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系统有毒 第429章

作者:暴走中学生

  倒流的几秒说短不短,说长却也不长,几乎是夏洛克察觉自己能行动的瞬间,他便借助脚下的力转过身,挥出残缺了半个手掌的右臂!

  夏洛克已经用身体验证过了对方手中那把剑的危险性,作为代价而被付出的手指现在还在地上撂着……所以他此举并不是为了攻击,只是为了拍开剑刃的轨迹!再锋利的剑,剑面都不会有杀伤力!

  ——反正至少都要断只胳膊,倒不如断条废了半只手的那个,最基础的减少沉没成本的计算题,小学生都会做。

  接着,夏洛克便看到,方希默默松开了左腰的那把漆黑之剑的剑柄,然后……拿出了一把鬼知道从那里出现的,纯白色的长剑。

  方希这招还是学自刘芒,刺客的人生只需要一击,从未有“第二击”这种说法,当对方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防守那把剑上时,将其舍弃,未必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别的对手怎么想且不提,反正现在的夏洛克是当场就惊了……

  “Mother fxxker!!!”

  纯白的剑光撩起,破风斩沙,方希稍稍挑了下眉头,收剑,转身。

  却见此时,夏洛克半蹲在地上,单手撑着地,他的身上除了刚开始被砍掉的半个手掌外,并无伤痕,只是呼吸紊乱,暗淡的血液从眼眶中流淌而出,颜色像是被泯灭了生机——看他这幅惨样,倒是不如结结实实挨上一剑了。

  “嗯……”方希望了他有两秒,“超限速度?”

  换了别人,可能不清楚刚才发生了什么,但夏洛克这种“通过自残获得某种加成”的情况,方希熟啊……

  “不是。”

  夏洛克说完这句后,明显有些喘不上来,长呼了口气,这才接着道,“是超限能力……这招能让我绝对豁免掉一次攻击,然后来到对方身后。”

  “那你怎么不攻击?就方才呼我脸那招……拍后脑勺上,效果应该差不多吧。”

  夏洛克没回这句,只是默默看了眼地上的半只手掌,又默默看了眼方希,意思极其明显。

  ——再主动近你身我就是傻(哔——)。

  这里,以造物主的视角说明一下,甭看夏洛克被方希锤这么惨,事实上,假如他开局不那么浪,他是有三成几率弄死方希的……概念级能力者,还是人神,夏洛克的实力也是很溜的。

  可问题在于,他好好一个远程输出型,偏偏要跟方希这种大部分战力都点在近战上的家伙拉近距离……

  还是那句话,没被念长歌教育过。’

  请注意,上面这句话并不是调侃,而是真事儿。

  对策局里,但凡是比较有培养价值的成员,基本上都被念长歌锤过一次,特别是那种不擅长近战的,还得再多锤一次……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让他们记住“玩远程的少特娘的跟近战玩儿近身”。

  方希比较荣幸,作为亲传,他被锤了三次,人神前一次,人神后一次,看cg时再一次。

  这之中,道君就不一样了,同为亲传弟子,既满足才华横溢的特点,又满足技术型人员的身份,所以,他是被念长歌从小揍到大的……

  “行了,到此为止吧……你的‘理由’,我很满意。”

  夏洛克说这句话时,颇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不过,他却没纠缠不清的意思,既然对方拿出了能说服他的“理由”,主要目的已经达到,再穷追不放,委实不是他的风格。

  嗯,这里并不是说夏洛克为人多大度,单纯是因为他懒得计较……

  “嚯。”方希怪模怪样发了个语气词,倒也没嘲讽的意思——对现在的他而言,嘲讽早就是一种极其低端的方式了,真要搞对方心态,他有的是办法。

  譬如……

  “诶,你伤没问题吧?”方希问,“要不我给你拍个治疗?”

