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是只公狐狸啊 第157章

作者:琥珀色的星星

“常走这条路的商队会做烤蜥蜴,我吃不太惯,不过他们用得香料倒是不错。”

“啊,这地方我熟,舞娘的胡旋舞跳得特别好!”

好家伙,旅游指南了属于是。

高老哥,你当初真是来这里历练的?确定不是借历练之名来享受生活?

李诚瞥向朱重秀,发现小姑娘已经见怪不怪了。

三人就这样赶路,大约一个时辰停下来休息几分钟,等到太阳落山时,却到了片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沙丘上。

“正常说我们应在上个有人烟的地方住一晚的,但毕竟赶时间嘛,就在这里凑活吧。”

高宾说着,原地点燃篝火,然后掏出来酒袋和烤鸡,递给李诚道:“李老弟,来,尝尝我这酒!”

因为李诚前世也有丰富的吃喝玩乐经验,路上和高宾聊得很投机,他的称呼也就从少侠变成了老弟。

对于送上门的吃食,李诚当然不会拒绝,但他刚喝了两口酒,吃下一只鸡腿,转过头,却见高宾竟然一脸幸福地在原地睡着了。

这,不至于吧,单看这体型,高宾的酒量也不应该小啊......

罢了,还是早些睡觉吧。

李诚这样想着,一回头,看见了朝他招手的朱重秀。

“......你干的?”

“是安神草。”朱重秀道:“逍遥山上一种常见的草药,无毒害,其汁液可以帮人睡得更沉,消除疲劳,养精蓄锐,我们山上有人失眠时,经常用的。”

“呃,这样不太好吧......”

李诚挠了挠头,虽然他早知道朱重秀本性不是什么乖乖女,却也没想到她竟然胆大到这种程度。

放前世多半也是个不良头子。

“没事,高师兄只会以为是自己喝断片了。”

朱重秀微微一笑,坐到李诚身边,头枕到李诚肩膀上道:“不这样的话,我实在找不到机会和李大哥你说话了......”

毕竟在高宾面前,两人还只能装作萍水相逢,放不太开。

“李大哥,你要是觉得我做错了......就惩罚我吧!”朱重秀忽地眨了眨眼,抱住了李诚的胳膊,脸贴近过来,撒娇道:“我不怕疼的!”

“......”

作为穿越者,李诚着实看过不少生理知识科普教材,因此一听见惩罚两个字,就不自禁想歪了。

再一看朱重秀,虽然胸前还是合格的航母甲板,但其他方面确实很有大人模样了——和萧婉儿一样是武修出身,腿长腰细,又能隐隐看出肌肉线条,柔美中不失矫健......

摸起来手感一定很好,用来膝枕多半也不错......

啊,想太多了。

李诚深吸一口气,镇定下来,无奈地摸了摸小姑娘的头道:“你呀......下不为例。”

“嘻嘻,我就知道,李大哥是疼我的。”

朱重秀松开了抱着李诚胳膊的手,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心中暗想:过犹不及,先到这个程度就好。

少女转而道:“李大哥,星星好漂亮。”

李诚抬起头,望着那没有光污染的满天星河,微笑附和:“的确......”

少女和狐狸不再说话,便这般依偎在一起,安静地欣赏星星。

直到高宾睡着睡着,翻了个身,换了姿势。

“呼噜!”

“呼噜噜!”

嗯,什么氛围都没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压寨相公

当晚,李诚使了个静音的法术,一狐一女才安稳睡着。

第二日凌晨。

高宾像只橘猫似的,抻了个弧度很大但一看就很舒服的懒腰,并未发觉昨晚的事,反而热情地招呼两人出发。

三人又疾跑了小半天,正是太阳火辣辣的时候,来到了一处绿洲附近。

绿洲旁能看见好多段被风沙严重侵蚀了的城墙,墙后面若隐若现还有低矮石屋。

“这里曾是前朝所筑的一座要塞,荒废后,便被往来之人占据,渐渐成了村子。”

高宾眯眼介绍道:“我没看见大乾的旗子,如果乌虎城果如那老汉所言局势危急的话......这里八成已经落在马贼的手里了。”

“此地马贼甚多,打劫商旅,压榨牧民,不过其中多半没有中三品,若有速胜的机会,咱们就将他们杀退,也算顺路做好事。”

说完,三人稍作打扮,尤其是朱重秀,她带好了面纱后,三人方才悄悄走到村中。

相比于中原,此村很是荒凉,土路上只能看见寥寥七八行人,连个摆摊的都没有。

“呜哈!”

忽有怪异喊声传来,李诚侧过头,却见是一伙衣着乱搭,面向凶恶的人,骑马扬刀,在土路上嚣张奔驰。普通的居民们见了他们,都面露恐惧之色,惊慌躲开。

想来,这些人就是马贼了吧?果然已经将这村子占领了。

却见这群人拦下了一伙牵着骆驼的商旅,强行翻开他们的行囊,扯出几段绸布来,哈哈大笑。

骆驼旁的佝偻商人跪下求饶说:“几位爷,我全部家当都压在这趟上了,您们要是全抢走了,我就要饿死在这大漠里了!求求您们开恩......”

