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具人就能变强 第394章

作者:一颗泡芙

  所以陈南摸了摸后颈,笑着打了退堂鼓:“学姐还是好好的复习,好好的休息,劳逸结合,其它的事情……”

  “你在教我做事?”

  “啊?”

  话音未落,原本还一副‘学习好累’的懒散样子的李莎,突然的精神起来,一句话问懵陈南。

  然后,再次站起身,用手捏着陈南其实并不算太有肉的脸颊,语气有些抖S道:“我说,学弟你这是在教我做事?”

第212章 就我跟学弟的旅行?

  “所以,这个是送给我的?”

  看着这本名为《恋小说》杂志的样刊,李莎在椅子下面,交叉放着的两条被肉色丝袜包裹,匀称而富有弹性的双腿,缓缓的分开,并拢的放下,稍稍坐正身体,表情看起来更加专注了。

  “啊,是的。”

  面对着这个问题,陈南略有尴尬的挤出微笑,然后提前的给学姐打预防针道:“第一次写长篇小说…然后也是第一次给认识的人看小说。如果内容太内啥了,请多包容,小说情节谨代表作者观点…但一部小说创作完成后,作者就一定死了,所以千万别觉得写什么甜宠文的我…恶心。啊,就这。”

  “你太紧张了,放轻松一点。”

  用手拍了拍陈南的搁在桌面上,颤抖个不停的手,李莎安慰过后,又带着浅浅的微笑,故意做出不经意的问道:“你小说,我是第一个看的么?”

  “……嗯,是的,除开责编跟《恋小说》杂志社的其它工作人员 ,学姐是第一个。”只是稍有打结后,但说到后面,语气已经相当自然了。

  虽说,其实除了责编以外第一个看这部小说的人……是孟未末。

  不过,这孩子不应该算是单纯的读者,而是创作者之一,所以陈南那样说,姑且还是没有问题,不能够完全的算撒谎。

  等等…

  不对,第一次给认识的人看的,应该是戴萌,因为就在半个小时之前,自己就在女寝寝室门口,把《恋小说》杂志的样刊给她了。

  准确来说,学姐不能够算是自己的第一位读者……

  好了,别再纠结这种事情了!

  反正对于女生来说,‘我第一次XX是跟你’这句话,应该还挺能增加好感的,毕竟第一次发含意,非常特殊。

  咳咳…这种说话上的小心机跟小奸诈,也算是陈南做渣男这些日子以来,渐渐掌握的技能——说没有成本的漂亮话,换取对方有限的好感。

  然后效果呢,也的确还不错。

  “我都做了你一年的读者了,害羞什么的?我觉得就没有必要了吧。”

  用手撩起耳根的一缕短发,此刻的李莎,跟刚开始那个来自阴阳寮的阴阳师不同,她重新的恢复了会给人安慰与鼓励的知心大姐姐气质。

  尤其是在知道,陈南冒着被自己骂成‘没良心’的风险,特意找自己,只是想赠送杂志这点后,心情更是回转了不少。

  毕竟这应该就相当于,在中秋节的时候,自己唯独给这么一个学弟,送了月饼一样,特别关注吧。

  浅浅的笑着,李莎捧起这份杂志样刊,开始好奇的翻看,并且有些在意的问道:“这是投稿成功之后,杂志社寄给你的两份样刊之中的一份,对吧?”

  “嗯,是的。”陈南点了点头,表现的很自然。

  刚才所说的小心机跟小狡猾,又开始了。

  是的,我只寄出了两份,一份身为作者的我,自己珍藏了,另外一份送给了最敬爱的莎莎姐。

  什么?撒谎是不对的?你让我适可而止?

  才不要,能够把女孩子哄得好好的,让她开开心心,而这样做的成本只是一个无伤大雅、且不违反道德法律的谎言,这还不好吗?