  夏洛克瞥了他一眼,“不是什么大问题。”事情解决,他的声音便懒散了下来,“上去喝杯酒的时间就能长好。”

  “那就好……不过,怎么说呢。”方希道,“其实最后你不闪也没关系。”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你最后那伤根本没有受的必要,我压根没砍你的想法。

  夏洛克欣然比了个中指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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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走出魔王之墓,到了酒吧楼上,科塔娜且不必说,对方希的了解比萧雨涵还深,稍稍扫了眼自家宿主的状态,便明白了情况,没有多问一句废话,只是比了个“知道你肯定会赢”的眼神;

  倒是凯蒂,看到夏洛克这幅惨样,一口橙汁儿当场就喷了出来,小碎步跑过去,跟那伤长在她身上似的。

  “夏洛克,你没事吧!?”

  “啊……还行吧,有点惨。”夏洛克有些无精打采,一方面是方才超限的副作用,另一方面是懒。

  他挥挥手,“科塔娜小姐,一杯威士忌。”

  “好。”

  而当酒杯被一只手抢走后,夏洛克是震惊的……

  “伤病人士禁止饮酒!”凯蒂的表情很认真。

  夏洛克跟那双眸子对视了两秒,立刻看向方希,“喂,老板有人干耽误你做生意啊……你管一管啊……”

  “你女友的事儿,自己内部解决。”方希专注地擦着剑,“反正酒送到了,钱是要付的。”

  夏洛克无言以对——他倒不是真跟凯蒂做了男女朋友,只是用这种借口干扰下任务进程而已,到时候,就算监管局强行要人,他也有个绝对站得住的保人理由。

  但这话便是不能对外人说的了。

  于是他又看向科塔娜,“老板娘……”

  “我不是老板娘。”冷漠脸。

  “……”

  凯蒂扭过头,笑吟吟道:“科塔娜姐姐,一杯橙汁。”

  “好。”

  夏洛克:“……”

  他看了看自己残缺的右手,深吸一口气。

  第N次对自己说:以后战斗时再主动跟人近身,我就是傻(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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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在某人的提醒下,我才想起来……明天好像是我生日啊(望天)。

  虽然很想请假一天,但我现在在推荐位上呢,不能断更呢……(望天)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二十岁生日随笔——人间戏谑

  动笔敲出第一行字儿的时候,恰恰是农历正月十二,再看看日期,又恰巧是阳历的生日二月二十三——我一向是过农历生日的,不过遇到这种情况,总觉得很巧。

  写这篇文字前,我还担心自己不会写类似的文体……我对自己要展现给人看的文字,不说很负责,但至少会谨慎不少,于是就看了看香蕉的杂记——这应该是我知道的最喜欢写类似文章的网络作者了,每次看到他那句堂堂正正的“今日无更求月票”,我都会为之震惊……

  只是,看了几篇后却发现,即便是香蕉,写杂记时,也未必会有什么大家风范的运词遣句,无非是随意说些什么,想到哪里写到哪里,论水平,不会比流水账日记强上多少——得知这情况的我心情是有些复杂的,若比喻一下,就像是宅男突然知道了蕾姆也是会拉屎的……

  不过,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必摆出往常的心思了,随便写写就成。

  之前某人帮我收拾房间,不知道从哪里翻了个破旧的笔记本,封面潮湿,内里泛着不太好闻的味儿,反正闲来无事,我便和她趴在床上看。

  翻开第一页,空白的纸上手涂着加黑加粗的字体,我一眼就认出了我当年如鳖爬的字迹(即使现在也没能好看多少),然后上面那句话是这样的。

  “弱小就是原罪——引言。”

  诸位可以想象一下我看到这句话时的心情……

  能让人翻开第一页就不想看的书,除了作业,也只能是小屁孩时期写的中二病小说了……

  我当时的第一想法是什么破玩意儿不看了,第二想法则是现在立刻马上将之扬了……可我家这位对此却颇有兴致,不仅不让我将之撕了,还要逼我一起看。

  ……这里就能体现出家庭弟位了。

  开篇时,我看到了这样的话——“日子就这样在无风无浪中一天接着一天,不紧不慢地走过去,带走白木兰的花香,带走六月风荷美丽的红裳,染红一树青翠的枫叶,催开梅花淡淡的暗香在月色昏黄里浮动。”

