的。我拿枪砸碎了他的手肘脚腕,他还跟虫子一样在地上扭着,想要跑出去报信。这帮贼骨头真是死不足惜,走之前我看他用牙在地上啃着想逃跑,就把他牙也全砸碎了,他才瞪着眼断气了。”
头领不满地看了他一眼,对于吹牛逼一个比一个熟练的手下十分不满:“闭嘴!你们一个是拿枪的打空手的,一个大人打死小孩,有什么好得意的。能有我骗他们争先恐后喝下热汤,让他们肠穿肚烂乖乖去死厉害吗?!”
老酒鬼一听头领生气了,脾气瞬间消散于无形,谄媚地讨好道:“那当然是老大最厉害了!要不是老大你告诉他们,喝完十口汤没死的就放他们走,他们才不会那么听话。”
“啧啧,他们跟赶着投胎一样抢着喝汤,争到多喝了好几口都没发现,真是把我给恶心坏了。”
头领谦虚地摆了摆手:“这都是雕虫小技。如果说在这个荒原上,想要活下去有一万个难题,那么要让人去死,就有一万种办法。你们就会打打杀杀的,行不通的。”
然后他们身后的同伙露出一脸鄙夷之色,对着老酒鬼说到:“我看还是你最恶心,还把活人的肠子内脏掏出来,扔到锅里煮汤。我看着都快吐了,也亏他们能吃下去。”
门口放哨的同伙,轻蔑地笑了一声:“所以你们说的那些不过是特例,吓破了胆不都一样。后面那些女人不就乖得很,还不是被我们……”
我砰地一声将酒杯放在了桌子上,满脸堆笑地看着那位首领。
“那这位老大,我冒昧地问下……后来喝完十口有活下来的吗?”我一副虚心请教的表情问道。
头领摇着头说道:“抢在前面喝的男人都死光了!本来是有几个小孩,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挺了下来。可是那么小的几个小孩,抱着我的腿在地上打滚,嘴里喊着叔叔快救我,我这么心善的人……”
说完他比划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脸上满是狞笑,“当然是帮他们解脱痛苦了……”
“……全杀了?”我问道。
首领斩钉截铁地说道:“十松庄全体41个人,斩尽杀绝,就剩跑出来的这个!我们出来混的,讲的就是一个信誉,说杀人全家就杀人全家,少割一颗人头、少收一条人命,都不算全家!”
“老板,我再给你一次回答的机会,你见没见过这个人呀?”
我目光动摇地说道,“哎,几位大爷这是为难我啊……我说见过是如何?没见过又是如何?”
首领并没直接回答我,而是耐心地解释道:“老板,你有所不知。我们出来办事的,收取过路费、征收商人货物,叫做出白差,讲究的是出必有所归,拿了钱一般不杀人,大家好聚好散。而昨天那样接命令动手的,叫做出红差,兄弟们手上若是没见着血,回去也是要被剁手指的,大家都不容易……”
说完他神色为难地说道:“门外那个弟兄,昨晚就一个人都没杀,眼见是交不了差。我把话放这儿了,如果今天没发现还则罢了!如果被我们在这里搜出了余孽,那我们就只好借老板的人头,来保住兄弟的手指了……”
说完他把酒杯往地上一摔,大喊道:“不管老板你有什么来头,今天就看你老实不老实了……动手!”
几个手下一听此话,也知道图穷匕见的时候到了,纷纷摔杯掀桌,起身就要往屋里闯。
但是忽然间,屋内杂货间的大门也轰然被撞开,一个面如土色,两眼血红,宛如丧家野兽的人闯将出来,声音嘶哑地大喊道:“不用找了,我就在这里,和老板没有关系!”
说完他跌跌撞撞推开了愣着的匪徒,扑到了酒馆吧台面前,浑身颤抖地拍着桌板,声泪俱下地说道:“老板……给我来杯酒……我喝完就走……”
第304章 回家的路
伯内特骑着老骆驼,一身轻松地走在回十松庄的路上。
这一趟行商花了他半个月的时间,他最远走到了南边的杉树氏族,靠着多年以来练就的口才和积累的人脉,才顺利地和那群部落的野蛮人完成了交易。
这趟旅程,不仅换来了村里今后的食盐、药品,还从那群蛮子手里低价收购了宝石和机械零部件。这些东西都是野蛮部落袭击商队、据点抢来的货物,在他们手里根本就是明珠暗投,暴殄天物。
但是在这片荒野上,像他这样的文明人,只能依靠着野蛮人的力量才能生存下来,这真是莫大的讽刺。荒原上最值钱的是人命,最不值钱的也是一无所有者的命。
与其辛辛苦苦学手艺、学知识,还不如拿上枪出去抢一波挣得多,伏尸二人,血溅五步,随后高贵者和卑贱者具为泥土,这才是荒原上的主流价值观。杉树氏族那些野蛮人就是那样戴着石制的战争面具,前赴后继、悍不畏死,蝗虫般扑向财富之地,才换来了荒原上人人生畏的名气。
想起从杉树氏族换来的,那张狰狞的石头面具,伯内特就不禁想起了昨晚遇到的那个神秘的酒店老板。
明明是一个笑容满面的年轻人,看上去也没什么杀伤力,偏偏思维跳脱、下手凶残,眼神和身上都带着一股凛冽的气息,让人下意识地忽略了他的年纪。
……就比如一见面就拿着铁桌把人拍飞出去。这是正经人能够干出来的事?
“我这不是胆小怕事,我只是合理投资。”
伯内特小声地给自己辩解着,一边暗暗肉疼被抢走的零部件和蜂蜜、石面具,一边安慰自己,有着这么一座商道中间的酒馆,今后就可以少一番风餐露宿了。
伯内特只希望那个老板说的话不是在骗他,希望那个沙福……不对,那个不能提起名字的人大人,真的能给自己带来安全吧。
胯下的老伙计在连夜赶路中可能也犯了困意,走路的速度越来越慢,眼神也不自觉地盯着路边的新草,开始走不动道了。
“老伙计,再坚持一下。”伯内特拍了拍老单峰骆驼的脖子,“天亮前咱们赶回十松庄睡觉,我拿炒麦子犒劳你!”
这样的画饼其实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别说骆驼听不懂,就连伯内特也知道这就是吹牛。麦子可是酿啤酒的作物,要不是靠着拼命提供烟草和啤酒,十松庄里的老弱妇孺那么多,哪里能在势力夹缝里活到现在。
说道啤酒……真想喝一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