  《渣男的自我修养》……

  不对,拿错书了。

  应该是 ,《情商》。

  “哇!真的是厉害,我就知道学弟的才华,才不限于在校报,或者什么没人看的省级刊物上。”

  陈南能够成为实体作家这点,李莎完全没有任何的嫉妒,而是发自内心的表达出赞美。当然,这也跟陈南将两份杂志中的一份给自己这种特别关注有关,谁会去嫉妒一个,真心跟自己分享喜悦,且只跟自己分享喜悦的人呢?

  况且,陈南越优秀,不就越证明自己看男人的眼光,真的很好吗?

  “过誉了…也没有那么夸张。”

  然而,被吹捧到脸红的陈南,只是难为情的抚着后颈,谦虚的摇了摇头,用尴尬一笑顺过这个话题。然后,指着杂志样刊的目录,向学姐介绍起自己的作品:“学姐,就是这篇,第12页。”

  “哦?是这本吗?书名听起来很有意思。”

  顺着陈南所指的地方,李莎把杂志翻到了《我的女友是山神?》连载的位置。

  相当有排面的是,陈南这样一位新人的作品,居然出现在了长篇连载顺位第二的位置,而且还有‘征文大赛一等奖’的标注。

  一等奖?

  主编强烈推荐,《恋小说》征文大赛一等奖日常系神作。

  刚才只是惊喜的李莎,现在则是完全的被惊吓到了:“学弟,一等奖?仅仅是个新人,初次投稿,你就拿到了一等奖?”

  “……嗯啊。”

  陈南能够理解李莎的反应,毕竟参赛的作者里面,不乏那些出过不少单行本的实力作家,自己从里面夺得桂冠,实属不易。

  通俗一点,这就好比神秘散人参加solo赛,不仅没有水土不服,表现拉胯,甚至还一路碾压各种职业选手,出道既巅峰的拿到冠军。

  兄弟,这波有操作的。

  “那学弟,这下应该认识到自己的优秀了吧?”

  将手肘搁在桌上,身体往前凑近,李莎盯着陈南的眼睛,没有去询问征文一等奖有多少奖金,你以后能不能出单行本,你拿到奖是什么心情这种一般人都会询问的问题,她直接笑着提起道。

  “我……”

  陈南不知道该怎么说,这次的小说,能够写出来系统跟小梦的功劳缺一不可,但是系统只是加的文笔,小梦也只是提供了大纲,具体的内容,还是他完成的。

  所以,我算不算优秀呢?

  每次到这种时刻,陈南就会像相当的不安。

  “过度的谦虚,可是讨人厌的自大哦。”这一次,李莎相当直接的提醒道。

  不过,依旧是鼓励的意味更重。

  毕竟大一的时候,陈南就把自己在社团里面的优异表现归结于踏实的努力,觉得什么事情只要投入了,就能够获得回报。而后来,那次深入报道的作品,拿到了对于学生来说,含金量超高的‘国家新闻奖’后,也没有正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力,而是觉得是为了向唐思文讨好,才超水平发挥的。

  现在,单独的完成了一部小说作品,并且以纯素人的姿态,拿下了一等奖。李莎觉得,陈南这下子应该明白,并不是什么事情只要努力就有回报,而是必定要依赖,那仅仅占比百分之一、但又必不可缺的‘天才’。

  “好吧,你说的对,我是带文豪。”

  不再去谦虚,老实的点了点头,陈南用最怂的语气,说出了最狂傲的话。

  “那么,我就是大作家的,头号粉丝了~”

  正当陈南低下头,像是在回避某种过于让人害羞的赞美时,他送出手的杂志样刊,被递还了回来。

  错愕的抬头,陈南看着这位在整个文传学院大四之中,颜值数一数一(没有错字)的女神姐姐,眯着眼睛,对自己露出了让人恨不得想给她脸蛋来上一大口的微笑:“不过,没有‘孟南’老师的签名,可满足不了我这位头号粉丝的期待哦。”

  “………”陈南顶不住了。

  进入到大学中,见识过了不正当手段的学术成功争夺,不正当手段的奖学金争夺,甚至是不正当手段的贫困生名额争夺,陈南真是十分容易的,被这样一个纯粹‘祝贺’的笑容,给触动到内心那最柔软的一寸。