  以当年我的文采,应当是写不出这句话的,所以,很可能是从哪里誊抄下来了的,当然,倒也不排除我苦心孤诣憋出这段描写的可能性……

  总之,从那时起,我便有四处誊抄好句子的习惯了,即便到现在,这种习惯也依然留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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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想想的话,我对小说这东西升起兴趣,应当是十一岁。

  具体流程记不太清楚,只记得当时痴迷的很,第一本小说是《网游之天谴修罗》,作者是那位火星引力……我对那之中和妹子的互动不怎么在意,更喜欢的是战斗的设定,可偏偏火星属于那种极其喜欢描写女主与男主互动的类型(各种意义上的互动),这就导致我当时的想法跟空条承太郎差不多——亚卡吗洗!

  臭娘们儿.jpg

  ——写小说的想法,就是在看完这本书后产生的。

  我不算行动力很强的类型,当然,也不至于到重度拖延的程度……一件事,要不要立刻着手做,其实是比较随意化的。

  也许是幸运,也许是不幸,“想写小说”这个想法,恰好撞到了我行动力最强的一个点。

  说做就做,忽略作者本身的水平的话,创作这种行为对环境的要求其实并不算高,一支笔,一个本子就成,因此,我便挑着上课的时间,埋头创作。

  我当时成绩不错,又没有玩手机啦看小说啦之类,即便一直低头,老师至多只当我在写别科作业——虽说有些失格,但显然还不至于到“训斥”的地步。

  这么写了一周,我自己还没主动展露,就有个同学发现了我的情况……她问我在写什么,我便如实回复,然后她便凑热闹过来看。

  值得说明的是,她当时是班内的学习委员,初中时的官职,当然没什么权力,诸位都清楚,评选流程差不多就是老师按成绩单念名字……即便如此,却也能说明她的成绩了。

  ——至少是比我好的。

  然后,她这人还不看情节,只挑人行文的毛病,譬如这句话有语病,这句话跟这句话不能相连……我当时被纠错纠得简直神烦,她却乐此不疲,每到下课都过来和我商讨这事儿,有时候遇见老师,随后问一句“在讲题啊?”,我俩都面不改色地点点头……

  这又是所有学生共有的默契了,上课的时候还因此被表扬过,我们两个同学下了课还努力学习巴拉巴拉……

  ……不论这段记忆给我带来的感受如何,对现在的我而言,这些经历还是有好处的……直到现在,我还会下意识看一遍文章,心中读一遍,然后,将读着不顺的语句挑出来,琢磨一会儿,添上或去掉几个字儿。

  只不过不变的是,比起句式的工整,我终究还是更在意“形意美”,倘若一句话句式工整但读着不通顺,我未必不改;若一句话有语病但读着舒畅,我未必会改。

  可惜,宴席终散,人走茶凉,却是没人与我纠缠这些了。

  ——用这种语式说出来,可能会给人一种“怀念老情人”的感觉,但坦诚来讲,我当时是绝然无此类想法的,一丁点也没有,这确实算是美好的回忆,却并无半点粉色的渲染。

  至于她有没有,我不知道,女孩总比男孩早熟些,没法妄加揣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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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是写过去的经历,但行文又不知不觉朝着“人”的角度偏重了……大抵是因为,我是很喜欢写“人”的,千篇一律的事儿,各色各样的人——也正因如此,我很喜欢写那些“老剧情”,换句话说,便是“套路”。

  但我本人不认为这是套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那些新颖的文字,终究也会变老,只有“人”是各不相同的……哪怕有过去的影子,却也不是相同的人了。

  即便是同样的相遇,蝙蝠侠和小丑与路明非和绘梨衣也是不同的……这就是我所崇尚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