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大冒险系统 第281章

作者:老王大爷

老板应了一声,急忙给他打包去了。

不多时,老板打包完毕给他拿了出来。黄纸包了整整五十扎,朱砂比较名贵也包了十几盒,还有三支狐狸尾巴毛做成的符笔,是老板这店里最好的符笔了。

郭凌峰一股脑塞进了背囊,实际上暗中都已经进入了他的系统存储空间内。

离开这家店之后,郭凌峰没在这个集市再停留。出了集市向东走了一里多,见四下里无人便腾空飞起,向金华府城飞去。

他的首要目标肯定是郭北县附近的兰若寺,不过他想在这之前先去金华府看看,说不定能遇到还没来得及去郭北县讨债的宁采臣呢!

原剧中,宁采臣是为集宝斋这个大商号讨债,这才去了郭北县,于是才有了兰若寺夜宿遇见聂小倩的这一幕。

郭凌峰这次既然已经穿越进了这方世界,他当然不希望有其他人来打扰自己,尤其宁采臣这个原本剧中的男主角手无缚鸡之力,绝对是降妖除魔时的最大累赘。也就是燕赤霞那个大胡子隐居多年太过孤独,才能忍受得了这个家伙。

当然,他只是不想承认内心深处的那点想法——聂小倩就一定要跟宁采臣在一起吗?这是谁规定的?

金华府城是浙江地区最大的府城之一,城墙高达三丈八尺,绕着城墙一圈足有四十多里,比郭凌峰当年守过的襄阳城也小不了多少了。

集宝斋是金华府最大的商号,打听起来很容易,郭凌峰很快就找到了集宝斋的金华总店。

这栋楼有三层,占地接近一千平米,店门宽七尺,高一丈余,上方一块紫檀木的招牌,上写三个大字——“集宝斋”。

郭凌峰对书法并无造诣,不过他也觉得这三个大字写得极好,一笔一划都非常大气。仔细一看招牌的落款——“文征明”?

我槽?这不是和唐伯虎齐名的江南四大才子之一的文征明吗?唐伯虎以诗画闻名,文征明却极擅书法,号称“铁划银钩”,是明朝时期最著名的书法家。

怪不得这招牌上的字写得这么好呢?原来是文征明写的,不亏是人的名树的影,名不虚传啊!

郭凌峰站在门外心中赞叹了一番,还是移步走进了集宝斋。

进门便是一个大堂,柜台中一个老掌柜慈眉善目,微笑着问道:“这位客官,不知到我们店有什么想买的吗?”

郭凌峰微笑道:“掌柜的,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我是想问你打听一个人的下落!”

老掌柜愣了一下,道:“不知客官打听的人是谁?老朽在金华府已有四十多年,不敢说金华的人全认识,起码也认识一半吧!”

郭凌峰问道:“不知掌柜可知道一个名叫宁采臣的书生?”

老掌柜立时笑道:“你说小宁啊?他就是我们店里的伙计,经常帮东家去跑腿收些账。客官你找他干什么?”

郭凌峰笑道:“在下乃是外出游学的,到了金华地界听说宁公子精于诗赋,所以专程前来讨教的!”

三百一十九章 宁采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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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郭凌峰是来“以文会友”的,老掌柜的脸色有些不虞,语气也生冷了许多:“客官,小宁这几天没有差事,就没来店里,你如果要找他就去他家好了!”

郭凌峰见惯了人情冷暖,对于他这种不买东西的“客官”,老掌柜这态度已经算是不错了,有些店的老板甚至会直接赶人出门的。

打听清楚了宁采臣家的具体位置,郭凌峰离开集宝斋向南城走去。金华府颇为富庶,不过南城这边就纯粹是贫民区了。

想来也是,宁采臣只是一个穷书生,住在贫民区是再正常不过。

郭凌峰一路打听着找到宁采臣的家,只见这个小院如意料中一样破旧,他微微一笑上前去敲门。

旁边一个卖水果的小贩问道:“这位公子,你是来找宁秀才的吗?”

郭凌峰点头道:“正是,我就是来找他的!”

那个小贩笑道:“他不在家,这个时间多半在城北的观音庙那儿帮人写书信吧?你可以到那儿去找找,兴许他就在那儿!”

郭凌峰道了声谢,顺便买了几个梨,照顾了一下这个小贩的生意。

他的系统存储空间里古代的金银以及铜钱不少,不过他那些宋代的铜钱在这个时代并不流通,于是只好用碎银子来结账了。区区几个梨,只要十几文钱,他给那个小贩的碎银子至少有三分重,足够买上百个梨了。

听郭凌峰摆手说不用找钱,那小贩不由得千恩万谢,还特意带着他一起到城北观音庙来找宁采臣。

一来观音庙这边人气旺得多,他的水果肯定会好卖很多。二来这小贩确实挺淳朴,受了郭凌峰的好处就想着能报答于他。

来到城北观音庙,果然在一个街角看见一个小摊,竖着一块幡布招牌,上写“代写书信”四个大字。摊位上宁采臣身穿一袭白色儒士长袍,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一封书信。

郭凌峰站在不远处对宁采臣仔细打量了一番,见他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和那个青涩的张国荣一模一样,确实是一个颜值极高的美男子。

郭凌峰如今身穿专属战衣,可是有50的魅力值加成的,即便如此他也觉得对方好像比自己还要更俊美一些。

这可是张国荣颜值最巅峰的时期,古人所说的“翩翩美少年”,大抵说的就是这样了吧?

郭凌峰慢慢走近,见他信纸上满是蝇头小楷,字迹相当娟秀,不愧是明代的读书人,书法水平都不低。

“写好了,一共100文!”宁采臣写好书信,对旁边一个老太婆道。

那老太婆面露难色道:“宁公子,老身今天出门并没有带这么多钱,能不能先欠你两天,下次再拿来给你啊?”

宁采臣略一沉吟,道:“老人家,我代写书信也是要耗费笔墨纸张的,你身上带了多少就先给多少吧!”

那个老太婆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数了半天才递到他手中,只有57文钱。

宁采臣收了钱,见那老太婆拿了信起身离去,这才看见站在摊位前的郭凌峰。

“这位公子,是要找宁某代写书信吗?”宁采臣看了一下郭凌峰,对他的短发头型有点诧异,不过他是摆摊做生意的,倒是不会对客人的造型品头论足。

郭凌峰微笑了一下,道:“请问阁下就是宁采臣公子吧?”

宁采臣愣了一下,问道:“没错,在下正是宁采臣,我好像并不认识阁下吧?”

郭凌峰微笑道:“是我来得唐突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郭凌峰。我听说宁公子在金华府以诗文著称,又精擅书法,所以特来拜会!”

宁采臣只是区区一个秀才,虽说是有功名的读书人,比那些童生之类强多了,不过又哪能称得上“在金华府以诗文著称”?字也只能说写得还不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