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孙大圣一生之敌?/我与七仙女不得不说的事 第59章

作者:东方快鸟

  与此同时,还要将傲来国”仰慕大唐文化,献上独角乌烟兽“的事上报,并在书中明言,要将独角乌烟兽献给父皇。

  自从汉朝时,董仲舒搞出那套该死的“天人感应说”,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就多了起来。李恪离开三年,带着只额上长角、毛发亮黑的奇兽回来,要是有人非得将它往“样瑞”身上套,就算父皇不在乎,底下人众口铄金,也是极其麻烦的事。

  另一个世界的历史上,欧阳修攻击狄青的一个重要证据,就是“有人在夜里看到狄将军家中的狗发光长角”,以此证明狄青就算现在忠心耿耿,将来也”可能会造反”。

  天人感应说在南北朝时期,极其盛行,以至于到了连蝗灾出现都不敢处理,认为是“天发警告”,灭蝗就是逆天而行的程度。

  也不想想,天庭都没了,谁还有心思来管你人间那些鸡毛蒜皮的事?

  程咬金直接让地方官,以百里加急的方式,将自己与李恪的上书送往长安。

  即便是百里加急,他们现在还在大唐东线海岸,一来一去,也要耗费一些时日。无事之下,李恪开始研究术法。

  一阴一阳谓之道。

  天欲化物,无方可变,乃置日月于其间。

  理论上,他现在体内同时拥有火德、土德两种灵气,已经可以开始“变”了。

  灵气与灵气之间的调节与融合,这就是“道术”的基本。

  好不容易等到圣旨颁布,地方官设下香案,李恪在案前跪下,谁知这旨中,对李恪前去看望皇兄的事一字不提,也没有催他马上回长安。

  圣旨中只有两件事,一件是封李恪为吴王,一个是赞赏李恪在海外弘扬我大唐文化,扬我国威,天子于长安赐下宝宅。

  并将李恪献上的独角乌烟兽,赐还李恪,再赐物万段,置于长安吴王府中。

  其它的倒还算了,最后这句“赐物万段“,让李恪心中打鼓,琢磨不透。

  地方官尽皆贺喜,纷纷献上殷勤,连程咬金都哈哈大笑,赐物万段,这可是太子才能够拥有的规格。

  历朝历代,对于封王和赏赐,都是非常讲究的。

  首先,单字封号的地位,要远远高于二字封号,是亲王才能够拥有的礼遇。

  而单字封号中,又以“齐、晋、秦、楚”为四大尊号,这是因为,齐国、晋国、秦国、楚国乃是春秋时期的四大强国。

  李世民自己在玄武门之变前,便是秦王,被他杀掉的弟弟李元吉则是齐王。

  或许就因为这个原因,李世民登基之后,未再使用这四大封号,即便是身为他嫡子的李泰和李治,都享受不了这个待遇。

  至于太子,那是国储,地位是超越于诸王的,自然也用不上这四大尊号。

  仅次于这四大封号的,便是周、鲁、赵、燕、吴、魏等,这些都是战国时的强国,在封号中属于第二档次。

  李恪此前的封号是蜀王,‘蜀“并不在春秋战国的四霸与诸强之中,虽是亲王,但只是第三档。

  他的三弟李泰此前的封号是越王,越国倒是战国诸侯之一,但封地偏远,可以说是化外之地,在南北朝时期,这个封号可以归在第二档,但是在大唐,同样也是第三档,和“蜀王”同一级别。

  也正因此,李世民将李泰从越王提至魏王,将李恪从蜀王提至吴王,都是“升格”了的。

  李恪心知,父皇在这一方面,其实是思虑颇多的。

  此前,他将李泰封为越王,封地遥远,就是要让李泰这个嫡子,不要去跟太子相争。

  而将李恪封作蜀王,蜀地紧靠长安,算是个好地方。但是以长安之势,必要时,想要攻下蜀地,简直是轻而易举。

  当年李渊答应要让李世民做太子时,就是告诉李世民,要将他的兄长李建成封作蜀王,这样,即便李建成日后不服作乱,长安也可以“轻克之”。

  如今,李恪升为吴王,却在长安赐府,这是帝王的恩宠,一方面地位明显提升,另一方面,还能够留在长安这种权利中心。

  不过这是另一个世界的史书上,李恪原本就有的待遇,不足为奇。要等到李治成为太子之后,他才会被打发到他的封地。

  当然,唐朝这个时候的封王还是实封,在地方上权利颇大,但被赶离长安,除非起兵造反,否则基本上就断了皇位的念想。

  也正因此,不管是升吴王,还是赐府邸,李恪都并不为之惊讶。

  唯有“赐物万段”,这是另一个世界史书上的李恪,绝对不可能享受到的待遇……这赏赐的规格,明显超越了任何一个亲王应该拥有的待遇!

