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游:最强龙妈 第994章

作者:辣酱热干面

12000BC——8000BC,四千年的英雄纪元,先民放弃原本在厄索斯大陆的信仰,全面改信旧神。

取得森林之子认可的人类,开始蓬勃发展。很多天赋异禀的人类国王向森林之子学习,最强的一批人晋升半神,然后创建维斯特洛的“神裔王国”。

他们被人类铭记为“英雄”,故这一时期叫做“英雄纪元”。

比如,“青手”加尔斯,创建“园丁”家族,至少统治河湾千年,精通植物与生命的魔法。

“青手”走到哪里,农场、村庄和果园都会生机勃勃。

据说,他有一个装着全世界所有作物种子的布袋。

据说,被他碰一下,不孕的女人与没了月事的老妪就能再次生产。少女在他面前变得成熟,母亲在他的祝福下怀上双胞胎甚至三胞胎,小姑娘在他的微笑下变成有月事的少女。

他走到哪儿,贵族和普通百姓都乐意将贞洁的女儿献给他,来年他们的庄稼就会有好收成,果树也会硕果累累,而被他***的少女也都会怀上强壮的儿子或是漂亮的女儿。

这也是为何河湾地贵族特别强调“青手一系”的原因。

河湾大封建主,全由青手加尔斯的直系子女建立。

北境白港鳗鱼大人的家族,原本是河湾贵族,只因为他们不是青手一系,被排斥、被打压,最终无奈举族迁移到数千里之外的北境。也因为北境史塔克收留之恩,白港曼德勒家族才对临冬城那么忠心耿耿。

其实,连史塔克与兰利斯特,也是青手一系。

英雄纪元,青手加尔斯是河湾之王,杜伦为风暴地之王,灰海王为铁群岛与河间之王,狮鹫王(罗伊斯家族的先祖,传下一套魔法青铜铠甲到万年之后的今天,也是“青铜”约恩的先祖)为谷地之王,他们都是半神英雄,也都统治王国千年之久。

七国剩余三个中,西境“机灵的”兰恩没啥超凡天赋,还身材矮小似侏儒,但脑瓜好使,口才与老二厉害,睡服了凯岩城原本的主人的女儿,从上门女婿变成一家之主。

这个兰恩出身不简单,是青手加尔斯子女的私生子。

呃,难道是巧合,这个兰恩为何与提利昂这么相似?

还有更巧的......

多恩多沙漠多山脉,偏僻而荒凉,多是坠城戴恩那样的豪强,在2000BC之前,在娜梅莉亚带领诺伊拿人渡海到来之前,多恩压根没有统一的国王。

最后就是北境。

北境也有半神国王,不过与史塔克无关,他是剥皮人波顿家族的创始人。

从北境诸侯封地图上可以发现,北境中心最富饶的白刃河平原,竟然不属于史塔克,而是波顿家族的封地。

为何?

因为在史塔克到来前,波顿已经在那修建城堡、建立王国。

临冬城史塔克的创始人是“筑城者”布兰登,那布兰登又是什么出身?

或者说,八千年前,史塔克们在哪混?

“筑城者”布兰登也出身不凡,他的父亲叫“血刃”布兰登,一位半神国王,青手加尔斯的儿子。

“血刃”布兰登之所以叫“血刃”,是因为他参加了12000BC之前的森林之子战争。他屠尽河湾地的巨人,因杀害的森林之子太多,流的血将一片翡翠湖染成红湖。

“血刃”布兰登诞生在12000BC之前的黎明纪元,他的儿子“筑城者”布兰登却参与了8000BC之后的长城修建,这时间跨度......

“筑城者”布兰登接受筑造长城、镇守北境的任务后,才离开老家,迁徙到北境,修建临冬城,组建史塔克家族。

“筑城者”布兰登与“机灵的”兰恩,琼恩与提利昂,看看这四人的出身与命运......几乎是历史重演。

难怪侏儒与囧相互看得那么顺眼。

......

通过英雄纪元各位英雄的经历可以看出,那个时代,人神杂居,神与人之间的交流非常频繁,神与神之间的神战,犹如现今国王之间的权力之争。

所以,得知女儿被杜伦拐走,海神与风之女神压根没“神灵不该显圣于世”的想法,直接开干。

在杜伦与依妮成亲的当晚,两口子毁了风暴王的城堡,杀光杜伦所有亲人与宾客。

这可是真正的血仇。

别把杜伦与依妮的结合看成董永与织女、刘彦昌与三圣母,杜伦是半神,遇到依妮之前,已经活了千年之久,有过女人,也生下众多子女。

他的亲人很多很多。

海神与风之女神将他满门老幼诛绝种,这是什么仇?

还有宾客。

在极度推崇宾客权利的维斯特洛,不能保护赐予新人祝福的宾客,对杜伦那样的半神国王来说,就是最大的耻辱。

杜伦向夫妻神宣战了。

持续百年的神战,就是杜伦铸造“神见愁”之名的过程。

海神掀起惊涛骇浪,海啸冲毁所有沿海城堡;巨大的风暴在杜伦的王国肆虐,摧毁城市、小镇与村落。

海神与风之女神疯狂屠戮杜伦的国民,毁灭王国的生产与庄稼......

