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刺客有毛病 第312章

作者:任秋溟

  “如果我成为你前进的阻碍。”

  何萍从星空望向眼前的人。

  这个二十九岁的女子眼中一片平静,就好像说着很平淡的事情:“那么就把我杀了吧。”

  何萍的语气,大概就是就像今晚我累了,所以你来洗碗一样。

  方别轻轻抿住嘴唇。

  倒酒,没有捻花生米。

  而是直接满饮。

  “所以萍姐你是提前这样警告我的吗?”方别看着何萍说道。

  “我没有记错的话,几个时辰前你刚刚说过。”

  “你想在我身边的地方。”

  “这并不矛盾。”何萍看着方别说道:“我想在你身边,如果我能够保护你,做你最后的底线的话。”

  “那么我就愿意在你身边。”

  “如果有一天,我没有办法帮你了,甚至成为了你的阻碍,你的累赘。”

  “所以,如果那一天到来的时候,请务必杀了我。”

  方别看着何萍:“萍姐,你是不是知道什么事情了?”

  仅仅过了几个时辰,为什么何萍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即使是说方别几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何萍的人。

  但是面对此时的何萍,方别依旧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在离开洛城之后,前往江南之前。”何萍看着方别,静静说道:“我们要先去汴梁一趟。”

  是的,最终商议的下一个目的地,就是江南。

  因为江南也有海。

  看海可以去江南。

  这样的话,江南一时间就拿到了四票,可以说相当的无敌。

  “这我知道。”方别说道。

  成为银蜂,并且决定离开固定的驻地,开始流动执行任务的时候,要到附近的分舵总舵去报备一下,顺便成为银蜂,也就意味着成为蜂巢的高层,不仅享用更高的权限,也能够拥有更多的情报级别。

  很多时候蜂巢如果需要进行会议的话,银蜂也有资格列席旁听。

  更何况,彼此银蜂之间,有时候就会像之前刺杀商九歌那次一样,会有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这就需要和同为银蜂的蜂巢刺客熟悉一下,至少不会两眼一抹黑,同样也要认识一下那传说中的金蜂刺客。

  虽然说现在感觉金蜂不怎么样的样子。

  但是金蜂真的是整个蜂巢只有七对的存在,在玉蜂基本只是传说中的前提下,金蜂就是明面上最上级的存在。

  “但是这次不太一样。”何萍看着方别。

  淡淡道。

  PS:说四更就是四更,少一个字都不是四更。

  当然——过了十二点也是四更对吧!

  讲道理。

第十八章 我也希望永远和你在一起(第三更)

  这次有点不太一样。

  何萍这样说道。

  方别的神情不变。

  夏夜其实很是凉爽,天气也很晴朗。

  何萍的酒一样有着平均线以上的水准,大概收藏酒也是这个曾经的玉蜂刺客最大的爱好。

  “有什么不一样?”方别问道。

  其实他知道哪里不一样。

  但是既然何萍说不一样,那么就要问为什么。

  “因为人很多。”何萍淡淡道。

  人很多,一方面是方别这边霄魂客栈人很多。

  之前已经分析过了,现在霄魂客栈全员九人,江湖榜甲榜上面五位,不在榜单但是胜似榜单的一位,两位乙榜强力候选,随时都可以突入甲榜,还有一个超级医师。

  这九个人呼呼啦啦浩浩荡荡来到汴梁,那么四舍五入就是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

  至少华山派有了,少林派有了,连魔教都没有缺席。

  但是蜂巢人也不会少。

  毕竟,下棋的时候,有旗鼓相当的对手,才会好玩。

  单纯的碾压或者单纯的被碾压都挺没有意思的。

  不对——碾压别人还是很有快感的。

  但是如果被别人碾压,那一瞬间的挫败感可能会让你想要直接卸载游戏。

  “人多又不是要打群架。”方别淡淡说道。

  因为萍姐突然有这么悲观的情绪,方别是真的很不开心。

  虽然说谢源的死大概是两个人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事情。

  但是那种如果有一天我没用了,我会成为你的阻碍,那么你就勇敢把我扔下来抛弃掉的想法。

  方别只要想起来就会感到恶心。

  然后便是愤怒。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愤怒都源自于自身的无能为力。

  “是啊,人多又不是要打群架。”何萍终于露出了一抹笑容。

  “但是人多就会很麻烦。”

  “我们在汴梁见过蜂后,然后再见那几个金蜂,我相信秦必然不会来见萍姐,见完所有人之后,就是沿着大运河顺流而下直入江南。”方别开口说道:“这刚好也是当年炀帝下江南的路线,多好,相得益彰。”

  “再说,我刚刚和吕渊见面,宁欢的脑袋和洛城蜂巢目前的布置图,换了紫气东来的秘籍和五千两银子。”

  “反正我们都要走了,搬不走的东西打包卖了也合适。”

  方别看着何萍,这样絮絮叨叨地说着。

  “所以,不要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好吗?”方别向着何萍伸出一只手。

  何萍侧头看着方别,没有动。

  “把手给我。”方别看着何萍静静说道。

  何萍把手递给了方别。

  方别伸手抓住。

  虽然说何萍经常自己吐槽自己说已经老了。

  事实上,可能是练武功本身就驻颜有术,也或许何萍自己心思纯净,总之二十九岁的何萍,看起来大概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何萍自己的手也是这样。

  这是一双握剑杀人的手。

  有时候也捏筷子。

  有时候拿酒杯。

  有时候也会握笔记账。

  而现在这只手被方别握在手中,骨节分明,冰凉细腻。

  就好像是一只退了皮的白蛇,冰冰凉凉,雪白光滑。

  “你还记得吗?萍姐?”方别看着何萍的眼睛。

  其实何萍的眼睛和商九歌有点像。

  或者说练剑的人,都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不过何萍的眼睛并没有商九歌的那样大,看起来更加的冷清,与空灵。

  “记得什么?”何萍被方别的手握在手中,一时间其实有些羞涩。

  其实认识了这么久了,拉拉手而已,本来不该有什么害羞的情绪的。

  但是这次方别将何萍的手握得很紧,并且少年的手很热。

  热得甚至有些发烫。

  “当时在江水边。”方别看着何萍说道:“原本你给了我钱,让我自己找路活下去。”

  “我说我无路可走,无处可去。”

  “你就这样握住了我的手。”

  “我至今还记得当时在我手里的铜钱的温度。”

  “那样的冰冷。”

  “但是,我从来没有再被像那天那样温暖的手握住了。”

  “所以,不要说这样的话。”

  “永永远远不要说这样的话。”

  何萍耳尖有点微妙地发烫,还好天足够黑,即使是方别也没有发现。

  怎么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