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806章

作者:南希北庆

  接下来,皇庭就要给出对这场官司的判决。

  阴霾的天空,象征着在场许多人的心情,虽然他们已经知道判决结果,这也是他们答应的,但这并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因为他的特权最终还是屈服在规则之下,虽然这是缓兵之计,但他们心里清楚,这也是无奈之举。

  不过有个人的脸上,绽放着笑容,就如腊月里的梅花一般灿烂。

  这个人就是张斐。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面带微笑,向大家打了一声招呼,然后便宣布开庭。

  “经过本庭长参考双方的供词、证据,所涉及的律法,以及与双方的协商,已经得出最终的判决。”

  说罢,张斐低头看了眼文案,然后抬起头来,道:“首先,一份违法的契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从原则上来讲,应该是不具备的。但是我朝律法对于契约的两大原则都是继承唐律,其一,官有政法,民从私契。

  其二,诸出举,两情合同私契。

  这两大原则,表明政法不应轻易干预民间立契,其中就包括是否签订借贷契约的自由性;与何人签订借贷契约的自由性;借贷契约签订内容的自由性;借贷契约履行方式的自由性。以及签订契约的自愿性和平等关系。

  任何契约如果违反这两大原则,必将不具备法律效力,比如说强制、胁迫、欺骗,等等。”

  范镇、苏辙他们一听,顿时就傻眼了,这是我们商量的结果吗?

  你这又是夹带私货啊!

  又听张斐继续言道:“基于这两大原则,我们再来审视白契的合法性,如果一份白契是被迫签订的,它将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双方自愿签订的,符合契约的两大原则,那么它就将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这白契违反税法,那就是属于逃税的问题,这与契约本身具有的法律效力是毫无关系的。

  官府可以追究当事人逃税的责任,但不能否定契约本身所具备的法律效力,正如控方所言,这将破坏官有政法,民从私契的原则。

  本庭判定,控方胜诉,在不违反契约原则的情况,白契依旧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逃税的问题,虽然是这场官司的起因,但并不在这场官司争论的要点。本庭长也无法给予任何判决,不过在本庭长的协商下,控辩双方已经达成共识。

  税务司将保证,不再有任何滥收契税的政策,同时尽量简化百姓办理契税的手续,本庭长也要再强调一遍,关于滥收税是属于违法行为,百姓若是遇到,应该保留证据,然后及时上皇庭申诉。

  但同时,拒缴契税,也是属于违法行为,不过官府答应给大家一个补交契税的机会,并且决定在未来一年内补交亦或者新缴契税,都将减半,也就是说,百姓只需要缴纳百分之二的契税。

  控方也答应,将会补交契税。

  我们皇庭非常欣赏税务司和官府的保证,也决定给予一年的豁免期,在这一年内,税务司将无权追究任何人在任何时期签订白契的逃税责任,但是在一年以后,无论什么时候签订的白契,只要涉及逃税,一旦被税务司查到,我们皇庭也将会给予相应处罚,所以,我们还是希望大家尽快去税务司补交契税。”

第六百一十二章 堂下何人,为何状告本庭长

  以往张斐的判决,对于百姓而言,就如同久旱逢甘霖,总是能够得到掌声与鲜花,但是这一次判决,院内院外相对比较安静,这似乎也出乎许芷倩的意料,她不禁抬头看去,但见院外的百姓,都略显失望。

  原因很简单,逃税不是地主的专利,百姓也逃税,尤其是这契税,因为对于百姓而言,这是比较好规避的税,而不像两税,只要你有户籍,基本上是逃不掉的。

  要知道北宋土地交易是非常频繁的,如果仅限于地主之间的交易,也不可能这么频繁,也是有很多普通百姓,通过在工农商业方面的努力,赚得一点钱,然后去购买田地,契税也会加大百姓致富的难度。

  他们的期待是,白契具有法律效力,但同时免除契税,再不济,就免除之前白契的契税,之后大家再缴契税。

  可没有想到,就只是免除一半的契税,而代价就是必须补交契税,无论如何,这都是要出一笔钱啊!

  这与他们的期望,相差不小。

  不过张斐并未等着掌声与鲜花,他还是照例向检察院问道:“检察院可有什么异议?”

  苏辙似乎在思考什么,微微一怔,瞧了眼张斐,纠结片刻,旋即起身道:“假设一个谋反之徒,向民间购买兵甲,且符合张庭长说得两大原则,那么这份契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张斐稍加思索后,便道:“只要符合这两大原则,都具有法律效力。”

  此话一出,大家猛地一怔,皆是惊讶地看着张斐,你是疯了吧?

  四小金刚、许芷倩也都惊诧地看着张斐。

  造反还具有法律效力?

  苏辙也是一脸懵逼。

  随后张斐又道:“正是因为双方契约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提供兵甲的商人,亦是从犯。但如果说,商人是被胁迫向谋反之人,提供兵甲得,只要他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点,那么这份契约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从司法来看,二者可能就不属于合作关系,皇庭是可以判商人无罪的。

  就这个问题,本庭长可以再多说一句,刑事诉讼是要高于民事诉讼的,因为国家和君主的利益是高于个人利益的,而谋逆是十恶之罪,更是最高等级罪名,商人在这个官司中,可能是无罪的,但是可能也会面临巨大的损失,因为朝廷是肯定要将所有的赃物没收,当然,这只是有可能,如果真的发生了,还得具体分析,但原则是不变的。”

  苏辙听罢,道:“多谢张庭长的回答。”

  说罢,他便坐了回去。

  而那边范镇也是在低眉沉思着。

  虽然这个结果,他们是早就知道,但是张斐的这个判决,还是令他们既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又心有困惑。

