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缘不可能是英灵 第111章

作者:楚韵依然

“大王,查到了。这个女人叫袁淑萍,道号飞燕。是道家全真的弟子,在天庭那边如果道籍的那种真传弟子。这辈子没有做过什么恶孽,反而有不少功德。”战小葵查完之后,走到了阎小罗身边,躬身对着阎小罗行礼,然后说出了查到的东西。

“这样吗?既然是道家全真那边的人,等下本王打电话问问王重阳,他要是同意的话,就可以给她把损失的阳寿补回去。”阎小罗点了点头,既然是体制内的人,那就好说了。要知道换了一般人,想要补充亏损的阳寿,可以说是千难万难。但是,飞燕道姑运气不错,正好遇到了来阳间的阎王,阎小罗。

这也就是敖三元家里厉害,认识猴子,而猴子刚好有个徒弟是新任的阎王。换了其他道家人?你问问王继志这辈子有机会活着见到阎王没。开玩笑,阎王是你想见就能见到的?人家阎小罗不要面子的?

开玩笑,从古到今有几个大佬能没事去地府溜达溜达。

“那多谢阎王大人了,阎王大人晚上想吃点什么,我去准备。对了,阎王大人,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在不动天地二魂的情况下,单独把命魂拉出来吗?”苏酒儿笑了笑,如果阳寿能够补上,那么这次欠的人情还能小一点。人家为了救她俩的男人身受重伤,把人家治好了那是应该的,根本就不能算在感谢范围内。

阎小罗听到这个问题,忽然全身一震,一股酒气就被逼了出来,然后冷着脸看着苏酒儿,那意思很明显,你要干什么?不说清楚,别怪我动手。

“阎王大人别误会,我的男朋友之前在睡觉的时候,被人勾走了命魂,我想知道对方是怎么做到的,也好有个防备。”苏酒儿看到阎小罗的反应,点了点头,对方这个阎王还是不错的,起码是个嫉恶如仇的性格。有原则,但是又不死板。

听到苏酒儿这么说,阎小罗才点了点头说道:“人的魂魄一般都是由三魂七魄构成的,而命魂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想要勾走命魂,最少需要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行。”

第124章 会高兴到想要跳楼

苏酒儿听到阎小罗说起来,立刻严肃起来,准备记下阎小罗说的条件,但是,没想到阎小罗话锋一转:“等下我要确认情况,如果真的是你说的那样,我就告诉你。如果不是,那我是绝对不会说的。”

看着一脸认真的阎小罗,苏酒儿莫名的觉得自己想要打人。不过,她毕竟是有求于人,也不好说什么。至于验证?那不叫事,敖三元本身就可以作证,而且飞燕道姑也是因为安魂才被迫折了阳寿的。

“阎王大人,我那被抽走了命魂的难男朋友就在二楼,这个道姑之前就是帮我们给他安魂才会折寿的。”苏酒儿想了想,就决定带着阎小罗去看看楚韵。说起来,也不知道猴子有没有发现到底有没有看到楚韵身上的印记。之前梅林的话,一直让苏酒儿感觉到内心不安,心绪不宁。毕竟,梅林说的印记就好像一根刺,扎在了苏酒儿心里。

对方的手段太过于诡异,不可捉摸,毕竟,直接在睡梦中,勾走了命魂这种事情,绝对是让苏酒儿没办法防御的。实际上,就算是现在,也不保险。如果不知道对方跟脚,那还好说,可是通过梅林知道了对方的情况之后,苏酒儿连吃饭都不香了。

不把这个印记的问题解决了,苏酒儿估计就算是抱着楚韵睡觉,都睡不安稳。谁知道那天又被人把命魂给带走了,第一次还好说,要是次数多了对方不会防备自己把魂魄给召唤回来才怪。

有句老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只有千日做贼,那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苏酒儿必须得想办法找到并且解决那个家伙留下来印记,而且,最好还是永久性清除的那种。

另一边,猴子和敖三元已经在楚韵的房间里了,不得不说,猴子变回原形之后,远比人形看着让人顺眼。虽然说人形状态的猴子,也是个帅比,但是,猴子状态才是所有人熟悉的样子。美猴王不是开玩笑的,绝对是猴子里帅的母猴没事的时候合不拢腿,有事的时候比不上嘴的类型。

火眼金睛开启,几乎是肉眼可见的光芒笼罩了楚韵全身。火眼金睛之下,一切虚妄都会被破开,然而,楚韵全身依旧没有发现什么古怪的印记。至于手上的戒指,猴子到是看到了,但是,人类手上带着戒指有问题吗?显然,猴子被注意到这枚戒指,其他人看不见。

