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之最强功德圣人 第369章

作者:墨雪卿

顿了一下之后,帝乙又说道:“此事,寡人会提前与东伯侯、南伯侯小提一下的。”

姜桓楚和鄂崇禹是帝乙绝对信任之人,姜桓楚的女儿现在就在王宫中给子受当妻子呢,鄂崇禹也是一个绝对忠诚于殷商之人,故而对于帝乙的决定,众人都未反对。

待此次商议结束之后,众臣从帝乙宫中退去。

出了房间之后,商容等人表情都非常凝重,今天帝乙跟他们说的事情,牵连太大,影响太广,若是让其他人知晓的话,定然是惊世骇俗。

众人沉默了数息之后,比干不由得说道:“诸位(好了赵)同僚,今日之事,诸位记在心中便可,切莫传与外人。”

“这是当然。”

商容当即应了下来,这种事要是传出去,那是会举国动荡的啊。

“说实话,西伯侯之事,我到现在还是不敢相信。”

梅柏这个时候还是一副深受震撼,未曾缓过神来的样子。

比干微微摇了摇头道:“不相信归不相信,然此事王兄既然已经交代下来,我等还是要早做防范。”

闻仲接口道:“便是王上那句话,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此事之后,我会安排人着重调查西伯侯那边的情况的。”

众人听了之后也齐齐点了点头,既然此事帝乙都交代下来了,那他们就必须要去做!

这一切,都是为了成汤江山啊!。

第二十章 一个有受虐倾向的王子

】 第二十章 一个有受虐倾向的王子 洪荒之最强功德圣人 第二十章 一个有受虐倾向的王子 .   朝歌,军营……

“刺!”

“哈!”

“砍!”

“哈!”

杨戬一身戎装,站在一队士兵前面,手持斩魔剑,一边喊出刺和砍的口号,一边做出相应的动作,而他喊出之后,他挥下的士兵也会按照他的命令,手持手中青铜长剑刺出,或是砍出。

动作非常简单,但杨戬就是重复着这两个命令,他要将这两个动作,彻底灌输在士兵们的本能之中,免得到了战场之上他们反应不过来。

而这训练虽然枯燥,可杨戬手下的士兵却并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一是因为杨戬勇武让他们敬佩不已,二则是杨戬身为他们的上司,竟然跟他们同吃同住还一同训练,他们根本生不起任何反驳的心思。

上司都已经这么做了,难道身为士卒,他们还能比上司的训练还要少?

这在奴隶制社会的军队中,是不可想象的,当然,杨戬的做法在这只军队之中,也是独树一帜,只有他一人这么做。

“报!杨将军!”

就在这个时候333,一名士卒小跑过来,来到了杨戬身边,向他行了一个军礼。

杨戬停下了动作,看向那名士卒道:“什么事?”

那名士卒一脸尴尬的说道:“王子受又来了。”

为什么要强调一个又呢?子受素来喜爱来军中闲逛,看看自家勇武的士卒,他和黄飞虎是师兄弟的关系,以前也经常借着这层关系来串门。

说起来,子受这家伙孔武有力,在军中倒也颇有些威望,只不过自从杨戬来了之后,子受就经常往杨戬这边跑了。

他听说了杨戬的事迹之后,见猎心喜,每次过来都要和杨戬比试一番,虽然基本上都是输,但子受却不气恼,因为每次输过之后,杨戬都会给他提出一些建议,让他有很明显的进步,所以子受就更加喜欢往杨戬这边跑了。

只不过,这事在士卒们看来就很怪异了,堂堂一名王子,既然喜欢被一名将军给虐打,之后还每每乐此不疲的继续跑过来受虐,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王子?

杨戬听了之后,也是无奈一叹,随后点点头道:“此事我知晓了。”

随后杨戬回头对一人喊道:“张桂芳,此地交于你,继续训练。”

那名为张桂芳之人立刻站出来道:“是!将军!您放心的去吧!”

这话说得颇有歧义,杨戬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张桂芳顿时嘿嘿直笑。

这张桂芳便是后来成为了青龙关总兵的家伙,只不过这个时候他还是一名少年,他是截教外门弟子,刚刚从截教学了些本事出来,便入了朝歌,做了一个小兵。

不过这家伙可能天生对行伍十分在行,所以在当了小兵没多久,就被杨戬发现,提拔成了自己的副手。

裨将的副手是个什么情况?杨戬也不知道,反正现在他虽然名为裨将,却经常做着一些主将的事情,黄飞虎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他十分纵容,好在众人对杨戬心服口服,也未曾有任何反对意见。

将训练之事交给张桂芳之后,杨戬便直接去营中见子受去了。

杨戬有一顶自己单独的大帐,此时子受正在这大帐等候着杨戬,同时也是在调戏着哮天犬……

“诶,哮天犬,你是不是真的是神兽啊?怎么在你身上一点都看不出来啊?”

子受一脸好奇的看着哮天犬问道。

哮天犬抽着嘴角说道:“我这是化形化得彻底,你当然看不出有任何痕迹了。那种化形之后,还能看出本体(babh)的,肯定是修为不到家!”

听得哮天犬如此一说,子受不由得问道:“那你能不能教孤修行啊?孤看那些修行之人个个不凡,听说还能长生呢。”

哮天犬听后顿时苦着脸道:“你别闹了好不好?你让我来教你修炼,我俩都没好下场的!”

哮天犬若是这么做了,他首先会被杨戬给戳死,而子受,大概是会被雷给劈死的吧……

“这是为什么啊?”

子受十分不解的问道。

就在这个时候,大帐被撩开,杨戬很是无语的说道:“因为人王不能修行,这是天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