奈何两位真神用禁咒洗地,也只能伤害杜伦的王国,让他更痛苦、更仇恨,却杀不掉他。

如果只一场神战,丢一两个禁咒,森林之子还能忍受,偏偏双方都是寿命悠久的神灵,时间对祂们没啥意义。

祂们就一直打,持续上百年,真神在风暴地丢下无数个禁咒,人类城市与森林之子的森林,无一幸免。

吃瓜群众看不下去了,绿先知与强大的人类半神纷纷下场。

镇压破船湾的风息堡,就是布兰登提供图纸,森林之子负责附魔,诸多势力合力建造。

风之女神与海神折腾这么久,本就神困力乏,而风之女神为了“夫妻店”的对立法则融合,又付出巨大代价。

半血的风之女神又疲惫、又神力枯竭,相当于半血空蓝。

可祂要面对的不仅是劝架的森林之子,还有居心叵测的怒啸。

怒啸与杜伦抓住机会,联手收割残血的风之女神的人头,然后怒啸以强大的灵魂之力,占据真神的神躯。

也可以说,怒啸吞噬了风之女神。

风之女神的本体,是诞生灵性的风暴,具有强大的、特殊的风系天赋。

怒啸的手段并不罕见。

正义联盟中某些邪神谋划龙女王,不也打算通过吞噬她蕴含天命的特殊血脉,谋求掌控初火的机会?

这就是出国留学的好处了,在维斯特洛,他永远学不到如此“高明”的血巫术。

“......我当时并没想要杀掉风之女神......好吧,我心中被愤怒与仇恨填满,如果有能力屠神,我也干了。

但怒啸找我偷袭风之女神时,只说将其重创,让祂再不敢插手我和依妮的事,谁知......”

“你也乐意见到风之女神的结局吧?我看到你站在风之女神的尸体边畅快大笑。”丹妮淡淡道。

也是因果报应,通过占据风之女神的“风云”神躯,怒啸快速领悟风暴之歌;一万多年后的现在,又因为龙女王不知道疑似风之女神神躯的龙卷风是祂的本体,明明没杀心,却还是打得祂濒临灰飞烟灭。

成也“风云”,败也风云。

杜伦乌鸦道:“我有理由用最恶毒的方式诅咒海神与风之女神。

我的家人、朋友与王国子民,被祂们屠戮殆尽,血仇只能血来清洗。

但风之女神也是我妻子依妮的母亲,我本想向她隐瞒事情的真相,怒啸却悄悄告诉她——是我谋杀了她的母亲,我甚至没法辩解。”

“我更有理由杀掉怒啸!哪怕他是世上少有的真神,哪怕杀了他会让世界加速下坠,我也不在乎,不后悔!”

杜伦灵魂波动激烈,语气变得悲愤凄凉,“我曾经那样敬重他、信仰他、爱慕他,可风之女神死后,他却像变了一个人,用最残忍的手段折磨我。

他蛊惑依妮向我复仇,还把我的孩子牵连其中。

我与依妮由爱人变成仇人,我们夫妻相残,我的孩子兄弟相残,我失手杀掉依妮,我的儿子弑亲,我抱着依妮的尸体,双目流下血泪、如孤狼般绝望哀嚎......他却在云中哈哈大笑。

怒啸是个疯子,最虔诚信徒的痛苦,竟然是他快乐的源泉。”

他不是针对你,所有人类都被他憎恨。

丹妮心里想。

“死亡也不能终结我的悲命,他把我的灵魂塞入乌鸦体内,迫使我在永恒的岁月里,一直充当生死仇敌的奴仆。

我堂堂风暴王、神见愁,去给敌人当奴仆,这是何等羞辱。你说,我该不该复仇?”杜伦悲泣道。

虽然杜伦复仇有理,但在时间之河中看过他人生的丹妮,却不怎么喜欢他。

她打算将他烧成一只元素巨人。

第1030章 创世之力

杜伦也不愧神见愁之名,区区凡人半神,先后搞掉两位真神。

不过,丹妮不怎么喜欢他,也不讨厌,素人的感觉。

在时间之河中,她看过他的历史,很土霸王的一位豪杰人物——女人、美酒、吹牛、砍杀。

行为符合维斯特洛的普世价值观,本人却没吸引丹妮的优点与特色。

杜伦自己也渴望结束这一世,于是,丹妮将他烧成了一只元素巨人。

本质上与风精灵类似,就是形象有所改变,上半身为人、下半身为漏斗形状龙卷风,拖着长长的细尾巴。

之所以弄成这幅模样,有两个原因:首先,为了让人类与森林之子的元素生命区分开。

其次,元素巨人与风精灵在特性与功用上有所不同:风精灵普遍比元素巨人更强大,功能多种多样;而元素巨人粗鄙,适合充当云中厅堂“墙壁”的砖块。

人类的灵魂能不能烧成生命印记,然后开启第二生命?

能。

但普通人的灵魂不如森林之子乌鸦坚韧,很容易烧得魂飞魄散,生命印记湮灭。

只活了几十年的普通人麻瓜,与数百年“功力”的强大易形者森林之子,严格意义上讲,都不是同一能级的生命。

也许在未来,丹妮的火之创生继续完善,能比较容易地焚烧脆弱的人类灵魂。

但那样做的价值并不大。

元素精灵有多强,与他生前的魔力、天赋、境界等超凡属性有关。

若将普通人转化成元素精灵,不说煅烧过程极其浪费时间,新生的精灵本身也徒有其形,不具备元素力量,对丹妮没多大帮助,自己也生存艰难。

不如让普通人类“转世重生”,反正都是开启全新的生命。

当然,人类中也有不普通的灵魂,比如,强大的超凡者。

如果某一天囧挂了,丹妮一定把他转化成小精灵,如果他正好在母鸦体内开启第二生命,她还会帮他变成她。

囧暂时还没挂,倒是风暴神的云中厅堂,有不少适合转化为风巨人的超凡者之魂。

风暴神既死,丹妮也只能接受现实,然后搜刮祂留下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