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之我是剑齿虎 第18章

作者:遗忘的水手刀

而这一次同族的遭遇让他终于意识到了想要与入侵的白人斗争,他必须可以团结所有能够团结的力量。

所以他花费了一年的时间,穿越了大半个美国,从西部来到了东南部的佛罗里达州。

希望可以联系到当地的塞米诺尔人,但是当他到达的时候,刚经历了三次塞米诺尔战争的塞米诺尔已经彻底被美军打断了脊梁。

他们选择了投降和接受美国政府的迁移,愿意背井离乡,永远离开他们祖先曾经世代生存的土地。

因为他们已经为了这片土地留了太多的血了,他们再也无法坚持下去了,不过他也不是毫无所获。

他最终在阿拉巴马州和佛罗里达州的交界处找到了一个最后还在坚持的大部落。

不过身为苏族人的他刚到对方的领地,就差点被当成美国人的间谍杀掉了,毕竟在这样一个年代里,有印第安人为美国人卖命,成为‘印奸’也是很正常的。

好在他运气很好,碰上了前来‘执法’的美军,在用弓箭干掉了带队的美国上尉(cata arica)之后,他获得了对方的信任。

在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之后,以未来酋长的身份和对方的酋长定下了两个部族之间的盟约:苏族人所在的部落会为他们在西方的土地上寻找一片新的家园,但在面对白人的入侵之时,他们放下部族之间的仇恨与分歧,共同为了印第安人的家园而战。

随后,为了鼓舞部族成员的士气和提高自己的威望,他和酋长策划了对维克多家所在小镇的袭击。

不得不说,他天生就有成为军事家的潜质,在他的带领和分配下,报复行动出乎意料的成功。

除了在教堂遇到了一点小挫折,其他几乎没有损伤。并且在随后的撤离作战中,带着整个部族的老弱病残孕,还能把巴格利中校甩的连部族马屁股都看不到。

他们把精锐的骑士分散成小队,不断轮流骚扰追击的美军,并且自己亲自带队断后,最终掩护了整个部族的撤离。

但也因此被巴格利堵在了这一片河边的树林之中,是的,被堵在树林的只有那个苏族人,而部落的酋长则带着部落前往西方去寻找新的家园了,只留下了几百名勇士和那个苏族人一起断后

第十三章:疯马

这个年轻的苏族人有着一个别具风味的名字:疯马。据说他在15岁时便成为了部落里一名骁勇善战的猎手,然后因在一次与阿拉巴霍人争夺土地的战斗中英勇作战,“就像一匹疯狂的战马”,所以在庆功会上被父亲改名为crazy horse——疯马。

不过那已经是8年前的事情了,如今的疯马变得更加强壮勇敢,并且充满智慧和稳重。

其实这些优点从他小时候就可以预见,在他12岁那年,他和自己的兄弟一起出发寻找矮马。

当他们在一棵樱桃树下休息,并惬意地享受樱桃美味的时候,一头咆哮着的熊突然向他们冲过来。

他的兄弟吓傻了,年少的疯马把他推上一棵树,然后骑上他们受惊的马,奋力将它控制住,折返回来,挥舞着套索恐吓熊。

虽然熊开始时显得很凶,但是过了一会,它从心的转过身走了。而维克多13岁的时候还在和老爸玩拔牙游戏。

如今的疯马已经成了一个合格的领袖和优秀的战士,不过他的对手,也从巴格利中校变成了一只燃烧着复仇之火的剑齿虎。

其实维克多一开始给巴格利提的意见很简单,让巴格利派手下把林子围起来,别让印第安人跑了,然后他冲进去,把几百个印第安人都干掉(你以为你是神海4的男主角么!)。

不过显然巴格利不会让他这么做的,他以为失去父亲让这个孩子精神都不正常了。

所以最后维克多只能跟着一支百来人小队,一同前去树林里搜查印第安人的下落。

这是他主动要求的,而巴格利在确认了他确实有着不错的枪法和熟悉的追踪技巧之后,便同意了他一同前去,并且叮嘱了小队指挥官要保护好他。

然而这些部落的勇士早已经在疯马的命令下化整为零了,他们本来就是怀着必死的心留下的。

他们需要在这里拖延美国军队最少三天的时间,这样才能保证部落彻底完成迁移。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巴格利得到的命令就是让这个部落离开佛罗里达州,所以巴格利并不会去追杀他们的部落,而留在这里,则是为了拿他们的头皮去领赏金和战功而已。

进入林中的小队,不断遭受到来自四面八方和树上的冷箭,被射死的人不多,但是受伤的却不少。

而分出人手去照顾伤员以后则让小队的情况更加岌岌可危,小队的指挥官满头大汗的看着自己的手下被印第安人耍的团团转而无能为力。

“这些该死的印第安人!为什么就不能出来和我们堂堂正正一战呢?!所有人!带上伤员,撤退!”

虽然知道就这样一无所获的跑回去肯定要受罚,甚至可能降级,但是总比全军覆没丢了命要好。

最少他们还抓了个舌头。嗯,这个倒霉的勇士在树上射箭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下来,摔断了腿,结果被美国人活捉了。

很快,这支负责侦察敌情的100来人的小队就仓皇着跑出了树林,还丢下了十几具友军的尸体。

最终小队的指挥官还是被降职了,因为维克多不见了,气急败坏的巴格利将他骂了一顿之后把他赶出了办公室。

但是让巴格利再派人去找维克多,那也是不可能的了,毕竟那只是他战友的儿子,不是他的儿子。

虽然感到惋惜和心痛,但是当前还是消灭这些印第安人更加重要,毕竟每一块头皮都是100美金呢。

从那名被抓的印第安人口中得知对方已经化整为零之后,巴格利只好下令部队分散包围这片树林,避免对方分散突围逃走。

而此时的维克多也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外围已经被美军堵上了,他可以放心的开启复仇之旅了。

他对于即将来临的杀戮充满了兴奋与期待,他明白这是他的兽性在欢呼,但是并没有再去抑制,因为这就是他意愿!他要他们,血债血偿!

维克多偏头躲过一支从灌木丛中射向自己的利箭,顺手将手中的尸体丢到一旁,这是一个对自己很有信心的‘猎物’,是的,在维克多看来,这里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是自己的猎物而已。

距离他开始杀戮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一开始他并没有被那些印第安人放在心上,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落单民兵而已。

但是当他徒手搏杀了一个试图刺死他的印第安人勇士的时候,对方才明白这不是一个民兵,而是一个能够徒手杀人的凶徒。

但是这也并不足以令他们感到害怕,因为这里是他们的主场,他们可以在这里消失的无影无踪,从任何方向向他发起偷袭。

但是很快,他们发现他们又错了,这里已经不再是他们的主场了,对方比他们更加了解这里,并且可以通过蛛丝马迹轻易的找到他们,杀死他们。

甚至可以像那些该死的美国军犬一样,追寻着气味找到他们。最可怕的是,有一个死里逃生的勇士告诉了大家一个更加惊人的消息:弓箭射不死那个该死的怪物。

那个勇士说他们四个人一通前去击杀那个该死的白人,结果其他三人都被轻易格杀了,而他则躲在灌木丛中,成功的用弓箭射中了对方的膝盖。

他亲眼看到箭支穿透了对方的膝盖,并且血流如注。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他不敢置信。

对方毫不在意的拔出来膝盖上的箭支,然后朝着他所在的方向露出了一个狞笑,然后他看到对方膝盖上的伤口居然自动愈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