“三元侄女,你说的就是这个小子?这个外道天魔到是有点意思,居然连俺老孙都看不出来。不过,没事,只要那个家伙是在三界之中,就一定瞒不过谛听,所以,等下我带你去找我那个小徒弟,她认识谛听,到时候,找谛听帮你们听一下,绝对没问题。”

“谢谢悟空叔叔,我就知道,悟空叔叔办事最靠谱了!”敖三元听到猴子的话,立刻点了点头,然后凑到猴子身边给猴子捏着肩膀。说真的,就她那手上的力道,估计也就猴子的钢筋铁骨才会感觉舒服,换了别人怕不是,被捏成粉碎性骨折。

“嗯,用点力我没问题的。这么多年还是你捏的最舒服,其他人都轻的和猫抓一样。”被一条龙用全力捏肩膀,也就猴子能觉得舒服。敖三元看着楚韵,心里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尼禄,迦里有信息,我们先出去。”迦美什看了眼房间里的猴子和敖三元,直接叫住了正在玩百闻牌的尼禄。不得不说尼禄是真的心大,到了这时候,还在玩游戏。不过也难怪,毕竟楚韵已经没事了,没有那么担心之后,尼禄就又闲不住了。

“迦里怎么说?”尼禄一边拿着手机,跟着迦美什走出房间,一边问着,头都没抬。迦勒底那边拍谁来管她毛事?左右也就是那几个人而已。

“不出意外,应该是狐狸,毕竟,我和我自己抢男人可是我们迦勒底的传统节目了。也不知道以后他要是回了迦勒底,看到那满满一屋子的呆毛王会是个什么表情。”迦美什伸了个懒腰,她终归不是男性版的金闪闪,很多性格和脾气都和对方不一样。

“还能什么表情,大概是会高兴到想要跳楼。”尼禄一边打牌,一边笑眯眯的说着,百闻牌什么的好玩。沉迷抽卡的她表示,所有抽卡类游戏都好玩,就喜欢十连那种爽快的感觉。

“???”迦美什有点没听明白尼禄的话是什么意思,于是看着尼禄,希望她给个解释。

尼禄一脚贯穿伤害踢爆了对方之后,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才说道:“这还不简单?开始是高兴,然后发现养不起,就只能跳楼了呗。”

“可还行,毕竟长着你这张脸的都是吃货。”迦美什点了点头,迦勒底要不是有无尽米袋撑着,估计早就破产了,复数的呆毛王,谁家养得起啊。

“算了,等到人来了,到时候就准备动手,圣杯战争这种东西,赶紧结束,生的出别的什么变故。不过,余感觉,你好像没什么机会了啊。”尼禄看了看迦美什,大家都是当皇帝的人,谁还不知道谁啊。

“本来也没机会,本王的执事官早晚是本王的,这一点,毋庸置疑。”迦美什挺了挺胸,她身高接近一米八,穿上高跟鞋足有一米八五左右,可谓纤腰长腿肤白貌美胸还大,完美的身躯不用怀疑。

尼禄瞟了迦美什一眼,的确是御姐里的极品,但是,说得好像谁不是巨乳萝莉一样。我,尼禄,超凶的!

自助餐厅,

熊孩子莫德雷德大口大口的吃着食物,之前又和黑呆打了一架,大家都没用宝具,也没开魔放。本来以为有机会,但是,毫无疑问她被吊锤了。内心受到了极大打击的熊孩子,发泄的途径就是吃,大吃特吃。

边上她的御主一脸的铁青,不是因为别的,实在是自家钱包快要罩不住了。她就是普通的老师而已,收入平时买衣服,买化妆品之后基本上没剩下多少。现在家里多了一个大胃王,每天都得个几百块,谁扛得住啊。

第125章 抱歉,我们天朝这边常年三尺青锋

“慢点吃,没人和你抢。这里是自助,所有东西都是你的。”看着一口几乎是半只鸡腿的莫德雷德,李淑萍是真心觉得wx能有这么多自助餐真的是太幸福了。不然,就这只吃货的吃法,自己怕不是得去卖身才能养得起。不过,卖身是不可能卖身的,就算把这家伙拉出去卖她也不会卖的。

莫德雷德想要说点什么,但是,毫无疑问,吃了满满一嘴的她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根本无法让人听清。少女的一张脸因为咀嚼食物,显得有些滑稽,但是,李淑萍却不觉得可笑。对方只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而已。熟悉莫德雷德故事的人都知道,莫德雷德实际上是一个被创造出来的人,并非真正的出生,长大,而是被催熟的。