“细水长流的道理爷爷我懂,但你不赶巧,昨天我们换了个新的大当家,二当家下了令,要哥几个抢些好东西孝敬人家......你的丝绸瞧着真不错,大当家肯定喜欢。”

说着,那人一脚就将商人踹到在地上,狞笑道:“别再来烦爷爷,否则人头不保!”

在商人的嚎哭声中,一伙人拍马远去,扬起数米高的沙尘。

不远处,高宾轻叹口气,低声道:“擒贼先擒王,咱们最好找到他们的新头领,才能迅速解决。”

李诚心想,要是他来办,直接上迷魂术,肯定是很容易的,不知道这逍遥山的人有什么好办法......

“喂,那边的小子!”

忽然,有另一伙马贼从街角走出来,叫住了李诚。

为首那人满脸大胡子,拿了把镔铁弯刀指过来,与同伴窃窃私语:

“瞧着细皮嫩肉的,真好看,不像是咱们沙漠里的人......”

“没准新来的大当家就喜欢这样的......”

“行,就他了!”

讨论完,他冲李诚吼道:“小子,你哪来的?运气真不错,跟爷爷走一趟,爷爷带你去见贵人!”

贵人?不就你们马贼头子吗!

话说,按照贼寇们的传统艺能,你们不应该是抢朱重秀吗?怎么盯上我了?想不到你们马贼里还有好男风的......

虽然有点恶心,但也是个机会。

李诚朝朱重秀和高宾使了个眼色,打算跟着马贼走,找到他们的新头领。若是运气好,没准一个时辰就能解决这事。

于是他微微一笑,朝那马贼拱手道:“既是贵人,在下愿往一见,但不知贵人身在何处?”

“咦?”

大胡子马贼还以为李诚会抗争下,没想到这么顺利,大笑道:“算你小子识相!”

说完,他直接提起李诚的衣服,将他撩在马背上,也不管朱重秀和高宾,和同伴们拍马就走了。

朱重秀眯起眼睛,虽然知道是权宜之计,心里还是有点生气,鼓着腮帮子,和高宾一起悄悄跟了上去。

李诚这边,觉得躺在马背上实在不舒服,果断趁高宾不在面前施展了迷魂术。

“你们少废话,快带我去见你们的大当家。”

于是乎,本来还在跟同伴们说荤话的大胡子马贼闭上了嘴,将李诚恭恭敬敬扶在身后,专心致志赶去老巢了。

马贼们的老巢不在村中,而是在不远处一个土坡上的塔楼里——那应该也是前朝要塞的遗留。

塔下能看见不少守卫。中了术的大胡子下马后,跟他们打了招呼,很顺利的将李诚带入其中。

在狭窄通道里走了十来步,李诚终于被带到了一处较为宽敞的厅堂,这里似乎原本是塔内守军聚餐的地方,只是此时被摆放了虎皮椅、火盆和兵器等物。

而在厅堂中间的地面上,有两口大木箱,里面装着绸布、金银铜币与一些粗劣首饰——想来,都是马贼们给新头领的孝敬吧?

李诚再一抬头,望向虎皮椅上的那人......

咦?!

......

王德发本是这小伙马贼的二当家,昨天他和大当家一起外出抢劫时,意外遇见了一个独行的曼妙女子。

大当家色迷心窍,想抢那女子做压寨夫人,结果被对方反手就杀了。

王德发当时吓得发抖,原地跪下来,口称愿意效忠。

按理说,这样做是没意义的,毕竟一个大姑娘,要马贼头子效忠有什么用?

但这女人似乎缺少常识,而且对什么都感到好奇,被王德发一顿求饶外加忽悠,竟然真信了他的鬼话。

于是王德发顺水推舟,将这女人迎回了贼窝,做了大当家。

他心里不禁有了些怪念想。

这女人如此之强,又如此好忽悠,我何不骗她做助力,顺势一统这片沙漠呢?再不济,铲除几个宿敌也是好的!

反正这女人什么也不懂,而且多半是什么隐世宗门的弟子,估计待几天爽爽就回山上去了,供奉她做个虚的大当家,换来些实际的好处,岂不是美滋滋?

嗯,得让手下想办法讨好她,留住她......

毕竟是马贼,王德发也没什么文化,谨遵皇帝金锄头的传统理念,让手下搜罗了些金银和绸缎过来。

不过,貌似这女人不是很满意......

“我要这些东西干什么?话说,这东西是不是你们抢来的?”

“不不不,大当家,都是底下人知道您来了后,主动孝敬的,嘿嘿嘿......”

“咦?不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