  周围的那些官员,哪一个不精通名禄之道?大皇子谋反,是绝对不可能再提起来的了,二皇子早天,这位三皇子段下就是长子。

  如果只是升吴王,倒还算了,陛下亲自为他在长安开了一座吴王府,赐万段……这基本上就是太子了!

  一个个的满脸堆笑,殷勤巴结,恨不得将自己的女儿全都送到吴王殿下床上。

  莫说是女儿了,吴王殿下要是喜欢的话……他们的老婆也行!

  别说是他们,父皇这直接颁布圣旨,当着地方官员的面赐物万段的做法,连李恪自己也感到诧异。父皇不会真的下定决心,要立他为太子吧?

  毕竟,在太子位上无人的这个敏感点,以圣旨的方式,如此公开地表示帝王的恩宠,日后要是没让李恪当上太子……父皇自己都会无颜……

第107章 黔州的废太子

  事实上,从一开始,李恪在听到程铁牛说,是魏征向父皇建议,找自己回来时,就有些诧异。

  李格和魏征并没有什么来往,毕竟魏征是孤臣,不会随便站位。

  而幼时的李恪,虽然有心帝王,但却是非常小心的。

  李恪能够理解,会有一些臣子向父皇提到他,但没有想到那人会是魏征。

  如果只是历史人物中的魏征,倒还算了,《西游记》世界里的魏征那可不是普通人啊。

  李恪想了想,觉得先不去考虑这些比较好。

  他再一次向程咬金提及前往黔州的事。

  程咬金道:“这个、这个……”

  李恪笑道:“程将军,父皇的旨意,没有说不许我去看望已经被废的皇兄,可也没有说要我马上回长安。这用意,其实还是挺明显的,不是么?”

  程咬金苦着脸:“但是旨意里也没有说俺老程可以交差了,那按着派发给俺老程的任务,岂不还是要等殿下您到了长安,俺老程才能够算作交差?”

  李恪想了想,觉得好像父皇确实也是这个意思。于是道:“这个好办,我骑独角乌烟兽去,独角乌烟兽快,等我到了黔州,见过皇兄,再往北走。“

  “程将军你就沿长江,水路往上,到了汉水,我们在襄州会合。”

  程咬金一想,这个倒是不错。

  于是拉着他的手臂:“殿下,你可一定要到,你可千万不能诳我。”

  李恪笑道:“放心啦放心啦,我既然都已经回大唐了,还会在这里再跑不成?”

  见他这般说了,程咬金也是无法。原本想要给殿下派些兵马,但一来这样反倒拖延了殿下的行程,二来,派出的兵马只怕还没有殿下身边的那两个漂亮婢女厉害,当下也就算了。

  话又说回来,看到殿下带着的这两个婢女……程咬金觉得自己也有点想去求仙了。

  当下,李恪就带着两个美婢,往黔州去了。

  黔州在五岭以南,直到这个时代,虽然并入大唐国土,但依旧属于南蛮所居。

  即便是到了后世的明清时期,官员一旦被发配到岭南,都是一件惨不忍睹的事,更不用说现在。

  好在有独角乌烟兽,虽然不能腾云驾雾,但速度极快,又翻山过岭如履平地,即便是五岭这样的崎岖山路,也不在话下。

  只是为了方便,李恪与两个美婢,采用的依旧是“三明治”的骑乘方式。

  更为娇小的晴妹妹偎在他的怀中,禹姐姐则在他的身后,搂着他的腰来。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要是分开骑乘的话,再快的骏马,也比不上这乌烟兽的速度。

