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变成暗公主后被骑士姐姐惩罚了 第364章

作者:罗将神

  “啪!”剑被我打落。

  “什么!?”哈缪斯大惊,喊道:“武技,雷虎!”

  顿时哈缪斯实力大涨,他抽出腰间匕首朝着我刺来。

  原本他对于我这个女人还有所保留,但他此时怕是已经感到,我是个他全力也未必能胜的高手!

  这一刺威力确实比之前大了好几倍,速度也更快,但是,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开始感受,经过那一段修炼,我和姐姐的实力比想象的更强。

  我没有用剑抵挡,却只是在手中形成灵力光盾。

  “嗡!”哈缪斯的匕首犹如刺入极为坚韧的龙皮,被光盾反弹了回去,全部的力量反震着他摔倒在地,吐口震出血来。

  我一个剑步上前,剑锋抵在了他的脖子上。

  “哈缪斯大人!”周围的众多士兵欲要放箭或是杀上来营救。

  “都别过来!”哈缪斯大喊道,“你们想死么?”

  那些士兵也被震住了。

  “这两个女人的实力,已经远远超越了人类!我们佣兵团就算全部搭上去,也不是她们的对手!”哈缪斯喊道。

  “什么!?”众人大惊。

  “阿列,英雄级就这水准?不过看来你实力不怎样,见识却是不错呢?”我冷笑道。

  “两位……难道是神使?”哈缪斯惊讶道。

  “哦?何以见得?”

  “我纵横疆场几十年,放眼王国和周围七国,虽然实力比我强的人有,但是与我的实力差距,最多也在十个回合之内!想要在十回合之内胜我的人类,在这世界上,还活着的人当中,根本不存在!”哈缪斯坚定的喊道。

  “而你,只一招就赢了我,赢的那么彻底,可看上去你只是个性感撩人又柔美的女子,并且,我能感到你还远没有尽全力,这绝对不少人类所能做到的!”

第十一章 迷之少年

  “你若认为我们是神使,那就算是吧。”绯音说道,“所以,我们有话问你。”

  我看哈缪斯全无战意,也就收了刀。

  哈缪斯起身,看我们两个女生却还是心有余悸,恐怕他内心无法将我们的容貌和实力相结合。

  “唉,想不到时隔多年,我竟能再次遇到超越人类的存在,还都是那般的难以从外表判断……”哈缪斯叹息道。

  他调整好气息,向着我们行礼,命令众人收拾杂乱的现场,自己请我们进入屋内。

  两名女卫兵端来茶水,两人身材容貌在镇上倒还都算一流。

  “不知两位神使到来,有什么指示?”哈缪斯问道。

  “哈缪斯,你可听说,一名叫做酷罗蒂的,不寻常的女孩子?”我索性直接问道。

  “酷罗蒂?”和缪斯一愣,“这名字很是稀少,我在七国冒险征战几十年,虽然遇到过数不清的人,但好像从未听说过这样一个女孩子。”

  我本来也不抱太大希望,只是随便问一问而已。

  我本想问问哈缪斯,他所知道的,世上最强的人是谁,但想起他刚才的话,于是故意问道:“我们在找一个人,实力也是远超人类,你刚才说,在我们之前,曾遇到过一个实力超越人类的存在,能不能说说他的情况?”

  哈缪斯回想了一下,“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我还是个青年,不过也已经是王国一流的战士长了,王国之中,一对一能力压我一头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然而,在那个男人面前,我一招也坚持不了。他太不可思议了,不,他不是男人,是神!一定是神!我从未见过如此不可思议的存在,也因为如此,我放弃了追求武道,而离开军队,来这里做了佣兵,实际上也可以说是某种程度的自暴自弃。”

  我对哈缪斯的心路历程不感兴趣,于是问道:“那个人叫什么?什么地方能遇到他?”

  哈缪斯摇摇头,“如此神明般的存在,我怎可能知道他的名字,不过说来,他只是一个清秀少年样貌,武器是一对非常非常普通的双刀,他行踪不定,神出鬼没。我最近一次得知他的消息是在半年前,有人看到过类似的一位实力超凡,使用双刀的少年,在哈马德大竞技场出现过。”

  “哈马德大竞技场?”我问道。

  “那是在什么地方?”学姐放下茶杯,补充道。

  “哈马德是这王国西北部的凯勒沙帝国的帝都,期间的竞技场乃是周围七国最大,最负盛名的竞技场,各路英雄强者纷至沓来,都已能称雄竞技场为容,每一代竞技场的王者,都是人类历史的传奇。”

  我和学姐点点头,我说道:“我和姐姐要商议一下。”

  “那好,我先回避。”哈缪斯十分得体,他带着两个女战士一起离开客厅,我和学姐则是稍加商议,就觉得,这个清秀少年,是我们来到这世界得知的,最不寻常的情报,或许,他能知道些寻常世俗间不知道的事情。

