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刺客有毛病 第294章

作者:任秋溟

  商九歌眨了眨眼睛。

  “可以不要吗?”

第二百九十二章 杀人者华山令狐冲也

  薛铃拍了拍商九歌的肩膀,如今彼此之间真的已经很熟了,说是生死之交都不为过。

  所以当初对于商九歌那些不可靠的想象都被粉碎之后,其实真实的商九歌完全可以用非常可爱来形容了。

  毕竟商九歌的真实年龄真的只有十七岁,何止是少女,其实还是未成年。

  但是就是这个未成年的少女,刚才差点把成名已久的悲苦老人逼入绝境。

  虽然最后却是没打过,没方别出手的话,商九歌真的要交待在这里。

  但是吹是真的可以吹一辈子的。

  毕竟这实打实的战绩,江湖榜这次更新,恐怕真的要从头到尾大换血一番。

  就像之前薛铃说的那样,宁夏作为罗教余孽,这年头也没有登报退出的说法,肯定是不能够担下这大义灭师的名头的。

  薛铃两个身份,一个是蜂巢刺客,一个是锦衣卫卧底,无论哪个,同样都不适合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

  但是商九歌就不一样了。

  商九歌真的是炙手可热的当红炸子鸡,新一代顶级少侠,华山小师姑,并且也不是什么名不副实的角色,商九歌已经在洛城摆下擂台,是真的以武会友,大战天下才俊。

  毫不夸张地说,目前为止,是真的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这样的少年英雄,顶级少侠,斩杀一个江湖榜第七十一的宁天已经满足不了她了,只有宁欢这样真正的江湖大佬,魔道巨擘,才能够让商九歌扬名立万。

  薛铃的态度,基本上可以理解为组织已经研究决定了,就让你来当那个打败宁欢的英雄。

  但是商九歌真不想啊。

  “可以换一个人吗?”商九歌继续问道。

  “换谁?”薛铃反问道。

  还有谁比商九歌更合适啊。

  虽然知道商九歌视功名如粪土,但是商九歌同样不介意背锅的啊。

  就好像当初黄河十七盗,原本是商九歌和方别薛铃联合剿灭的黄河十七盗,但是由于方别薛铃不好出面,所以就由商九歌拿面子,顶下了剿灭黄河十七盗的功劳,方别和薛铃拿里子,带着黄河十七盗的财产去蜂巢那边交付任务。

  今天这次,差不多就是上次黄河十七盗的又一次上演。

  反正这次蜂巢为了宁欢,真的是不惜血本,下了超级巨额的任务酬劳,可以说方别如果直接完成这些任务的话,那就是一步登天能够成为银蜂。

  回想当初的何萍,也不过是十六岁木蜂,十六岁铁蜂,十六岁铜蜂,然后十七岁升任银蜂。

  现在方别成为蜂巢刺客之后,也仅用半年时间就成为银蜂。

  怎么说呢,只能说千里马常有,不对,是银蜂常有,但是宁欢不常有。

  天下宁欢只有一个的。

  商九歌踌躇片刻,然后果断开口:“令狐冲不行吗!”

  薛铃瞬间傻了:“令狐冲。”

  “令狐冲。”

  “对啊。”

  “令狐冲好像真的可以啊。”

  是的,令狐冲真的可以。

  毕竟现在苟杂中还在江湖榜乙榜上面挂着呢,甲榜如果挂一个令狐冲,似乎也不是很违和的事情。

  反正你找的是华山令狐冲,和我方别有什么关系。

  “嗯,似乎可以。”薛铃点了点头:“但是,也不知道方别追出去结果如何?”

  “你担心吗?”商九歌问道。

  薛铃点头:“很担心。”

  “他可是方别哦。”商九歌笑道。

  薛铃嗯了一声:“对啊,他可是方别啊。”

  但该担心,还是很担心。

  ……

  ……

  无论令狐冲到底可不可以,反正方别这边,正在星夜下追赶着逃走的宁欢。

  宁欢无论是剑法掌法拳法指法,都是这个世界上的顶尖层次,至于轻功,宁欢的冯虚御风当然也是最顶级之列。

  方别追着那个红色的身影一路而去,虽然说没有被拉开距离,但是想要追上对方真的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这就是绝顶高手的优势了。

  那就是一个绝顶高手,基本上就是如果不想死,那就绝对不会死。

  对于方别也是这样,在当初洛城长街面对宁欢的时候,只要方别不出手,宁欢肯定不会主动来找方别算账,而即使方别出了手,除非说正在缠斗之中宁欢突然下了杀手,就如同之前对商九歌做的那样,否则的话,感觉不敌,只要不是身受重伤,那么只要跑就可以了。

  大家谁还不会一两门轻功啊?

  所以绝顶高手,出动军队让其知难而退确实是一种办法,但是人家高手要逃的话,军队急行军的速度,一天顶多也不过跑一两百里,像是萍姐这种顶级高手,一两百里就是一个时辰不到的功夫,拿什么去追?

  于是乎能够对付武功的只有武功,能够对付绝顶高手的也就只有绝顶高手。

  就像对付宁欢一样,想要对付宁欢这个级别的高手,想要伤他大概只要比宁欢高出来一线就够了,但是想要杀死宁欢,却需要两个甚至更多的顶级高手来围追堵截。

  况且——一旦追不上,那就是结了死仇,宁欢真的处心积虑去报复你的家人,又有谁能够抵挡住这种报复?

