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月
烈凤取出一只锦袋递给他,“这是飞龙真人留给你的。”
李邺接过锦袋又问道:“前辈是皇妃吗?”
烈凤摇了摇头,“我一直是他的贴身侍卫,也曾伺候他起居,算是他的侍妾吧!
他虽然研究武学,但他并不会武艺,我陪伴了他近六十年,开元四年后他便视我为妻,也视我为挚友。”
“那前辈留在皇宫会不会危险?”
烈凤笑了起来,“天子从小就是我带大的,他的武艺也是我教的,玉真公主是我的大徒弟,我担心什么?”
“那晚辈就放心了!”
李邺向烈凤行一礼,告辞而去。
烈凤望着他落寞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她能理解李邺内心的孤独,和飞龙一样。
……..
李邺独自一人在大营内缓缓而行,这时,他看见河上的小船,便走了上去,几名站岗士兵企图拦住他,李邺举起天机牌,士兵连忙退下。
李邺站在河边,默默看着几名侍卫将飞龙的骨灰撒进河中。
他想象得到飞龙这一世的不甘和憋屈,也体会得到他内心的寂寞,恐怕连烈凤也不知道他真正的秘密。
只是在临终的最后一刻,他才终于向自己敞开了心怀。
飞龙还有自己可以说两句话,但自己呢?自己的秘密又能向谁去诉说?
难道自己也要到临终之前,才会遇到下一个穿越者?
李邺默默站在河边,一直到即将要天亮之时,他才转身离去了。
……..
天子御帐内,李隆基负手站在大帐前注视着长安方向。
父皇终于去世,让他长长松一口气的同时,心中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堂堂的太上皇驾崩,最后却像一个平民百姓一样被火化,骨灰撒进一条不知名的小河里。
这让李隆基心中很不舒服,那毕竟是他的父亲啊!
高力士在一旁小声安慰道:“陛下,飞龙真人是勘破天机之人,他宁可放弃陵寝,也要把武亭川视为自己的归宿,自然有他的天机玄妙,我们只要满足他本人的意愿,那就是对他老人家最大的尊重。”
高力士的安慰稍稍解开了李隆基的心结,他沉思片刻道:“朕倒想起一事,很多年前太上皇就曾对朕说过,他说武亭川是他的来处,也是他归处,他就是武亭川的龙,现在看来,果真如此,朕要下旨,将武亭川列为御河,不准许任何人在武亭川捕鱼!”
“陛下明智!”
李隆基又问道:“那个孩子是谁?”
“那个孩子叫做李邺,是李相国的孙子,他母亲是烈凤的后人,马球打得好,目前在老臣的天鹏马球队效力!”
“你在替他说话?”李隆基似笑非笑地看着高力士。
“回禀陛下,老臣心中只有陛下的利益,老臣只是想说,无论飞龙怎么看重他,但他毕竟还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陛下可以关注他成长,但没必要把心思放在他身上。”
李隆基点点头道:“朕没有时间和精力关注他,你替我留意他就是了。”
李隆基之所以没有多问,是因为烈凤替李邺做了担保,他得给烈凤一个面子。
………..
武功县的一座大宅内,阿布思神情严峻地听取手下汇报。
这次阿布思进京特地带了两千亲兵护卫,防止安禄山对自己发难,不料朝廷不允许他这么多亲兵进京,甚至连京兆府都不能进入,责令他将亲兵驻扎在凤翔一带。
贿赂杨家说情没有成功,
走投无路的阿布思最终决定孤注一掷,趁春狩的机会偷袭天子,给大唐制造混乱和动荡。
春狩便是绝对的好机会,一旦成功,不但他能立足于丰州,甚至还能吞并朔方。
就算失败,他也能率族人北辙,去寻找新的栖息之地。
什么叫鱼死网破,这就叫鱼死网破!
阿布思看着桌上地图,他指着北面的一道山梁道:“这是哪里?”
“这里叫铜人岭,背后有几道很大的沟壑,我们的弟兄就藏身在最东面的沟壑内,弟兄们已经做好准备,就等着叶护的命令!”
阿布思点点头,“等待最好的时机!”
………..
三天的自由行猎期结束,第四天是正式行猎,除了女眷和宫人,其他官员和侍卫都要参加。
前一天晚上,军队将大量鹿群和一些大型野兽驱赶进了森林,人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行猎也要比赛,一般都是按照每支猎队计算成绩,前三天的自由行猎只算猛兽,今天算猛兽和鹿。
按照目前的排名,李邺所在的程家猎队排名第三,他们猎到一头金钱豹,抓捕两只小豹子。
排名第二是广平王猎队,猎到一头黑熊和三只野猪。
排名第一是独孤家猎队,猎到一头黑熊和一只豹。
天刚亮,人喊马嘶,一支支猎队开始出发了。
过了河,李邺和程家四兄弟便集中在一起商量。
程昌胤对众人道:“鹿群在西面,猛兽在北面山上,大家说怎么走?”