  酷罗蒂小姐能跨越无尽界元,将求救信送到我这里,显然,她在这个世界,绝非寻常存在,因此,我们先找到这位身份超然的少年,或许是条线索。

  于是我们又将哈缪斯叫回来。

  “哈缪斯,能不能送我们去帝都?”我直接了当的说道。

  “能为神使效力,是我的荣耀。”

  “不过,我们暂时没什么可以回报你的,但有朝一日,会给你报偿的。”学姐说道。

  “我不求报偿,愿意全力协助你们。不过帝都处在敌国,我虽然已经不是王国的战士长了,但也无法随便去帝国,这样,我护送你们快马一路向西北,应该能赶上前往帝都的贝塞尔商队,贝塞尔商队的首领是我的老朋友,请两位神使跟随在商队中,即可自然而然的达到帝都了。”

  “如此,那真是感谢你了,刚才我们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哪里,能再次遇到超越人类界限的存在,还是两位大美人,是我毕生的幸运才是!”哈缪斯几分虔诚的答道。

  我和学姐满意点头。

  事不宜迟,我们在哈缪斯这里住了一夜,次日清晨,哈缪斯已经准备好坐骑,他给我们准备了两匹双足步龙,这是镇上罕见的坐骑,速度非常快,哈缪斯的佣兵团也只有几匹。

  他自己也骑着一匹,另外叫两名女兵也各骑一匹跟随,毕竟我们都是女人,他想着带女随从给我们办事也方便些。

  于是,我们在清晨的冷风中,就启程了。

  “对了,哈缪斯大人,可知道,哪里有灵力浓郁的地方。”双足步龙飞快,比马快的多,我们一面飞驰,我忽然想起这事,就问道。

  “如果和两位神使的道路顺路的话,那么帝都郊外的凯泽森林深处的山洞,就是灵力最浓郁的地方,不过那里被帝国的古老强者把持,就是帝国皇室,也只有极少的天才才获准进入。”

  “呜。”我点点头,知道这些足够了。

  我们往西北一路前行,大约跑了十来天,终于在接近王国边境的道路上,追上了商队。

  商队的老板,如我们想象,是个穿着异域风情的华贵庸俗衣服,包着头巾的黑胡子大胖子,足有四五百斤中,身高也有两米三十以上。

  这雄壮的黑胡子巨汉商人名叫鲁德。

  战士长哈缪斯与他是故交,一番托付,他便答应带我们同行,由于我们的嘱咐,哈缪斯没有透露我们的实力。

  在道谢,告别了哈缪斯之后,我们便和这支数百人,几十辆马车,几百头坐骑,牲口的商队一起,前行了。

  我们被安排在一座独立的载客马车之内,算是很给哈缪斯面子了。

  可谁知,前行半日,夜晚休息时,商人头目鲁德却派人叫我们过去。

  深夜进入这大胡子的帐篷,正常的女孩子都会觉得没有好事,不过我们并不惧怕,也就没有顾忌,便进去了。

  那大汉的帐篷里竟然又三四个异域风情,穿着暴露的女子正被他搂抱着,或是在边上或是引诱,或是侍奉他。

  我和绯音姐姐,眉头一皱。

第十二章 帝都

  鲁德看着我们,虽然我们是女剑士装备,但毕竟都是短裙大白腿,矫健善战的身材更是充满女战士的魅力,那鲁德看的眼睛都直了。只怕他是厌倦了那些对他百依百顺的拜金女。

  不过,这家伙一个人玩这么多女人,还真是精力充沛,希望不要累死在女人堆里,他有钱?对我们来说,钱毫无意义,至于他若是想要强迫我们做些什么,那可就别怪我们不给战士长面子了。

  只是,我们毕竟要仰仗他去帝都,这样效率最高,如果他不过分,我们也不会真的翻脸。

  果然,这好色巨汉提出要我们为他跳舞,怎么说呢,我们毕竟是跟着人家的商队,免费给我们一辆单独的马车,白吃白住,虽然我们不在乎钱,但在他的角度来说,也算是对我们付出不少。

  我和绯音姐姐商量了下,如果只是为他跳个舞,也就答应了。

  不过这家伙也过分,竟然要我们穿那种异域舞娘的半透暴露的衣服,但话说回来,我们平常也时常穿这种衣服,又如何?于是我和姐姐就穿上舞娘服为他跳了一支,把这家伙看的眼睛都直了。