尽管身体是十六岁,和亚瑟王的外表同龄,但是,实际上,莫德雷德的心智和小孩子没有区别。从最初的对于亚瑟王的崇拜,对于亚瑟王背影的追逐,甚至为此和母亲闹翻,全都是因为小孩子对于父辈的那种仰望,以及追逐。而后面,被亚瑟王拒绝,甚至否认她是自己的孩子,这也就导致了莫德雷德内心的崩溃。就如同所有到了青春期的小孩子一样,莫德雷德想要让亚瑟王承认自己,让她觉得自己是对的,是足以继承,甚至是超越她的。

李淑萍很了解这一点,所以才会一直迁就莫德雷德。

“慢点吃,把东西咽下去在说话。“李淑萍这段时间,没有催着莫德雷德为接下来的战斗做准备,只是带着她到处游玩,对于天朝,莫德雷德有着很多的好奇,这也是为什么她看到黑呆,也没有追过去拼命的原因之一。

“为什么我就打不过父王呐,明明她属性应该不如我的!”莫德雷德努力把嘴里的东西咽了下去,她对于自己的御主很满意,这次为对方而战,没有丝毫的压力。对面那个黑色的,不是她亲爹,毕竟她亲爹是蓝呆。不是亲爹,莫德雷德也对对方没有多少杀意。

“你技巧太差了,你爹比你强了不少。别说你爹,就算是那个女骑士也比你强很多。”李淑萍看过莫德雷德打架,说好听点叫乱披风,说不好听点就是夏姬八打。虽然说因为她本身有直感以及属性好速度够快,力量也够大,杀伤力不差。但是,在行家眼里,就和闹着玩一样。

就像李淑萍,她无论速度和力量实际上都要比那个姬骑士希尔薇差了不少,但是,一样能够凭借技巧和对方打平,甚至一度占据上风。不过,当时两个人都没用全力,也不好说白天打架的胜负手。

“我不信,我不听,要不你教我吧。”莫德雷德就差没在地上打滚卖萌了,毫无疑问,这事情她真的干得出来。因为李淑萍家里养着一只猫,莫德雷德晚上没事就和猫在地上滚来滚去的,还和猫逗着玩...

每次看到这一幕,李淑萍就觉得当年亚瑟王没把王位传给莫德雷德是高瞻远瞩,是合情合理的。这么皮的熊孩子,换了她,她也不敢把王位给她啊。

“行吧,反正你回去之后也会忘掉,不过,时间太短估计你也学不会什么。”李淑萍想了想,莫德雷德貌似是个用骑士大剑的,这东西她不会用啊。她是练八极拳的,虽然说八极大枪也不差,而且八极刀也是很猛,可是这种双手大剑,天朝这边就没人用...

据说唐朝的时候,倒是有陌刀手,但是现在社会,谁还会搞这个?骑士大剑?抱歉,我们天朝这边常年三尺青锋...不过,一法通百法通,李淑萍作为天朝古武传人当中年轻一辈少有的宗师高手,自然是有着自己的本事的。

“我可是天才,绝对的天才,学什么都很快的!”莫德雷德拍了拍自己贫瘠的胸脯,表示自己可是超厉害的!她的确是天才,毕竟,本身就是亚瑟王的血脉,而且,还是湖中仙女摩根通过巫术催生出来的,能在五六岁的年纪就成为合格的圆桌骑士,甚至在其中实力能排到中游,天赋资质可见一斑。

“算了你也不懂,回头我教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我们这边,速成的办法基本没有,再天才的人也得苦练才行,你看看我的手。”李淑萍一边说,一边伸出了手,给莫德雷德看,莫德雷德看着李淑萍的小手,挺白的,挺嫩的,也挺软的。有什么问题吗?莫德雷德一脑门问号的看着李淑萍。

“你摸摸看。”李淑萍微微摇头,她实际上已经是练到了手如白玉,褪茧归凡的程度,要是换了三年前,她的手都没办法看,全都是老茧,要知道她除了八极拳之外,还兼修了八极大枪,练枪的人若是日日不断,到老的时候,手上老茧甚至会没办法握拳。

固然古武也讲天赋,但是,若是不能冬三九,夏三伏的苦练,就算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天才,也一样白给。不能把基础招式练到身体本能的地步,就算是给你独孤九剑又有什么用?真以为令狐冲没有内力也能打败一流高手只是因为独孤九剑境界高深?开玩笑,那是因为他十几年苦练基础把基础剑招全都练到了本能的程度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