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妻非人哉 第484章

作者:奈何笑忘川

“但时间长了,在这种地方你总会觉得这里不属于自己。”

王泉抬起手,虚握着外滩的灯火,“它太大了,这样的城市容不下药渣。”

在北上深工作的外地年轻人都有类似的感觉。

我们留不下来。

凌晨下班,走在回家的路上。

抬首看着高高在上的高楼大厦,仿佛天穹倾塌,压的人喘不过气。

这里没有他们的家,他们不属于这里。

到了差不多的年纪,他们就会离开,如同被榨干的药渣。

然后这座城市会迎来下一批欣欣向荣对未来满含期待的年轻人,直到几年后他们也成为药渣。

“不一样的。”

洛潇脑后发丝随着臻首左右摇摆,“他们想要的是生活,可那个世界大家最大的追求是生存。”

“有时候我在想啊”

洛潇轻声呢喃着。

“如果公子你不要我了,那我是不是会融入这钢筋混凝土的森林之中,从此做一个为了生活奔波的普通人。”

她手伸出伞外接着雨滴。

“如果现在只有我自己,那我就会想

“也许公子你那里也下雨了。

“也许公子你那里艳阳高照。

“也许公子你正在屋里枕着雨声打算入睡。

“也许公子你也在某个地方抬头和我一样望着下雨的夜空。

“但一想到这些,我就感觉喘不过气我就心脏好痛。”

王泉低头看了眼她捂着胸口的手,轻声道:“你捂的是右胸。”

洛潇:“”

“公子真是不解风情,不过”她忽然笑了,“我是神话生物,我的身体里没有心脏,因为我心里只有公子。”

王泉“”

卧槽!

这土味情话也太顶了!

幸好王泉见多识广,否则还不是跟可怜的To一样被这女人玩弄于鼓掌?

“太热了。”王泉丢掉雨伞,任由雨水冲刷着身体,“小洛,你可太会了”

洛潇在雨水中微微歪头轻笑,“公子,我好冷,一会儿到酒店能一起泡个澡吗?”

看着笑靥如花的少女,王泉整个人都麻了。

这一麻就麻了一整天。

一直到第三天凌晨,两人才赶到首都。

三点钟,他们就到了天安门。

今天就有百年纪念日的升旗仪式,他们来得早,所以站到了最前面。

雨还在淅沥沥地下,从天空俯瞰,越来越多的雨伞汇聚到了广场,汇聚到了王泉两人周围,渐渐填满了整个广场。

东方的天空升起一抹鱼肚白,雨停的恰到好处。

收起雨伞,国旗班开始升旗。

伴随着国歌,全场无人出声。

升完旗,礼炮奏鸣,趁着天尚未大亮,天空放起了礼花。

“公子,您喜欢我吗?”

低头看着眼中倒映着礼花的洛潇侧脸,王泉轻声道:“喜欢。”

“那您为什么喜欢我?”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

“真的吗?”

真的吗?

王泉也在想这个问题。

看着洛潇的侧脸,半年前那个王泉在名为迷茫的影子中若隐若现,他看向王泉,眼里满是羡慕。

其实他已经变了很多。

曾经睡觉睡到自然醒,现在每天早上有洛潇用各种方式叫他起床。

曾经屋子里因为不怎么打扫落满了灰尘,现在每天洛潇都会辛勤打扫卫生并以此为乐。

曾经头发可以三个月不剪,胡子可以半个月不刮,现在每个月洛潇都会帮忙剪发,每天都会为他刮胡子。

曾经一天只吃一顿饭,而且吃的还是泡面或者外卖,现在每天洛潇都会在厨房忙碌,除了叶笙歌经常帮忙,他们一家子只要等着吃饭就好。

曾经一个人吃饭的时候看看新闻,现在一家子每天晚上都会准时坐在一起看电影或者追剧。

他已经不是曾经那个对未来一片迷茫的大龄青年王泉了。

那时候他没有家人,朋友也很少。

现在他依然朋友很少,但电话薄的联系方式在渐渐变多。

而且他有了家人。

于是他紧了紧搂着洛潇的手,温柔道:“因为是你让我变得更好。”

接着他反问道:“那你呢?你真心喜欢我吗?”

“喜欢。”

“喜欢我什么?”

洛潇张了张嘴,说了一句话。

恰巧此刻烟花绚烂,遮盖住了她的声音。

但王泉还是听到了。

“因为您是我的公子呀”

第三十一章 江湖有家小店

侠风镇中的有间客栈不知何时悄悄换了东家。

没人知道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变化,但变化确实来了。

客栈旁有条小河,河水柔柔的穿城而过,直到天色渐暗才变得模糊不清。

小河供养了一城烟雨半身衣,供养了春柳夏藤秋收冬月。

白天商旅豪侠往来,商来货去,除了不时的虫鸣和偶尔惊醒的鱼,都格外的平静与酣适。

猜想着水中鱼梦着什么,听着偷偷出游的花瓣,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天将要染墨时,客栈里东家掌起了灯。

这是一天里客栈最热闹的时候。

因为这时候客栈里那位年轻俊朗的青衫说书人便开始了他口中的江湖故事。

而年轻温婉的女东家便会倚靠窗边,慵懒托腮,一双杏花眸子全落在那说书人身上。

往往这时候那些江湖客与客商旅者们便会点上一壶茶、半斤酒,借着几样下酒小菜,佐着青衫说书人的故事下酒品茶。

听到好处,抚掌赞一声“好”,便是一天中最快意的时光。

但撒酒疯或是争强斗胜在有间客栈却是不被允许的。

为何这一条没人敢违背?

那就多亏站在女东家身边的那位绝色丫鬟了。

这丫鬟双手皮肤尽毁,发间黑白交错,血色双手抓着一把扫帚正在扫地。

但没人敢小看她。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她是谁。

正所谓青丝连白雪,蓬卷入云天。血手绫罗倚长剑,请君入黄泉!

风华榜上留其名,江湖人称“血手绫罗”的诡剑罗雪仙!

传说她曾为报家仇,一夜屠尽水云间七十二派三十六门!

因此大晋朝武林总瓢把子曾下绝杀令,得其首级者,赏黄金十万两,还有玉凌剑派镇派神功《玉珏神功》!

黑白两道接令者不计其数。

这罗雪仙且战且退,一路被追杀至这小小侠风镇中!

当时她已油尽灯枯,江湖上有名有姓的高手两千余人追杀至此。

但没人知道那一日发生了什么。

江湖上只知道那一日过后,那两千多位江湖高手从此绝迹于天下,而这镇上的有间客栈之中多了个青丝银发,双手若血的扫地丫鬟。

因此无人敢在此造次。

不对!

按说仅是如此,倒也不至于无人敢来冒犯。

就算不为金银神功,想比武切磋的绝世高手应该更加络绎不绝才对。

正常来说确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