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66章

作者:南希北庆

  许多案子也都是相差不差,百姓哪里弄得明白。

  宋朝虽有律例,但其中例是很少用的,一般都是用赦。

  这赦就是指皇帝对案件的批示,再由大理寺、刑部整理,形成赦令,然后颁布天下。

  相对于例,这赦令就有很大得局限性,因为必须是皇帝亲自批示的,一年也没几条。

  张斐点点头道:“恩公言之有理,可凡事都有利弊,法亦是如此,我认为当今我朝局势,若能引例破律,是利远大于弊啊!”

  许遵问道:“此话怎讲?”

  张斐道:“引例破律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令律法充满活力,保持与时俱进。恩公可有想过,为何盗印会在我朝成为问题,而不是在唐朝,或者汉朝。”

  许芷倩道:“这也许是因为我朝印刷术得到极大的提升。”

  “自信一点,把也许去掉。”

  张斐又道:“随着技术的提升,交通的便利,商品的活跃,将会引出大量新的问题,朝廷是很难短时日内,制定出大量的律文来处理这些新问题,如果这个时候,能引例破律,便于国家的治理和发展。”

  许遵问道:“你说得虽有道理,但如何杜绝其弊端呢?”

  张斐道:“我也研究过汉朝的决事比,其主要原因有二,其一,当时汉朝朝纲败坏,在这个前提下,不管是否引例破律,法纪都会败坏的。

  其二,就是到后来的“比”太多。我们可以吸取教训,慎重制例,比如说,任何一条例文,都需要经大理寺、刑部、审刑院,甚至于官家,一一审查之后,才决定是否颁布,并且可以每隔几年进行一次修订。”

  许遵皱眉道:“就算如此,也不一定能够完全规避其弊啊。”

  张斐道:“如果再配上司马大学士的司法改革呢?”

  许芷倩美目一睁,“你不会是早就打算好的吧?”

  司法改革的主要建议,不就是张斐提的吗?那她是不是早就考虑好的呢?

  许遵也疑惑地看着他。

  张斐倒也没有否认,“我是有这方面的考虑,恰好又遇到此案,故认为何不顺势而为。”

  话说至此,他稍稍一顿,道:“另外,可不只有司法改革,那王大学士变法已经是呼之欲出,到时可能又会引发诸多新得问题,若能引例破律,反而能够令我朝法制有足够的韧性,去处理新法所带来的一些问题。”

  许遵不禁皱了下眉头。

  确实!

  王安石变法在即,司法若是落后,可能就会出现很多问题。

  就好比这盗印,无法可判。

  还得塞到“造袄书袄言”罪下面。

  虽然引例破律存有一些弊病,但如果配合司法改革的话,也许是可以规避大部分弊病的。

  再三思虑后,许遵点头道:“到时我提一提,看看他们是何反应。”

  ……

  其实张斐提出引例破律,并非是一时冲动,而是他研究过宋朝的律法,引例破律就是出现在熙宁年间,但不是主动发生的,而是被动发生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全方面,也引发了许多司法问题。

  普通立法是有很大的滞后性,王安石变法是又急又快又猛。

  最终也只能引例破律。

  但由于是一种被迫行为,导致后来也变得引例过多,给司法体制造成不小的冲击。

  可见,引例破律是必然的。

  既然是必然的,就不如主动为之。

  这样还能够更规范。

  当然,这对于耳笔之人是非常有利的,到时张斐也可以引例打官司。

  但是,得先制造问题,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跑去朝廷,嚷嚷着要引例破律,谁也不会搭理你啊!

  正如张斐所言那般,“变”乃天下最难之事。

  变,必然会伤害许多既得利益者。

  ……

  翌日,下午。

  开封府。

  “知府,适才那右厢公的黄推官递上一张状纸。”

  黄贵禀报道。

  刚刚午休过的吕公着,还有一些睡眼惺忪,听到这话,顿时就打起精神来了,稍显诧异地问道:“是什么大案子?那黄推官的状纸怎会递到本官这里来。”

  那是最低级别的法院,我这里是最高级别的法院,越级了呀!

  不是大案子,不能这么干啊!

  黄贵解释道:“这状纸乃是汴京律师事务所的耳笔之人邱征文今早递去右厢公。”

  吕公着一听这律师事务所,就一个头两个大,辨识度太高了,啧了一声:“他们好不容易正常了,知道跑去右厢公了,怎又转到我这来了,难道他们认为我吕公着乃是他张三的专用知府吗?真是岂有此理。”

  他上回就想躲了,结果还没有躲成,今日对方倒是想明白了,不来打扰他了,结果还是转到他这里来了。

  他能不生气吗?