众人都望向李邺,李邺想了想道:“一兽顶十鹿,我建议去北面!”
“去北山猎兽!”其他三名程氏子弟也激动起来。
“那就去北山!”
五人十匹马向北方奔去…….
莽莽的森林内,李邺一行一路向北,森林内参天大树林立,光线阴暗,无数的小动物生活在这里,但野兔、野鸡之类的猎物大家已经不感兴趣,那是给大家练手的,真正算成绩的猎物还是鹿和兽。
这时,一群数十只肥壮的梅花鹿从他们面前飞奔而过,众人大喜,纷纷张弓搭箭追赶。
李邺盯住最肥壮的那只鹿王,他头上的两支鹿茸足有半米长。
按照春狩规定,猎物中的值钱部分归猎杀者所有,按理,那只金钱豹的豹皮应该归李邺所有,但他让给程昌胤。
今天这支鹿茸他就不打算送了,他打算留给自己的家人。
李邺纵马疾奔,张弓搭箭,目光锁住了鹿王。
就在这时,一支狼牙箭‘嗖!’的一声,抢先射向鹿王。
第115章 猎场伏兵
抢先射出箭的是程昌辉,他也盯住了这头鹿王,他抢在李邺之前射出一箭。
程昌辉年仅十三岁,用的五斗弓,软了一些,加上他发箭匆忙,被鹿王轻巧一跳躲过。
这时,李邺的箭也到了,快如闪电,力道强劲,而且他预判准确,他判断鹿王一定会向右躲闪程昌辉的箭矢。
“噗!”
一箭射中鹿王的脖子,鹿王当即栽倒,李邺在奔跑中又连射三箭,射倒了三只肥鹿。
这当然不是他第一次射中猎物,他之前已猎获了数十只野兔和山鸡,从略有些生涩到渐渐熟练,已经能把马球和骑射融为一体,迅速越过了高手的界线。
连程昌胤都夸赞李邺骑射可排进天下名次,只是他不知道,李邺其实只进行了短短五天的强化训练。
当然,李邺对自己的骑射还很不满意,他奋斗的目标是裴行俨。
裴行俨能开三石弓,百步外一箭射穿五层铠甲,箭必入铁,这才是真正的超级高手。
五人一通疾射,射杀了九只大鹿,这已经是很不错的收获了,但他们无法带着大鹿北上。
李邺和程昌胤商量片刻,两人一致决定,让程氏三兄弟带着九只大鹿回去,他们二人继续北上。
但根本原因还是三人年级太小了,虽然他们只比李邺小一岁,程昌缔甚至只比李邺小几个月,但他们身高、体格都和李邺相差太远。
李邺已经能在马球场上和成年人对抗,而他们三人明显还是初中生的模样,体格单薄瘦弱。
程昌胤作为长兄,他当然不可能让三个兄弟跟随他北上冒险猎兽,正好射杀九只鹿,程昌胤便找到了绝佳借口。
三人不服从也没有办法,无奈,他们只得将九只鹿放在马匹上驮回去了。
“邺哥,鹿茸我会给你留好!”程昌缔远远喊道。
“多谢了!”
没有了三个小弟拖累,李邺和程昌胤精神抖擞,两人纵马向北面的铜人岭奔去。
........
铜人岭东西走向,长约数十里,高不到百丈,比较低矮,像一条巨蛇横卧在森林最北面。
铜人岭上森林极为茂密,生活着大量野兽,但骑马上不去,只能下马步行爬上去。
两人抵达山脚,又向东走了二十余里,依然没有发现任何猛兽猎物,此时已是中午,再没有收获只能打道回营。
“胤哥,你在下面等等我,我上去看一看。”
两人必须留一人看马,说不定有野兽盯住他们,两人都上去,马就危险了。
“当心一点,遇到大家伙不要莽撞!”
“我知道!”
李邺挥挥手,沿着一条小路向山上攀去。
铜人岭西高东低,李邺上山的山梁只有二三十丈,尽管地势陡峭,但李邺凭借自己出色的身手,不到一炷香时间,他便攀到了山顶。
山顶上全是树木,一样遮蔽了他的视线,李邺索性又攀上一棵大松树,视野一下子开阔,周围数十里一览无余。
东面不远处就有一条沟壑,可以直接牵马越过山岭,但很隐秘,要到高处才能发现。
南面都是延绵不断的森林,一直延伸到远处的武功县,武亭川水像一条玉带,流淌在一望无际的森林之中,玉带东侧有大片的草地。
李邺还看到了数十里外的大营。
就在这时,东面数里外出现了滚滚黄尘,有不少人在纵马疾奔。
当骑马队伍奔过一段遮蔽视线的树林后,李邺看清楚了,一共有十几人在纵马狂奔,后面百步外还有大批骑兵在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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