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系统不正经 第1198章

作者:疯神狂想

既然知道那位摊主的家族,有着大批量出土文物,陈文哲自然不想这批文物流散开来。

所以,如果古墓之中的东西真的齐全,他还真不介意支付百亿买下来。

可一座古墓到底陪葬了多少东西,还真说不清楚。

他就只能按照西周时期的墓葬规格来推断,这样一些必须之物,就必不可少。

“我要买,就买全套,只是一些青铜器和石棺石椁,肯定不行,最起码陪葬的陶器、玉器、金器都要存在。”

陈文哲也不想太过算计,所以有什么想法干脆直说。

那位摊主明显一愣,他还真没想到,陈文哲居然这么贪心。

他家不是没有其他东西,但是,有些小物件,他们并不想卖。

如果不是青铜器太过惹眼,如果不是石棺石椁根本就没法隐藏,他们家族的这些宝物,怎么可能引来那么多麻烦?

所以,小型的宝贵文物,他们家族藏得很好,一直没有被人发现。

但是,现在看来是隐藏不住的。

他们家族能够拿出完整的九鼎八簋,自然说明最少有一座最顶级的大墓没有被盗掘过。

既然没有被盗掘过,那么古墓之中出土的文物,就绝对不是现在这么一些。

这位摊主有点为难,他家保存这批宝贝百多年,自然想要留下一些作为纪念。

但是,如果这批宝藏不能让他们生活的更好,甚至还要给他们带来生命危险,那就不值得继续保存了。

看着不说话的摊主,陈文哲也不着急。

如果是他有着这么一大批宝贝,他也不舍得全部卖了。

就算是被逼无奈,他怎么也要留下一些最珍贵的,或者说最容易隐藏的宝物。

不过,这一家子应该是遇到困难了,要不然都保存百多年了,他们肯定会继续保存下去。

现在找下家出手,肯定是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因素。

陈文哲不想趁人之危,但是他也不想跟一些宝物失之交臂。

其他都不说,就单独说铜马车,就绝对不可能是一件两件。

要知道,这可是一片古墓葬群,这样的古墓葬群,之前也不是没有发现过,这可是有着详细的资料可以佐证的。

甚至这种古墓葬群众,能够出土什么东西,都是什么制度下下葬的,都可以佐证出来。

最少,从西周的陪葬制度中,就可以清楚的知道。

西周的墓葬制度,是商代的延续。

他们继续实行按血缘关系为标准的聚族而葬制度。

依《周礼·注疏》的记载,这时期的族葬墓地,已明确划分为“公墓”和“邦墓”两种。

公墓是王室及国君等贵族的墓地,由家人掌管,提前制订墓地规划,规定墓地范围,并画成图样。

之后再按照宗法等级关系,排定慕位。

这便是《周礼·春官宗伯》记载的:“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凡死于兵者,不人兆域。凡有功者,居前。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

邦墓是国民的墓地,归墓大夫掌管,也按宗法关系排定墓次。

《周礼·春官宗伯》曰:“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数,使皆有私地域。凡争墓地者,听其狱讼。帅其属而巡墓厉,居其中之室以守之。”

汉朝郑玄解释说:“凡邦中之墓地,万民所葬地。”

西周统治者使国民实行族葬,继续保持亲族关系,表面上是让他们“同宗者,生相近,死相迫”,用来加强同宗人的团结;

实际上这种方法应该是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组织形式的反映,它的目的就是为了便于统治者的统治。

而贵族内部实行的“公墓”制,更是明确地套用了宗法等级关系。

例如东汉郑玄注释《周礼·注疏》记载的“子孙各就其所出王,以尊卑处其前后”,便是“公墓”制中最根本的原则。

很明显,统治者对死者墓葬位次的规定,正是为了巩固加强活着的各级贵族之间的相互位置。

西周时期,周族内部早就出现了阶级的分化。

尤其是在卫、燕、虢等姬姓国的贵族墓地中,小型墓主人同大、中型墓的墓主人,不属于同一阶层。

而“公墓”制就用嫡庶、长幼和亲疏等氏族宗法关系掩盖了这种阶级关系。

所以这种“公墓”制是为贵族的根本利益服务的。

据分析,西周时期的确存在着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规范化的葬制。

如西陕宝鸡斗鸡台,及长安沣西张家坡、虢等墓地就是“公墓”的性质。

在西陕宝鸡斗鸡台墓地,有一处36座西周墓组成的家族墓地。

就其排列情况看,墓地能分为2~6墓不等的各组。

据一些专家判断,各组之间大概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血缘关系,可能是同一大家族内的不同的家庭。

