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武通万界 第103章

作者:天机老夏天

故事中主脚李星云,因为跟不良帅袁天罡学习武艺,所以长大以后刚出现便有了小天位功力。

叶天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功力划分是怎么划分的,他也不知道自己先天中期的功力,在这个世界算是什么位的。

但是他可不只是武道先天,他还有道术,还有国术。在加上他因为修习龙象般诺功和铁布衫的,吃过菩斯曲蛇蛇胆的原因,身具神力。一身实力很是可怕。

但是不知道和这方世界的大天位高手比起来,谁强谁弱。

而画江湖之灵主,则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故事没有交代灵主的时代背景。

在灵主的世界,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为活人办差,而另一种人则为死人办差,这种人被称之为灵徒。而指使灵徒做事的,便是‘灵主’。

和不良人不同的是,灵主世界的时代背景很和平,没有战乱,没有朝廷官方。

而不良人世界则是李唐末年,战乱纷飞的时代,有军队的存在。普通人在这种乱世,都是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每日提心吊胆。担心有军队攻城,然后屠城。

有句话是这么说得;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乱世是多么的不让人待见。

因为乱世人命如草芥,每次乱世,死去的人都是以百万为记的。战死的军人都是数百万的,更别说普通人了。死的更多。

从‘叶天’的记忆中,叶天得知了自己所在的这个时代,是李唐末年,和画江湖之不良人位面的时代背景一样。

叶天不知道李星云和百里登风现在在哪里,他也没那个空去找他们。他现在首要要做的,就是吃饭。

没错,吃饭,他已经三天没吃饭了,肚子已经在抗议了。

按理说叶天应该是很难感觉到饥饿的,但是现在他身受重伤,体内的法力和内力都已经用不了,被系统给封印了,现在的他,就相当于是一个国术高手。除了身体比以前强很多,力气很大以为。没有特殊之处。

还是需要以五谷杂粮为食,现在的他是铁,而饭是刚,不吃他连路都走不了。

不过乾坤袋打不开,他只能自己出去找吃的。因为家里什么都没有。

家里要是有吃的,‘叶天’哪里还会被饿三天。

叶天记得自己昨天被恶霸打晕了过去的,但是自己怎么会的家呢?。这是一个问题。

“小天,你醒啦,没事吧,来,先喝完水。”

突然,一道声音从门口传过来,叶天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中年汉子,正站在茅草屋的门口,手中中拿着一口破碗。

男子看起来很瘦,面部也黄蜡无光,很显然是营养不良的缘故。

“王叔?。是你把我带回来的?。”

看到中年男子,叶天脑子一过,便说了出来。

中年男子名叫王良,住在叶天家隔壁,是叶天的邻居。

叶天当初刚刚搬来这里的时候,因为叶天是读书人,王良便对叶天很是照顾,王良年过三十,家里有一老娘要照顾,平时要照顾老娘,也是辛苦无比。累死累活的上山砍柴,结果得到的钱只有那么一点点。

平时连饭也吃不饱。有时候还要接济一下叶天,日子更是难过了。

这次他上街卖材,碰巧看到全身是伤的叶天,躺在地上昏迷不醒。便把他带回来了。

看到王良,叶天也是心中一暖,这是一个善良的汉子。很是纯朴,待人真诚。明明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还要时常接济一下叶天,可见他的为人。

对此,叶天对他也很是客气。不过以前的‘叶天’也不开窍,虽然他干不了体力活,但是他可以帮人抄书的,但是他却没有这么做,反而每日窝在家读书,什么到不干。

不得不说,叶天穿越三次,这次穿过来的身份,是最差的一次了。

“哎,我昨天上街卖柴火,正准备回家,看到你一个人倒在地上,衣服也脏乱不堪,便把你背回来了。

不过昨天柴火没卖出去,没钱财可以买米,你几天没吃东西了,我也帮不到什么。”

说到这里。王良还忍不住老脸一红。毕竟不是什么好事。

看到王良这幅样子,叶天有种想笑却笑不出来的感觉?。王良的样子好笑吗?,叶天可以准确的说出,他的样子很可笑,但是他为什么笑不出来。因为王良是关心他,他还笑得出来吗?。

或许很多人在想,邻居之间相互帮助这样的事情很常见。常见到可以让人习以为常。

但是你想想一个处在****时期,之间都吃不饱饭的时代,家里还要一个年迈的老娘需要照顾,扪心自问一下,有多少人可以做到王良这样的?。

远亲不如近邻,说的就是这样的。

“王叔,你说错了,自从我搬来这里,一直都承蒙你的照顾,不让我都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现在。”

“你别这么说,我是个粗人,哪能和你们这些读书份子相比。好了,你先别说了,来,先把这碗水喝了。我刚刚在山上捡了几个果子,虽然不能顶饿,但是还是可以填填肚子的,等等,我去给你拿来。”

把水递给叶天之后,王良便直接转身跑开了,看样子是回家给叶天去拿果子去了。

看到王良离开的身影,叶天心中一暖,这是一个正真的好人啊。

看着王良递过来的破碗,缺了半边的口子,一碗水也没多少。不过却还是散发则淡淡的热气。也不管水干不干净,叶天直接便一口就灌了下去。毕竟他现在是真的有点渴了。

没一会儿的功夫,王良便拿着五六个果子再次来了叶天手中。

看着王良手中范青的果子,叶天暗中摇了摇头,叶天眼尖,一下就认出了王良手中的果子。

青果,又称为橄榄,因为果实尚呈青绿色时即可供鲜食而得名。

初吃时味涩,久嚼后,香甜可口,余味无穷。味道只能说还行。

但是果子却不大,一个只有枣粒大小,这样的果子,吃个二十个都不够的。六个又怎么够,不过叶天已经很满足了。

要知道现在可是****时期,在加上今年各地收成不怎么样,粮食的价格也高的很。很多人都已经吃不起饭,只能以野果野菜为食,有的人家甚至还以树皮为食。

有果子吃已经不错了。换作其他人,谁能在这种****时期还把宝贵的食物资源,拿出来跟你分享。

“王叔,你把果子给我了,你和大娘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