  “ok,如果是学姐的话,孟南以后出的每本书…特别是单行本,都会留一份签过名的珍藏版。”

  如果是学姐的话,我愿意这样。

  对于自己‘过度炫耀’会招人烦的顾虑完全打消后,陈南拿起笔,在这本杂志自己作品的那一页书名上,相当行云流水的,写下了淘宝上找人定制的艺术体签名。

  不要吐槽为什么单行本还没有发行,签名就已经设计好了。

  万一以后出现了签字售书到手断的火爆状况,岂不是晚了?

  孟南大大,可是要在女频小说界拥有一席之地的……

  “话说,为什么笔名要叫孟南啊?”重新的接过杂志后,李莎好奇的问道。

  “大概就是,就是…谐音梗,烂俗的谐音梗,孟南通‘猛男’,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莫当真。”陈南磕磕巴巴的解释道。

  是猛男啦,才不是什么一半的孟,一半的南,象征着永远不会分开与背叛的孟未末陈南组合呢,才没有。

  “那为什么一个女频小说笔名要叫孟南……嗯,对了。为什么你要写女频……”

  “学姐快看吧!那个,我是真的,真的会羞耻的。”

  在学姐一股脑正常人都会询问的问题甩过来后,陈南放弃解释,旋即打断对方,一本正经道。

  “噫…好啦,我不拿你开玩笑了,放轻松。”

  而李莎学姐,毕竟是半个文艺女青年,也知道给人看小说是个多么私密的行为。所以,她相当理解的低下头,开始潜心的阅读这篇看起来相当有趣的女频小说第一章。

  捧着书页,靠着椅背,莎莎姐连读言情小说都像是阅读诗歌集子一样,优雅且知性,不过这种气质并不是网络上摆拍的‘文艺女神’能够比拟的,投入而不做作,轻松而不懒散,从旁边就这么静静的看着,都像是欣赏艺术照一样的静美。

  如果单反现在在手里的话,陈南肯定会随手给学姐拍摄一张。毕竟此刻的他,已经是专业级别的水准了,比起初次拍摄我莎假奶的Cos照,水平还要超出整整一个指尖宇宙。

  不过,如果把单反拿出来的话,学姐肯定要故意的凹造型摆拍,破坏这种自然了。

  还是就这么在旁边,看着这样一位,身着着雪纺衫加短裙,今天的状况没那么性感,但也相当迷人的学姐吧。

  但是,话说……

  学姐看小说的样子,好像略微的有点点奇怪诶。

  按照自己的想法,不应该是那种时不时的因为自己加在小说里面的恋爱喜剧桥段,而不自觉的发出‘噗’,然后又为撒糖的甜宠情节,少女心泛滥么。

  怎么看起来,相当认真的样子?

  是我写的不好吗?

  不对啊,这可是唐水责编评价为‘完美’,而《恋小说》杂志社,从几百部长篇作品中票选出来的一等奖作品啊,质量应该是过关的啊。

  咋回事啊,怎么感觉学姐,不太喜欢的样子?

  “好,好甜啊。”

  正当陈南在一旁,因为自己作品可能没有get到学姐的点,而相当紧张时,把这章小说看完的李莎,才最终的露出了‘我的天啊’的笑容,像是被击中了心脏似的,特别的开心:“前面其实已经有很多甜的地方了,但所有的情绪,全部的在最后这一个场景出来,太高明了,我真的非常喜欢。”

  原来,前面是因为看得太认真了啊……

  李莎最后的反应,理所应当是正常的。因为他所得到的系统技能,就是写出让女生小鹿乱撞+5的文字作品,然后再搭配上孟未末这位畅销10万+实力选手的大纲,李莎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我真是个天才。

  “真的是,学弟也太会了吧,怎么这么甜啊。”

  把这部小说看完,过了好久,仍然觉得心情非常愉悦的李莎,感概过后,满足的将这本杂志样刊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