  黄贵讪讪道:“知府息怒,因为这张状纸跟昨天打得那场官司是有关联的,故此他们不敢轻易判决,只能由知府来定夺。”

  吕公着听得眉头一皱,“状纸呢?”

  黄贵赶紧将状纸递上。

  吕公着接过看完之后,当即就往桌旁一拍,“本官就知道没这么简单。”

  黄贵道:“知府,此案罪名特殊,厢公那边也不得不慎重对待,可是苏轼一案,与此案是完全相同,若是厢公那边另判,只怕会影响到开封府的权威,可如果照判的话,估计汴京所有的书商都会被告,那几家大的书商几乎都有盗印晏相的诗词集。”

  吕公着叹了口气,“不但如此,昨日苏轼一案,本官不过是以特殊案件做出判决,但若是此类案件变多,还都以我的判决为例,给予判决,显然是不符合造袄书袄言罪的刑罚,这岂不是成了引例破律。”

  造袄书袄言最轻的惩罚,都是六十杖。

  但是昨天的判决,是判此罪名,但却暂免其杖刑,同时又判被告给予原告赔偿。

  此罪名下,是没有这条刑罚的。

  知府当然是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特殊判决的。

  要只是个案,那就罢了。但如果人人都引用这个特殊判决,给出同样的判决,显然这个判例是优先于律文的。

  就成了引例破律。

  黄贵面露愁容道:“若不引例破律,只怕会引来更多的麻烦,首先,那些书商都得被杖刑,而且,这两件案子一模一样,知府已经给出判决,要是右厢公给出不一样的判决,只怕会引人非议。”

  “这个臭小子!”

  吕公着不禁恨得是咬牙切齿,突然,他眉头一皱,“可是他这么做是为什么?难不成是成心刁难本官?”

  黄贵道:“下官适才听闻,原来苏轼与张三签订的契约,是规定此案的赔偿作为报酬,归张三所有。”

  吕公着道:“也就是说他要做印刷书籍的买卖?”

  黄贵点点头道:“倒是有这个可能。”

  吕公着怒不可遏道:“所以他是想利用本官,白得那些书店。”

  “……”

  黄贵也是头回遇到这种事,不知该如何说。

  吕公着忽然觉的此事已经超出他的职权范围,自己也做不了主,“我先去找君实他们商量一下。”

  他当天就跑去审刑院找到司马光,与之商量,此案该怎么判。

  司马光昨天就想到,此案没有这么简单,方才都还在思考这事,一听此案,就知道张斐又在装神弄鬼。

  他才不相信张斐就只是为了几家书店。

  司马光表示,自己也没有遇到过这事,也得研究研究,让吕公着先押着,等到时开个会,具体商议一下。

  等到吕公着走后,司马光立刻就将许遵给请来。

  许遵故作思考后,道:“此案依下官愚见,唯有引例破律。”

  引例破律?原来那小子是想引例破律,来介入朝廷立法。

  司马光这人精一下就反应了过来,但不露声色,问道:“许寺事通晓古今之律,也应该知道引例破律会出现许多问题的。”

  许遵立刻将昨日张斐那套说辞告知司马光。

  司马光听罢,不禁眉头紧锁,是呀!那王介甫是要变法,他将法都给变了,我就是再怎么司法改革,也难以依靠律法去限制住他呀!唯有引例破律才能够与之抗衡。。

第一百三十九章 紧锣密鼓

  虽然目前王安石还未公布他的新法,但是衙前役是肯定要改的,那么根据王安石目前的说法,之后朝廷可能会花钱雇役。

  既然是雇佣性质,那百姓是不是可以不去?

  不去的话,算不算逃役?

  到时官府又该怎么判?

  富人要交钱免役,不交钱的话,又该怎么惩罚?

  司马光突然意识到,引例破律其实已经是无法避免的事。

  但是他行事作风,还是非常保守、谨慎,他并没有马上就上奏皇帝,而是从审刑院中调去一些特殊案例来分析。

  看看还没有类似的案件。

  ……

  而那边王安石也在与皇帝进行最后的安排。

  首先,不是要颁布新法,而是要让新法师出有名。

  王安石事先已经说明,为了避免整顿吏治耗费太多精力,要创一个临时官衙,绕开整个体制。

  这个临时官衙正式命名为“制置三司条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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