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呆大领主的奇妙冒险 第231章

作者:生命汲取者

  这次的游戏路明非很熟悉,三国战纪。就是那个靠着什么什么秘籍捡火剑,刷等级,合天书的那个。

  这游戏的角色分两个,一个是人人都在抢的诸葛亮,另一个叫其他角色——没办法,谁让这个游戏的机制决定了诸葛亮就是里面最全能最BUG的角色呢?

  具体的攻略怎么玩路明非早就忘到奶奶家去了,所以他很上道的没抢诸葛亮而是选了个马超,而巨龙则顺理成章的拿下了诸葛亮。

  第一关,截江救阿斗,一帮和蜀国P关系都没有的武将以及文将人物乘着仿佛徜在岩浆湖上的船靠近了大船,然后跳上去准备暴打一个拿着两对拐的孙尚香然后救回她手里头的阿斗。

  路明非稍微靠近了一下这条龙,他觉得自己不能一直赖在这里打游戏,虽然对自己的口才很没有自信,但路明非还是决定试试能不能套出这条龙的话来。

  毕竟它看起来......脑子不怎么好使的样子

  “喂,你叫什么名字啊?”路明非一边摇着摇杆一边试探性的问道,从最简单也最不容易被它一口吞下的问题问

  “我叫芬里厄。”大笨龙嗡里嗡气的说道

  “芬里厄......吞世魔狼?”路明非愣了愣:“那你妹是耶梦加德,还是叫海拉?”

  “我只有一个姐姐,她叫耶梦加德。”芬里厄一边搓招一边说道:“但我也有一个妹妹,就叫海拉,可她还没出生,姐姐不愿意让她诞生。”

  ——好吧,看起来这条大笨龙的话还是很好套的,起码自己现在清楚了夏弥的真名不是嘛?耶梦加德,路明非在心里嘀咕道,真是一个威风凛凛的名字啊。

  不过看起来夏弥貌似又骗了他们,芬里厄应该是他的弟弟而不是哥哥。毕竟怎么看这条像是大型猫科动物的初代种都不像是一个合格的哥哥形象,说是夏弥的弟弟才不违和嘛。

  兄长和长姐就应该保护他们的幼弟和幼妹,嗯,就像是老唐和他弟康斯坦丁一样!

  但这不重要,哥哥姐姐什么的都不重要。他说他还有个妹妹叫做海拉......路明非思索了一下,明白了他的意思。

  那是他们登上王座之后的名字。

  诺顿吞噬了康斯坦丁,他们变成了灼烧世界树的苏尔特尔。那耶梦加德吞噬了芬里厄,她就会成为从洞开世界树下层的海姆冥界而出的死者女王海拉。

  所谓海拉是未诞生的妹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而芬里厄说的,姐姐不愿意让她诞生,意思......就是指夏弥不想吃掉她的弟弟吧。

  哈,这听起来真的是让人无奈。老唐也是夏弥也是,明明都是一群喷着火的大怪兽为什么不能做一个干脆的怪物呢?一个一个的都是弟控,一个一个的都是谁动我弟弟我杀他全家——这种模样,你让路明非怎么下得去手啊?

  “夏弥......耶梦加德就这样一直把你圈养在这里吗?”

  “对啊,我一直就呆在这里,姐姐在外面有事不能天天来看我。不过她经常会带些好吃的下来,他们也经常会带这些玩具下来陪我玩。”

  芬里厄说这话的时候,一对翅膀一抖一抖的,微微趴伏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家里主人不带他出去而委屈的哈士奇一样。

  不,这就是有狗一样性格的龙啊。路明非这么想到,是不是初代种的弟弟辈们性格都是这样软的?芬里厄是如此,康斯坦丁也是如此。

  不过比起这个,路明非倒是更加在意芬里厄话中的‘他们’

  “他们......是谁?那些经常把游戏机带下来给你的人?”

  “他们就是他们啊。”芬里厄那如探照灯一般暗金色的龙眼浮现出了一种疑惑的情绪,仿佛再说‘你再问些什么蠢问题’

  “快过来,要捡火剑得走这里,一会儿雷剑给你吧,冰剑我拿着去打曹操。”

  “哦哦哦哦哦。”

  路明非赶紧集中注意力在街机上,这游戏要是玩的坑爹了这条哈士奇一样的龙大爷说不定会一口吞了他——毕竟是孩子一样的个性,而孩童的行为往往是特别难测的。

  “你就这样一个人.....龙待在这么黑这么挤的地方不觉得憋屈嘛?”路明非看了看四周,这些芬里厄堆积的‘宝物’暂且不说,这么大一条龙居住在这么一个狭小的地下,连翅膀都伸展不开,他不难受吗?