  就这般,翻过五岭,一路来到黔州,进入州府,先去见了本地刺史。刺史得知三皇子殿下到来,不敢怠慢,立刻出迎。

  与重文轻武的宋朝和更后面的明朝不同,唐朝依旧有着“出将入相”的传统,地方上,刺史的权力也是非常的大的,虽然无法管理府兵,但却控制着地方兵马。

  李恪日后要是无法成为太子,到了封地,所治之地州府的刺史权柄,也将全部归于他一人。虽然比不得汉朝,但也远不是后世宋、元、明清时各种“虚封”可以相比。

  当然,由于黔洲这种地方,条件实在太过恶劣,即便到了这种地方做刺史,大多数人也是想着要想办法疏通门路,尽快调离。

  黔州刺史得知三皇子殿下是来探望大皇子的,忙亲自领路。不多时,来到城外一处庄园,只那庄园,占地面积不小,相比起城中建筑,更显豪华。

  见李恪抬头看向那华美庄园,刺史赶紧道:“殿下,大皇子虽是流放至此,但、但那个……宫中也曾拨了大量银两,说是要加强本府各类土木……这个……”

  李恪见他惶惶不安,于是低声道:”放心,本王明白,不会说出去的。”

  皇宫拨过来的钱财,说要加强黔州的土木建设,这刺史又不是傻瓜,怎么还不明白皇上的真正用意?但是这笔钱能用不能说,一来,既然是宫中拨出,这是避开了文武百官,显然不合制度。

  二来,李承乾已经被废,成为了庶人,他是被流放过来的,这里又不是他的封地,当地官员本来应该对他囚禁监视,像普通流犯一般对待……但大皇子就是大皇子,黔州刺史又没有吃错药,哪里真的敢为难大皇子?依旧得好生供着。

  往那华丽山庄看了看,刺史道:“殿下,本官就……”

  李恪点头道:“多谢领路,你们请回吧。”

  刺史松了口气,毕竟,供起来是一回事,跟废太子扯上关系,就是另一回事了。

  刺史带着身边官员匆匆去了。李恪自己带着两个美婢来到庄前,投名拜贴,守门的武士接过拜贴,疑惑地打开……毕竟敢来看望被废的太子,也是一种勇气。

  紧跟着便动容,匆匆进入庄中,不一会儿,一名文士出来,看到李恪,赶紧拜道:“三皇子殿下。”

  李恪道:“皇兄可在?”

  那人忙将他领入内中,道:“已经通知了郎君,正在内殿等候。”

  李承乾如今已经是庶人,李恪无所谓,依旧以“皇兄”相称,他却只敢将自家主人称作郎君,不敢再以“殿下”相呼。

  李恪点了点头,又问:“皇兄身体可好?可还安康?”

  那人苦笑着,唉声叹气,也不说话。

  李恪心知,怎么也不可能真的“好”,当下只是点了点头,穿过大殿,脱了外袍,交给宫晴月,让两个美婢等在这里,自己进入内殿。

  到了内头,见里头酒气四溢,一批歌女近乎赤裸,在靡靡之音下跳着艳舞。酒案后头,李承乾满面消瘦,目带红丝,左手握着酒杯,一看到他,右手一拍桌子:“三弟,来,跟我喝酒!”

  李恪来到案前,双手拇指竖起,彼此相对,左手伸掌,右手握拳置左手心。他对着李承乾,缓缓下拜:“皇兄……”

  “还皇什么皇!”李承乾想要跳起,却一个踉跄。身边侍女慌忙上前扶他,却又被他狠命甩来。

  李承乾一瘸一拐地,绕过酒案,猛地一拍李恪胳膊:“好你个李恪,一走就是三年,这三年里,连你的一点消息都没有,到如今,我这大哥出了事,你、你他娘倒是唯一一个……他娘唯一一个来、来看……”

  再拍了拍李恪肩头,转身哽咽:“来,我们喝酒!“

第108章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原本应该一人一案,李承乾直接拉着李恪,同案坐下。

  “我们喝!”也不要旁边人倒酒,他自己提着酒壶,拿了个空杯子放在李恪面前,将酒壶往杯中倒去。

  琥珀般的美酒,在杯底汩汩地往上涨,酒香四溢,晶莹剔透,一望就知道是好酒。

  李恪坐在酒案靠着窄边的位置,席地而坐,看着李承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