  因为在这个判决里面,涉及到一个契约原则问题。

  张斐虽然是依律判决,但其实他对于契约原则的解释,是以前没有的,也是《宋刑统》从未有过的内容。

  比如说“官有政法,民从私契”,这句话的意思与张斐解释的差不多,《宋刑统》也是要表达这个意思。

  但是张斐却将这两个原则,作为契约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甚至是唯一,这个就是《宋刑统》没有的东西。

  虽说政法与私契是两条平行线,但是,当下是一个官本位制度,最终还是官员说了算,如果皇庭判定白契由于逃税,不具备法律效力,大家其实也没话说。

  没有人觉得这是一个错误的判决,到底政法还是要高于民间私契,官就是比民大。

  但是,经过张斐的解释,就真成两条平行线。

  这可是非常关键。

  根据张斐的判决,一份契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只是在于自由性,公平性,平等性,只要符合这几点,这份契约就具有法律效力,与它是否违反政法,并无太多关系。

  虽然范镇也就是利用官有政法,民从私契来解释白契的法律效应,但是对于他而言,这只是一个理由,而不是一个原则。

  这其实也是张斐与当下官员不同的一个点。

  其实宋朝司法制度,是比较完善的,要定罪,就必须要索引律例的,也就是鞠谳分司制。

  但是关于律例的索引,多半仅限于官府内部的讨论,对外的判决,一般基于儒家道德,得判出有名,讲道理,占领道德制高点。

  而张斐则是更偏向于,律例的引用和解释,道德只是在量刑的时候,提那么一句嘴。

  然而,他们并不知道的是,其实张斐促使这场官司的主要原因,并不是那一点点契税,而是给出这个契约原则。

  因为张斐是要让经济中心,从农业转向商业,亦可以说,将农业商业化,从商业中将税收上来,避免与乡绅、大地主发生直接矛盾。

  既然是要追求商业,那么契约法就是重中之重,只有完善的契约法,才能够促使商业发展,也便与税务司调查取证。

  在宣判后的第三日,皇庭就发表一期法报,公布详细的契约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交易原则。

  根据这三个原则,后面又给出具体解释,就是规定契约是一种合意,必须全部事项取得合意,契约方始成立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契约中所有各点意思未全部趋于一致,在发生疑问时,应认为契约未成立。

  同时还给出契约拟定建议。

  其中有最为关键的一条,就是皇庭建议签订契约的双方亦或者各方,应在契约写明债务承担事项,如不写明,将由皇庭酌情判定。

  检察院。

  “检察长,检察长?”

  陈琪朝着手拿法报,怔怔出神的苏辙喊道。

  苏辙猛地一怔,“你们说什么?”

  陈琪愣了下,旋即道:“我们只是想问检察长,你对这契约原则怎么看?”

  苏辙眉头一皱,突然伏案,执笔在纸上写出一张状纸来,然后交给陈琪,“你们立刻将这道状纸,送去皇庭。”

  陈琪眨了眨眼,又拿起状纸一看,惊呼道:“检察长要控诉皇庭?”

  其余检察员听罢,也是大吃一惊,纷纷围了过来。

  苏辙紧锁眉头道:“这契约原则,违反了任依私契,官不为理的原则。法报上面的这个契约原则,将会赋予皇庭强大的权力,去介入民间交易,这我们不能坐视不理,必须行使检察权。”

  王申道:“就算如此,检察长不应先张庭长沟通吗?”

  苏辙稍稍犹豫片刻,叹道:“在律学方面的造诣,我是不如张庭长的,他既然敢这么做,自然是有他的理由,如果私下沟通的话,只怕我会被他说服,但是在别人看来,又有可能检察院与皇庭狼狈为奸,还是公开审理比较好,这也能让百姓更清楚知道这里面的缘由,以及我们也得给予张庭长警示,他不能随意赋予律例原则和解释。”

  张斐已经不是第一次给解释,赋予原则,虽然他没有改变律例,但是他的原则和解释,等于是将律例的本意改了。

  宋朝官员对于律例也是非常看重的,也都认为不应该随便改动。

  王申稍稍点头,似觉苏辙的考虑也很有道理。

  于是乎,检察院立刻就这份法报,向皇庭提起诉讼,控诉法报上面的契约原则违背任依私契,官不为理的原则。

  四小金刚得知这消息,也是大吃一惊,这检察院是疯了吗,竟然控诉我们皇庭?

  我们又是裁判,又是选手,你检察院拿什么赢?

  但张斐却是笑而不语。

  许芷倩问道:“难道张庭长已经料到检察院会来控诉我们?”

  四小金刚立刻都看向张斐。

  张斐摇摇头道:“我并未有料到,我只是认为苏检察长的律学造诣,又是更上一层楼,进步可比你们要快,至少你们并没有对这法报的内容,提出任何质疑。”

  蔡卞诧异道:“难道法报的内容真的有问题?”

  张斐道:“从司法角度来说,这绝对有争议的余地。”

  蔡京问道:“那我们如何应对?”

  “接!”

  张斐笑道:“检察院的这番起诉,对于公检法而言,是利大于弊,我们不但能够从中获益匪浅,同时也能够补全我们公检法的制度。”

  补全制度?

  四小金刚和许芷倩都是一脸困惑。

  而此时检察院起诉皇庭的消息,已经传了出去,可真是令人是大跌眼镜。

  因为大家都不觉得这原则有什么问题,即便有问题,也不至于检察院直接控诉皇庭,要知道之前检察院与皇庭一直都是非常有默契的。

  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不管发生了什么,这个瓜是必须吃啊!

上一篇:港岛家族的诞生

下一篇:返回列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