  “并不啊,在这里呆着比在‘摇篮’里呆着舒服多了。”芬里厄捻起一把薯片放进嘴里

  “这里比摇篮宽敞多了,有好玩的游戏,有好吃的薯片,有我最喜欢的姐姐,还有这些有趣的‘宝物’,我很喜欢这里。”

  路明非沉默了片刻,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真的是......越来越难下手了啊。

  路鸣泽曾经说过,龙族是被这个世界遗弃的种族。他们活在世上就必须承担弃族的绝望。路明非无法理解这其中的含义,可现在,他稍稍了解了一些。

  上千年的沉睡,无穷的循环的噩梦,最深的黑暗只有你自己与牵着你手的弟弟。这样的孤独和绝望仅有唯一的兄弟存在,弃族的王座上,只有王与王拥抱着取暖。而这样的他们......真的能吃掉彼此嘛?

  所以诺顿无法真的吞噬康斯坦丁,夏弥也不会吃掉她这个笨笨的弟弟。哪怕在无尽岁月的轮回中,他们有的是这样的机会。

  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在这个世界的孩子

  真的是无边的恶意才能塑造出这样的设定啊,真正掌握力量的一者反而有巨大的弱点,其实他们是给持权的弱者准备好的食物。当他们无路可走,就可以食用自己强大的弟弟妹妹。这创造四大龙王的那个黑色皇帝绝对是个混蛋!一个恶趣味的,喜欢端坐高处冷漠的环视人间的混蛋!

  “阿嚏!”路明非突然莫名的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一脸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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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与龙扯皮

  路明非又陪着芬里厄搓了很久的街机,两个人吃掉了起码三十包的薯片和一冰柜的冰淇淋——当然,这里面绝大多数都是芬里厄吃掉的。

  他们两个已经从孙尚香搓到了左慈那一关,坐着一个白鹤的老头子疯狂朝着地面丢雷,路明非这个烂到家的技术已经让他投币续关五次了。

  这里的游戏币不是外界那种样式的,而是一种暗金色的非常精美的暗金硬币,看起来比英镑什么的要精美的多。然而这些货币确是芬里厄收藏里最不值钱的一堆东西。

  甚至可以说是一堆垃圾。

  路明非只是用自己兜里不知什么时候揣着的一个北冰洋瓶盖就换了一千枚这样的硬币,说实话他一开始还是挺高兴的,但很快他就发现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这些货币在这里的确没有任何卵用,对比起这些五颜六色在外界是‘垃圾’的东西,货币这种代表财富的玩意......一文不值。

  货币的价值是体现在社会与整体的架构之上,脱离的社会的货币毫无价值可言,不过是一堆废纸以及一堆石头罢了。

  在尼伯龙根这样单纯的龙族领域里显然是不存在所谓的社会架构,因为龙族就是这里无上的君王。独裁统治下,可没有资本主义发展的余地。

  路明非也从一开始抱着打探消息的想法变成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芬里厄聊天扯皮起来,这样的感觉就像是小时候在游戏厅里和不认识的小朋友玩游戏一样。边玩边说骚话,扯犊子。

  或者直观点的形容,路明非感觉自己现在就像是在和芬格尔那厮在一起一样。不过芬里厄没有芬格尔那么的贱骚,他就像是个小孩子一样,天真到可怕。

  啧,那这样子就不应该是两个熊孩子一起玩了,而是家长领着熊孩子一起玩。

  “你姐跟你说过楚子航的事情嘛?”路明非叼着一根绿豆冰棍,一边打着游戏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

  “我听姐姐说过他......”芬里厄迟疑了片刻,似乎是在思索的样子,狰狞的爬行类脸上的鳞片蠕动,看起来似乎是在深刻思考?

  “那是姐姐很关注的一个人类,她在外面的世界唯一投以注目的人,我不喜欢他,每次回来她都要跟我说那个人类的事情。”

  芬里厄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带着一点嫉妒,简直就像是一个不得宠的小弟弟

  “那你姐都怎么说他啊。”路明非含糊不清的问道

  “玩具。”芬里厄换做一边爪子操作着游戏,另一边的爪子挠了挠头,似乎是在深刻的思索着什么

  “姐姐说楚子航对她来讲就相当于一件玩偶,那种从小陪着你的玩偶,没有价值,但失去的话,会有点难过。”

  这么文艺的话一看就是不是出自这只大傻龙之口,虽然也很没有自己那个脱线学妹的风格,但若她是初代种,说出这么文艺的话也不是不可能。

  路明非摸了摸下巴,女朋友把自己当做玩偶......这是什么新鲜的P~LAY设定?听起来略刺激啊,没想到师兄这么个浓眉大眼的家伙居然玩这么激烈的玩法。

  不不不不不!自己在想些什么呢?路明非赶紧晃了晃脑袋,师兄在外面拼死拼活的打初代种自己在这里说烂话成何体统?虽然完全就是自己陪他来的......