  所以这也是各大名门都投鼠忌器的原因,即使商离最终出手的原因,也是单纯因为商九歌就在宁欢的目的地上,否则的话,别人都不出手,就商离铁憨憨来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可是出手又怎么样?杀又杀不掉,对方逃了就要真正结了大仇,所以即使是商离,也只能捏着鼻子和宁欢握手言和。

  眼下,原本方别以为将宁欢堵在红袖招中可以好好打上那么一架,但是没有想到宁欢居然这种时候都有狡兔三窟的意识,方别甚至怀疑宁欢进了红袖招选择这个房间,就是确定这个房间可以直接打通墙壁就能够逃到外面。

  所以现在方别吊在宁欢的身后,一路在房屋之上飞檐走壁,腾跃起落,完全不敢怠慢,而即使说红袖招外有很多盯梢的锦衣卫乃至于蜂巢的暗探,可是又有谁能够跟得上全力爆发的宁欢和同样紧追不舍的宁欢?

  眼看着宁欢已经纵身一跃上了洛城的城墙,只因为在城墙内侧,有高楼林立,腾跃相对容易。

  方别心想这样追就真的追不到头了。

  再说了,放宁欢逃走这是方别绝对无法接受的事情。

  谁敢招惹宁欢这样一个身后有罗教背景,并且自己还是绝顶高手的超级瘟神!

  方别无可奈何,在奔跑中将大拇指和中指塞进嘴巴,随即发出了一声响彻整个洛城的长啸!

第二百九十三章 大人,时代变了!(第五更)

  随着方别的长啸带着内力几乎穿透整个洛城,而在前方的宁欢当然不会停下。

  他原本或许还单纯是出于谨慎的想法,毕竟自己刚刚展露重要底牌想要杀了商九歌,有句话怎么说呢?

  见过我这一招的人都已经死了。

  可是随即方别的出现,那诡异莫测的苇名剑法,真的宁欢所见过的最可怕的武功之一了,速度极快的铁丸带着极大的力道,自己手中有蚀骨剑还好,如果是赤手空拳,宁欢真的没有信心可以从方别的苇名剑法中毫发无伤地自保。

  而这个自称华山令狐冲的少年,无论是速度,还是之前和自己那一交手所展示出来的内力和技巧,都几乎是在宁欢所见识过的人中位于最顶级的那一层次。

  就算说宁欢有自信和对方一战,但是现在是自己底牌几乎尽出,自己对于对方完全无从了解的情况下,几乎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宁欢就做出了决定——跑!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宁欢选择修习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不就是为了延缓自己的寿命让自己不那么快死去。

  哪里有没有老死却反而被人杀死的道理。

  而在出逃之后,方别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紧跟了上来,并且显示出来丝毫不逊色于自己的轻功,不得不说,宁欢对于方别的忌惮更加深重了。

  此时的洛城,已经是四面皆敌,原本宁欢自己一人便成军,可是眼下这一人之军被方别同样一人击溃,那么宁欢就没有勇气继续在洛城呆下去了。

  而听到身后方别的长啸,宁欢长笑一声,自己站在洛城城墙之上:“令狐小贼。”

  “如果你不怕死的话,就尽管追上来吧。”

  这样说着,宁欢毫不犹豫地向着城墙之外跃下,如同红色的大鸟一般在夜空中滑行。

  方别叹了口气。

  该做的他几乎都已经做了,宁欢想跑是真的拦不住,毕竟他的苇名剑法近距离攻击还行,想当狙击枪来用,还是有点不够格。

  但是宁欢是绝对不能跟丢的,宁欢是绝对要杀的,如果没有杀掉,那么这次出手不仅没有任何意义,反而说会贻害无穷。

  最关键的是——宁欢根本没有受什么伤就跑了,这是方别唯独不能接受的。

  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宁欢受伤了,那么他能跑掉吗?

  答案当然又是否定的。

  所以人生,本来就是矛盾的结合体。

  方别这样想着的时候,自己也已经紧跟着跳上了城墙,两个人事实上的时间差距只有三到五秒,但是距离差距却足足有数十米之远,只能说真气涌动之间所做出的速度爆发,甚至要比百米冲刺的运动员更加恐怖。

  不管怎么说,运动员不会飞也不会武功不是吗?

  看着远方的红色大鸟,方别从背后再次抽出一根铁管,架在身前瞄准。

  至少这一次,宁欢没有办法再用蚀骨剑来格挡了。

  少年战斗的时候,从来都是全副武装而来。

  以这个时代的科技和冶金技术,并没有办法制作出来足够精良的现代步枪,不过火铳这样的初级火器确实已经发明出来了,前置装药,单发,没有膛线,弹道飘忽,可以说实用性极差,同时代的西方的阵列步兵,正在进行着排队枪毙的行为艺术性质的表演,就是因为子弹出膛之后基本都是布朗运动弹,能打到哪里皆凭天意。

  方别身为有现代灵魂的男孩子,对于火器的热爱基本上是贯穿灵魂的。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武功再高,一枪撂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