  于是这家伙几乎愿意散尽家财来追求我们,但被我们义正言辞的拒绝,而后,也就没有而后了。

  我想这家伙,虽然好色,但也不是穷凶极恶之辈,也就罢了。

  不过,一路上他还是时不时对我们骚扰,或许使些手段,但都还在底线之内,我们也就暂且忍耐,接近王国边境时,遇到了一大群马贼。

  一时间,商队卫队和马贼爆发了战斗,虽然商队也是用着不俗的战力,包括巨汉鲁德本人,力大无穷,竟然自己拿着大刀砍杀马贼,但马贼也非常凶悍犀利。若是我们不出手,只怕鲁德他们就算能赢,也要损失惨重,被抢走不少货物和女人。

  我和姐姐出手,自然不必多说,轻松击杀了十几名马贼之后,其他马贼都吓的魂不守舍,逃遁了。

  这鲁德也是惊了,连连向我们道谢,之后反而一路虽然对我们很好,但再不敢有非分之想。只是偶尔哀求我们,想要看看我们跳舞,作为一路旅行的回报,我们也就为他跳一下。

  作为女性,我和姐姐并不反感被人欣赏,欣赏我们的舞姿,只是,绝对不容亵渎,觊觎。

  经过近一个月的行程,商队终于达到了帝都。

  即使是我们这样的见识,也对帝都繁华感到几分愉悦,或许是我们高高在上,太久没有品尝人间闹市风俗了。

  鲁德十分遗憾的和我们分别,临走时无论如何想要一块我的丝巾作为纪念,不过我没有答应,我担心他拿去做奇怪的事。

  “鲁德先生,你帮过我们,有朝一日,我们会成倍报答你的。”这是我给他的一个安慰,不过我没有欺骗他,我想我们日后,有这个能力。

  我们询问了大竞技场的情况,于是前去观战,里面的战斗,水准很高,我们还看了今年最有希望挑战竞技场之神的一战,那一名穿着金色盔甲,高大威猛又帅气的男人,名叫杰拉德,手持一柄圣剑,竟然一剑将一位巨大的据说有食人魔的野蛮人战士斩成两半,令全场心惊肉跳,几万观众沸腾起来,有些女性完全被他迷住,尖叫不已,甚至失态。

  “杰拉德太厉害了!这个男人,或许真有可能挑战竞技场之神!”一名少女扶着栏杆颤抖着说道,我注意到她裙子都湿了,竟然毫不知道羞耻,帝国市民还真是奔放。

  “竞技场之神?”我对杰拉德那货色不感兴趣,但是竞技场之神,这名字却令我在意。

  “不错,自从那位少年出现在大竞技场以来,就成为了传奇,从未尝败绩!”少女说道,“不过他虽然厉害,但没什么男人味,还有点娘,我不喜欢他,我希望杰拉德这样真正的男人教训教训他这样的伪娘!帝国的竞技场,竟然被一个伪娘统治,真是屈辱!”

  “伪娘?难道那位竞技场之神,穿女装出战么?”绯音姐姐眉头微皱道,她也不太喜欢伪娘,但也不如一般女人那边讨厌,觉得伪娘是变态就是了,姐姐还是能认可伪娘的。

  “那倒也不一定,他有时候穿女装,也有时候穿那种中性的男装,穿男装时候还是蛮帅气的,不过太清秀了,我们帝国以武尚国,娘娘腔的懦弱男孩子,可不受女性欢迎,不过很多粗糙的帝国大老爷们倒是很痴迷他呢。”少女呲之以鼻般的说道。

  “懦弱?他不是竞技场无敌的存在么?还说他懦弱?”我不太喜欢少女对待长的像女孩子的少年这种态度。

  “呜,这个……怎么说呢,他是很强,但是他给人的印象是那种唯唯诺诺的男孩子,女装的时候更是比女人都漂亮。令人看得不舒服。”少女说道。

  原来如此,帝国崇尚武力和力量,长年累月,养成了当代蛮荒而粗狂的审美,女生们都喜欢雄壮高大的男人,接受这样的男人才是真男人,虽然那少年再强,但他一人也无法扭转帝国千百年形成的观念。

  就像某个朝代以胖为美,我和姐姐这样苗条的过去,就算能歌善舞,也会被人嫌弃也说不定。

  “话说,竞技场之神什么时候出场?”我到时对那位少年越来越感兴趣起来,当然不是因为他穿女装。

  “他么?是冠军,神龙见首不见尾,只有联赛优胜者,才能在月底的冠军战挑战他。”少女说道。

  “月底么?”我若有所思。

  “我觉得,杰拉德大人肯定能获得挑战权,然后,击败那个娘娘腔,杰拉德大人,你太有魅力了,啊,我,我不行了……”

  少女失态了,我也不再和她多说。

  出了竞技场,我们想要购买月底冠军战的票,才发现,早卖光了,虽然那少女不喜欢竞技场之神,但我们这才知道,竞技场之神人气极高,不过大老爷们,还有许多贵妇人非常喜欢他,一票难求。

  这难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