  他应该屠龙,应该立刻翻脸的握住身旁的天羽羽斩把这条大傻龙的脑袋砍下来,延续自己作为屠龙者的职责和骄傲。

  他又看了一眼这条认真打游戏的大傻龙,无语凝咽的捂住了脸。

  还是.....下不去手啊。

  这条龙构筑了这个炼金迷宫自己生活在里面,像个宅小孩缩在自己卧室里,而自己居然是来杀他的。想到这一点路明非不由得有点不舒服。

  但路明非觉得就算没办法动手他好歹也得问清楚离开这里的办法,他可不想陪着这条大傻龙打一辈子游戏——那太可悲了。

  “芬里厄,你知道怎么出去嘛?”

  “不知道。”芬里厄晃了晃大脑袋,声音森严但语气幼稚

  就像是森川智之用萨菲罗斯的声音跟你说‘你拍一我拍一’一样的违和......

  “平常都是姐姐把东西带过来给我的,我不知道怎么离开尼伯龙根。姐姐也让我不要乱走,会出乱子的。”

  路明非撇了撇嘴,当然......当然会出乱子,一条几十米大的巨龙出现在北京地铁的轨道上的场面想想都刺激,首都屠龙战?第一个疯掉的就是混血种吧。

  不得不说夏弥的选址的确非常毒辣,在这个全世界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首都下面建立了自己的老巢,完完全全的限制了战争开启的可能性。

  这要是建在新德里或者其他什么国家的地下倒还无所谓,就算是东京地下混血种都敢去拼命。但你偏偏建立在蓝星五流氓的首都——要是英法那两个没落废柴也就罢了,满世界贩卖国际援助的毛熊、兔子还有鹰酱可谓是蓝星战力第一梯队的列表。在他们首都下面建巢穴肯定很危险,但也绝对的确保了混血种不敢再你们地盘上大肆动手。

  你让加图索试试对北京or莫斯科or华盛顿丢一次天基武器试试?不说你能不能丢出来,你没丢出来还好,真丢出来了就等着三大流氓发疯发狂吧。

  诺玛确是是个很牛逼的电脑,但还没牛逼到天网那个级别,没法做到那种威胁全人类的地步。

  混血种到底也只是混血,子~弹打穿脑袋一样会死。所谓混血至上论就像是X战警里的变种人兄弟会一般可笑,脱离的人类的社会结构和种种设施,你们这些‘高贵血统’不还是要乖乖滚去过石器时代的原始生活?

  话说回来,老唐其实也是蛮奸诈的.....你看他把自家老巢修建在三峡大坝下,这和修在首都也就差一点,去年的白帝城捕捞作业但凡要是出了一点意外,信息泄露了一点,兔子绝对会不依不饶的追查到底!

  要知道任何对三峡大坝的攻击行为就等同于在国际社会上向兔子全面开战,鹰酱和毛熊都没这个胆子,一帮混血种吃了熊心豹子胆敢这么干。

  路明非揉了揉鼻子,他觉得自己应该辞行了,打完这把游戏就让魔鬼带自己离开这里吧......

  “哥哥,你可真是悠闲啊。”有人在路明非身边轻声感叹

  路明非吓得差点心脏停跳,扭头一看,又惊喜起来。不是喜上眉梢之喜,而是那种想扑过去捶打其胸~部嚎啕大哭说,“你个死鬼你死到哪里去了你怎么才来”的喜。

  路鸣泽,这个能够帮他搞定一切的魔鬼二号,隐藏在他身后帷幕中的最终盟友,只要有他在,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够威胁到路明非,即便是龙王。

  路鸣泽今天出场的装束是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白色的衬衣黑色的领带,头发抹了油梳的整整齐齐,臂弯里是一束纯白的玫瑰花。它神情肃穆。

  “你今天结婚?你到法定婚龄可么?”路明非上下打量他

  “白色玫瑰是送葬用的。”路鸣泽仰头微笑,“哥哥,你要知道一个男人的衣柜里永远都该有一套纯黑的西装,有两个场合一你一定回用到它,婚礼和葬礼。”

  “谁的葬礼?”路明非有几分心寒。

  “别担心,不是你的,补过,是其他所有人的。”路鸣泽的声音仿佛在歌吟,“那些爱唱歌地孩子们都被葬在花下的泥土里了,下一个春天,新生的花会开出他们的笑脸。”

  “什么鬼诗?”

  “葬歌。”路鸣泽轻声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