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之末世魔皇 第418章

作者:火狱凝渊

就在韩非骑着白马悠哉悠哉的回国之时,天现异彩,流火经天,一颗巨大的陨石拖着长长的火尾划破天际。

韩非看着天上的异象,一改在儒门之中的君子形象,神经大条的喊道:“哇,流星耶,好兆头,赶紧许愿。”

相比韩非的乐观,神州之上,不少能人异士都盯着火红的天空,各有所思!

青山之上,荀子扶着白须,眯着眼道:“在这个时刻,天现异象,是巧合吗?”

……

一座连绵千里,山势陡峭险峻的高山之上,云雾缥缈,人迹罕至。

一团炫丽的白光凭空乍现,然后又快速消失。

林枫感受着这个位面的灵气,眉头一皱,《秦时明月》位面的灵气比之《大唐风云》位面还有所不如,难怪这个世界无人可以长生。

此时的林枫,因压制伤势,实力大降,只相当于普通的地仙,不过就算如此,在这个位面也是无敌的存在。

这个时代百家争鸣,以阴阳家,墨家,道家,儒家,法家,农家,兵家等势力最大,纵横家人数最少,不过人才辈出,这一代门人为卫庄,盖聂两个师兄弟,一个跑到了秦国,一个在韩国,也是一对相爱相杀的楷模。

“该从哪里作手呢?”

林枫想了想,如今秦国还未一统天下,千古一帝的“政哥”还在跟“奇货可居”的吕不韦争权夺利,其他六国的情况也好不了哪里去,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更何况是一个大国,内忧外患,层出不穷。

诸子百家中,阴阳家傍上了秦国这颗大树,势力最为强盛,农家弟子人数最多,未来的“大汉天子”刘邦也在农家当小弟,超然物外的道家,也因天人两宗之争,损耗了不少元气,兵家、儒家与法家之人,分布诸国朝堂,墨家子弟则行走江湖,弘扬“兼爱非攻”的伟大思想。

以林枫的能力,荡平七国都是小意思,但如此一来,反而会失去游戏的趣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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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名剑无名倦收天【求订阅】

云山雾绕的无名山中,突想一声清朗诗号。

“江天一色无纤尘,鱼龍潜跃观道身。

天人焉有两般义,道不虚行只在人。”

赫见锋顶之上,金色的拔俗道姿,巍然独立,迎风顾盼,一个,一道光,在山风吹拂下,静得连一片云,也不敢惊动。

从发色、衣着至佩剑,佛尘,皆掺有金色的光彩,再加上对曙光情有独钟的特质,一个代表光明、灿然生辉的巍然道者,於焉现世。

足下一震,云海翻腾,曙光乍现,只见一道金闪闪的身影在阳光中相映生辉,头带金色屋檐状的道帽,上有太极图腾特徵,以圆滑线条柔和了金光闪闪的刚硬感。

背负『天鞘晨曦』,上镶有北斗指引,取自名号『名剑无名』的字谜,此剑无名,因为无人能为其号名,唯剑鞘有名,称为『天鞘』,剑身金色,取自曙光意象,收入鞘中,即为『天鞘晨曦』。

手持金色佛尘,面容俊美,略带一点婴儿肥。

“七二七”正是《霹雳》位面中,北大芳秀.名剑无名.倦收天的形象。

上次幻化魔王子,林枫心里积攒了不少阴暗面,这次幻化成“土豪金”,多照照太阳,洗礼一下心灵。

“第一站,韩国。”

话语方落,以不见倦收天的身影。

……

九月天,秋高气爽,韩国境内,靠近黄河南岸的管道之上,倦收天骑着一匹稀世罕见的金色高头大马,十分拉风的驰骋,因为一身金闪闪的装束,路上还遇到不少不开眼的山匪和个别见财起意的剑客想打秋风,不过都已经向阎王报道去了!

至于金马,则是利用『现实宝石』具现化出来的,不止能跑能骑还能打,日行千里不说,寻常的先天高手也未必能在这匹金马身上讨到便宜。

一人一马都是金光闪闪,一路上不知亮瞎了多少狗眼,尽显高调奢华。

“嗒嗒嗒嗒……”

金马拖着倦收天,健步如飞,一骑绝尘。

时至正午。

来到了官道上的一间客栈。

店小二看着倦收天华丽的装束,眼睛里都变成了金钱$_$形状,毕恭毕敬的将倦收天迎进了客栈。

“两壶好酒,一壶给我,一壶给它,再上几个拿手菜,另外给我的马喂十斤上好的生牛肉,剩下的都是你的。”倦收天说完,从袖口拿出十两黄金丢给店小二。

十两黄金,在这个时代,购买力相当于现代的一万人民币,只是这些东西,觉得是绰绰有余。

“这个……客官,其他的都好办,可是我们没有名贵的酒只有自己酿的烈酒。”

店小二虽然很心动,但也不敢欺瞒,对方一看就是江湖中人,万一自己的东西不合对方的胃口,说不定就会出什么篓子。

“烈酒,可以。”倦收天一挥手,做到了板凳上。

“好勒,小的这就去办,客官你稍等。”

有钱好办事,店小二拿着黄金,风风火火的去张罗起来,很快就把倦收天交代的事办好。

没过一会儿,倦收天桌上就摆满了一桌子酒菜,这些都是一些家常菜,还有一些野味,说不上美味佳肴,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这时,店外又走来一位二十来岁的青年,穿着一身白色儒衫,牵着一匹白马,看上去衣冠楚楚,只是鼻子里塞了两团丝布,有些影响形象。

“买酒,要好酒。”

这青年看来也是贪杯之人,一开口就是酒。

店小二无奈道:“我们没有名贵的酒,只有自己酿的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