长安津西张家坡发现的48座西周墓,也能分为3组,各组之间好像各自组成一单元,可也很难截然分开。

南河浚县辛村,有一处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的西周到东周初的卫国墓地。

此地发现有大型墓8座、中型和小型墓29座、小型墓28座以及2座车马坑和12座马坑。

根据文献记载来看,应该是“公墓”。

又如神都房山琉璃河黄土坡燕国贵族墓中,已经发掘的41座墓,能分为6个组群,是属于同一族内的不同家族。

有的组群中有一个相对大的墓,也许是族长或家长之墓。

南河SMX市上村岭虢国墓地,发现的234座墓,都呈南北向布置,几乎没有互相叠压的遗迹,显然经过一定规划。

此墓地分成南北、中3组,每组中均有大、中、小墓差别。

很明显,上述燕国贵族墓地和虢国墓地中,出现的以大墓为主体,中、小型墓常常处于陪衬位置的排列迹象,表明它们均是“公墓”。

陈文哲可是看过摊主提供的招照片中的墓坑,可以十分轻易的辨别出来,那也是一片公墓。

甚至都不是一个大家族的公墓,那边的情况肯定更复杂,涉及好几种情况,这个之前分析过了。

但是,不管那种情况,都代表着大批的成规模、配套的大批珍贵文物。

第1718章 因山为藏

陈文哲可是很喜欢古代墓葬制度的,所以他十分了解古代墓葬都是什么样子。

所以,他肯定也很清楚,一座古代古墓之中,可能存在什么陪葬品。

就比如说西周的古墓,可以存在的东西很多,必须存在的肯定更加珍贵。

而在他看到的影集之中,很多珍贵的、必须存在的陪葬品,就没有出现。

至于到底有多少没有出现,这就要看西周时期,按照王侯规制,到底应该必须下葬的陪葬品都有什么了。

西周用鼎陪葬的制度规定,天子九鼎,诸侯七鼎,这个大体的对的。

据最新考古发掘表明,春秋时期诸侯墓葬中也有用九鼎的现象。

除了鼎和簋是必需品之外,其次就是人殉,当然,这个也有没有人殉的。

西周墓葬往往以人殉葬,少者1人,多至7人。

殉葬人大都放在二层台上,有的还有葬具。

神都琉璃河的大型墓中没有发现殉葬人,而在多座中型墓中则发现有殉葬人。

可见是否用人殉葬,并不完全取决于墓的大小,或墓主人社会地位的高低。

在张家坡已发掘的三、四百座中、小型墓葬中,发现有殉葬人的约占7%,都是西周早期墓葬。

而这里的西周晚期墓中,却不见有用人殉葬的现象,这是一个比较明显的变化。

再说陪葬品,西周墓葬的随葬品主要有陶器、青铜礼器、兵器、车马器、玉石装饰品、原始瓷器和漆器等。

大型墓和一部分中型墓的随葬品很丰富,有制作精致的成套青铜礼器。

器形有鼎、鬲、甗、觚、爵、觯、尊、卣、壶、蓥、盘、匜等。

其组合以鼎为核心,用鼎的多寡标志着墓主人社会地位的高下。

早期的铜礼器,在器形和纹饰上,同商代晚期没有多大差别。

西周晚期酒器类大大减少,食器类数量增加。

鼎、簋的器形和纹饰,也有较大的变化。

长安普渡村发现的穆王时期的墓葬中,还发现有3枚一套的编钟。

小型墓则多随葬陶器,器形有鬲、罐、簋、尊、壶、豆、盂等。

西周早晚期墓葬,在随葬陶器的组合与器形上,都有较明显的区别。

南方土墩墓中的青铜礼器,往往富有地方特征。

如鼎的三足外撇呈尖锥状,器物也往往两两成对。

此外,还有一些用途不明的器形。

如江省丹徒烟墩山出土的一对角形器,和屯溪出土的一对五柱形器。

这一地区的墓中,通常随葬较多的原始瓷器,器类、器形变化也较多。

中原地区的西周墓中,虽也有随葬原始瓷器的,但数量很少,器形也较单一,多为豆形器。

出土的玉石装饰品有壁、琮、圭、璋、柄形饰,以及鱼、龙、鸟、兽等动物雕像。

其他还有玛瑙、琉璃串珠等饰物。

在琉璃河等地,还出土有西周时代的漆器,但大都朽没,仅存痕迹,可以复原器形的有豆、觚、俎、罍等。

陈文哲虽然没有认真揣测,但是,他只是简单的看一看照片上墓坑和出土的青铜器,就已经知道,那一片是公墓和邦墓的结合葬地。

这些墓地有点复杂,他从中看到了很大的潜力。

为什么这么说?毕竟他没有看到一些其他墓葬,特别是小型的邦墓,也就是小墓葬坑。

这就要看那座古城遗址的照片了,既然是一座古城,那么自然不可能只有王侯。

所以,邦墓肯定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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