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娱乐时代 第311章

作者:白色十三号

别人不知道,但凯特-贝金赛尔自己清楚,伊芙琳这个角色,她就是在模仿妮可-基德曼。

“安德森先生。”经纪人压下心中的不快说道:“动作片不符合凯特风格和定位。”

罗南摇头,说道:“动作片是成为巨星的捷径,你们没看到《霹雳娇娃》的成功吗?德鲁-巴里摩尔和卡梅隆-迪亚兹红到发紫。女性动作片正在成为主流,以贝金赛尔小姐的条件,非常适合出演动作角色,这是时代发展带来的好机会!”

他强调道:“如果贝金赛尔小姐能抓住机会,不但可以建立独属于自身的演员风格,而且几部动作片成功之后,也可以像茱莉亚-罗伯茨那样,成为2000万俱乐部的成员。”

这种纯粹忽悠人的话,罗南说得脸不红心不跳。

凯特-贝金赛尔碰了经纪人的脚一下,站起来说道:“不好意思,我去下洗手间。”

经纪人知道她不想参与接下来的谈话,也是规避与业内正在飞快崛起的年轻制片人发生正面冲突,等凯特-贝金赛尔走远之后,说道:“我们也认真考虑过安德森先生所说的这种可能。凯特也希望能与沙海娱乐合作,但沙海娱乐也要拿出诚意吧?”

罗南明白他的意思,直接说道:“500万美元片酬太高了。”

经纪人略显强硬的说道:“凯特刚刚出演了一部制片成本1亿4000万美元的大制作!而且是女主角!”

“这部影片还没有上映,成败未定。”罗南淡淡的说道:“如果贝金赛尔小姐的角色反响不好呢?”

“这不可能!”经纪人越发强硬:“500万美元片酬,少于这个数字美元没有再谈的必要。”

谈判基本谈死了,罗南准备告辞,离开前最后说道:“200万美元基础片酬,加百分之一票房利润分成。贵方考虑一下,女性动作片是最适合贝金赛尔小姐的类型。”

可惜,经纪人根本听不进去。

罗南没有再多说,直接离开了。

凯特-贝金赛尔远远不值500万美元。

还是那句话,他宁愿用700万美元的安吉丽娜-朱莉,也不会用500万美元的凯特-贝金赛尔。

从商业角度来衡量,后者无论哪方面都比不上前者。

安吉丽娜-朱莉那边暂时没有消息,凯特-贝金赛尔这边希望不大,罗南后面又接触了查理兹-塞隆的经纪人,也向查理兹-塞隆发出了邀请。

这个年代的南非美钻,在好莱坞的定位就是个纯粹的花瓶,片酬不算高,但商业号召力有限。

确切点来说,即便拿到奥斯卡影后之后,查理兹-塞隆的商业号召力也不强。

美国大众貌似不太喜欢这种类型的女演员。

罗南也有疑虑,不过还是让人继续接触,条件合适的话,本就带有性冷淡气质的查理兹-塞隆,出演冷面赛琳娜也未尝不可。

尽管没有确定《黑夜传说》的女主角人选,罗南还是按照计划离开洛杉矶,赶到了纽约,准备更为关键的工作。

出了肯尼迪机场,赶到位于曼哈的的酒店,罗南见到罗伯特-李,直接问道:“怎么样?惊奇漫画那边是什么情况?”

惊奇也就是后来的漫威,前世迪士尼收购惊奇漫画之后,才更改了中文称呼。

第218章 缺钱卖儿子

来到纽约的第一件事,罗南就是要了解漫威漫画的具体情况,虽然罗伯特-李时常给他打电话通报,但当面说一下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酒店套房的客厅中,罗伯特总结了下这段时间的经历,对罗南说道:“漫威的情况比最初我们在洛杉矶了解的更加严峻,也更加混乱。”

罗南安稳的坐在沙发上:“仔细说说吧。”

相对论娱乐与漫威漫画接触很长时间,罗伯特一直是代表:“从1980年代中后期,漫威受到漫画业整体较为低迷的市场环境的影响,就开始遇到各种困难。当时漫威的领导人罗恩-佩雷尔曼为了筹钱,只能出版旗下角色版权。”

“我们的目标版权还在漫威吗?”罗南关心的问道。

罗伯特回答道:“有部分在,有一部分已经被漫威卖掉了。”

罗南皱眉:“除了蜘蛛侠等角色,漫威还卖了别的?全都说说吧。”

罗伯特详细介绍道:“早在1985年,漫威就将蜘蛛侠卖给了加农炮影业,后来加农炮影业的主席梅纳赫姆-格兰加盟了二十世纪福克斯,顺带着将蜘蛛侠的版权转入到了二十世纪福克斯。”

这些情况有些出乎罗南的预料,罗南以为蜘蛛侠的版权一直在索尼哥伦比亚手里呢。

果然,漫威在《钢铁侠》出世之前情况很差,亲儿子们不断易手,却毫无办法。

罗伯特继续说道:“后来格兰将改编蜘蛛侠的版权卖给了哥伦比亚影业,准备好让詹姆斯-卡梅隆来拍,还会由阿诺-施瓦辛格出演章鱼博士。但米高梅收购了二十世纪福斯公司的部分资产,其中便包括蜘蛛侠的版权,不过哥伦比亚影业坚持认为版权应该归属于他们,最后的结果是哥伦比亚影业拿到蜘蛛侠的版权。”

“漫威卖掉版权的方式,是将与英雄角色有直观关联的其他角色一起打包出售,所有索尼娱乐手中还有与蜘蛛侠相关的其他漫画角色版权,如毒液、章鱼博士、秃鹫、神秘客等等。”

罗南之前就了解过漫改版权的销售模式,说道:“这是漫画电影版权的常规授权方式,电影公司总不能只买一个角色,否则电影也就没法拍了。”

他叹了口气:“蜘蛛侠真人电影,索尼哥伦比亚影业已经立项了,我们拿不到小蜘蛛的版权。”

这是没办法的事,罗南还未来到洛杉矶,很多英雄的版权就被困难重重的漫威卖掉筹集资金了。

在《蜘蛛侠》电影问世之前,漫威的常规操作就是:缺钱卖儿子,而且是优先卖值钱的亲儿子。

不是不想卖干儿子,干儿子们名气太小,不好卖,也卖不上价。

“漫威对索尼哥伦比亚的蜘蛛侠电影改编很不满意,特别是更改了彼得-帕克的一些设定。”罗伯特耸耸肩:“但卖出去的儿子,已经不是他们说了算。”

他继续刚才的话题:“绿巨人早在1990年就被环球影业买走了,不过环球影业对于超级英雄电影存有疑虑,一直没有进行电影改编。”

罗南知道这是正常情况,现在不是十年以后,超级英雄电影在大部分人的观念中,只是小众片子而已。

在罗伯特的介绍中,罗南得知环球影业不仅买走了绿巨人,手中还握有纳摩的电影版权。

纳摩是漫威版的亚特兰蒂斯人,与海王有些类似。

“还有x战警。”罗伯特满脸都是痛惜,因为难以再拿到相关版权:“1994年漫威把x战警的版权打包卖给了二十世纪福克斯。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漫威的情况非常糟糕,所以版权开始卖的更为彻底,二十世纪福克斯不但永久性拥有x战警所有角色的版权,而且完全拥有变种人这个词的概念版权,并可以拓展任何一个x战警漫画角色。”

不知道为什么,罗南脑海里突然闪过了太平洋对岸的一句话:崽卖爷田心不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