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国 第238章

作者:高月

  所以得到机缘本身就是一种本事,但能抓住机缘大放异彩,更不是一般人能做到,这里面最关键的原因是李邺的身份,他是穿越者。

  另外三个人都是中年人,其中稍年轻的一人笑道:“我听侄子说起过李都督,李都督马球打得更好,就是那位传说中的飞鲨吧!”

  李邺笑着点点头,“请问令侄是”

  “杜望,你认识的。”

  李邺忽然知道眼前这位中年男子是谁了。

  “你是.杜甫?”

  李岱提醒道:“邺儿,你要叫杜伯父。”

  中年男子呵呵笑道:“敬文不必苛礼,名字就是用来叫的,你不说名字,令郎怎么会知道我们。”

  他又对李邺道:“在下杜甫,我其实一直很感激公子的推荐!”

  李邺连忙行礼,这位就是诗圣杜甫啊!不过此时的杜甫名气远不如李白,他是在安史之乱爆发后,写出了大量深刻的诗文,才被后世推崇,这时候他算是一流诗人,但达不到李白那种超一流的境界。

  但李邺又不解,自己什么时候推荐过他?

  “晚辈实在不记得了,我什么时候推荐伯父?”

  “前年冬天,我献《三大礼赋》,得到圣上赏识,命我待制集贤院,去年年初,令祖接见我,说贤侄很欣赏我的才学,便任命我为七品修撰官,没有贤侄的欣赏,恐怕令祖不会给我机会。”

  李邺想起来了,好像自己是给祖父说过,自己极为欣赏李白、杜甫的诗,没想到竟然间接帮助了杜甫。

  “我谈不上推荐,关键伯父自身才学出众,明珠终不会被沙尘所淹。”

  旁令另一人笑道:“李使君,令郎还真是会说话。”

  李岱又连忙给李邺介绍另一人,看起来似乎年纪最大,“邺儿,这是我在润州的挚友,王昌龄先生,做过我的幕僚!”

  李邺惊得嘴都合不拢,原来这位老先生竟然是王昌龄,虽然李邺最喜欢李白的诗,但他却是受王昌龄的边塞诗影响最大,他前世小时候会背的第一首诗,就是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就是这位王大诗人的《出塞》。

  李邺连忙行礼,“原来是王先生,晚辈景仰已久,晚辈之所以前往西域报国,就是受到了老先生边塞诗的影响。”

  王昌龄指指旁边另一人,“说起边塞诗,这位高适老弟才是高手,我那几首实在谈不上!”

  李邺有点发晕了,今天是怎么了,从王维到杜甫,从王昌龄到高适,这些中唐大咖居然一起露面了。

  “原来是‘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高先生,失敬!失敬!”

  高适也是五十岁左右,他微微笑道:“我收到好友岑参的信,他对李都督颇为推崇,再三邀请我去碎叶走走,看看更远的边塞,说实话,我颇为动心。”

  这位高适就很会说话了,他其实就是在暗示李邺,他想去碎叶,李邺邀请他去吗?

  李邺听懂了高适的意思,但他又不好明着回答,他记得高适好像是哥舒翰的幕僚,如果高适拒绝哥舒翰,又跟随自己,那自己岂不是要得罪哥舒翰?

  最好还是问一问父亲再说。

  李邺便含糊笑道:“高先生若想去碎叶走一走,那里风景如画,物产富饶,相信先生一定不会失望!”

  高适这两年也在长安求职,但屡遭碰壁,最近长安职场上的各种小道消息,高适当然也知道,朝廷成立河中都督府,授予旌节,这个消息让无数人动心,高适就是其中之一。

  接着今天借着给王昌龄接风的机会,高适就想试探一下李邺的口风,不过刚才李邺态度含糊,让高适心中略略有些失望。

  不过想想也对,哪有初次见面就让别人安排官职的道理,这件事得慢一点来,他已经托了李岱。

  众人就坐,侍女进来添了一副碗筷和酒盏,王昌龄端起酒壶给李邺斟酒,李邺连忙摆手,“不敢当!不敢当!应该是晚辈给前辈斟酒才对。”

  王昌龄呵呵一笑,“能写出‘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的诗句,就值得我敬这杯酒。”

  李邺的腾地红了,这是李贺的诗,自己当年不知天高地厚念出来,竟被父亲记住了,好像还拿出去炫耀,偏偏是在王昌龄面前,哎!

  旁边杜甫好奇问道:“这首诗开篇很惊艳啊!后面呢?”

  众人一起望向李邺,李邺有点下不来台,不得不硬着头皮念下去,“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好!好诗!”

  众人轰然喝彩,王维竖起大拇指赞道:“李都督不仅武艺高绝,写诗也这么大气,上次青莲就给我说过,李都督送给他一首,‘魂断天山四十年,碎叶柳老不吹棉’,让他心中格外伤感,小友,下次回京,一定要去我的辋川别业喝一杯我自己酿的果酒!”

  李邺点点头,“我一定去!”

  其实他们已经快结束了,李岱下午还有公务,众人便一一告辞了。

  找了一个父子二人独处的机会,李岱问儿子道:“高适想去河中任职,你接收吗?”

  李邺笑道:“我当然欢迎,但我听说他想去哥舒翰那里求职,不知进展如何?”

  李岱惊讶道:“你怎么知道他想去哥舒翰那里,他只是有这个想法,但哥舒翰要新年才回京,还没有开始实施,你的消息很灵通嘛!”

  “我也只是瞎猜的,父亲,王昌龄怎么会是你的幕僚?”

  “他在润州江宁县前后任了八年县丞,家眷都在江宁县,四年前他被贬去巫州龙县出任县尉,他在那边饱受排挤,心情压抑,前年辞职回江宁,正好我在润州,我写信给你祖父,替他摆脱了擅自辞职的流放之罪,他正好想找点事情挣钱养家,便给我做了幕僚。”

  “父亲,让王昌龄跟我去碎叶如何?”

  相比高适,李邺更喜欢王昌龄,如果能让他跟自己去碎叶,相信能够让他写出更多更杰出的诗篇。

  “我问问他吧!你先回答我,高适行不行?我还要答复他呢!”

  李邺笑道:“当然可以,他如果愿意去河中,我让他先出任记室参军事兼碎叶营田使。”

  “如果王昌龄也愿意去呢?你让他做什么?”李岱追问道。

  “让他出任河中都督府判官!”

  李邺早有想法,判官这个职务原本是留给李白,既然李白回齐州,这个职务就给王昌龄。

第363章 朱雀回京

  下午李邺回到府上,却意外看见内院的空地上摆满了床榻,足有三四十张之多,十几个丫鬟婆子在忙碌地清洗,裴三娘像监工似的来回走动,不断翻看床榻内的情况。

  李邺着实无语,不用说,一定是早上金豆子之事被母亲知道了。

  这时,裴三娘见儿子回来,连忙跑上前把他拉到一边,眉花眼笑低声道:“你知道有多少收获吗?”

  李邺一怔,还真找到钱了?

  “找到多少?”

  “这个数!”裴三娘神秘地伸出两根指头。

  “两千贯钱?”

  “差不多吧!两千枚粟特金币。”

  ‘嘶——’

  李邺倒吸一口冷气,自己发现的三斤金豆子不过也才五十两黄金,母亲竟然找到两千枚金币。

  李邺忽然想到什么,连忙问道:“在哪里找到的?”

  裴三娘满脸得意道:“在你书房的坐榻内,放在一只布包里。

  李邺顿时哭笑不得,那就是自己的钱,母亲竟然把它当做藏宝了。

  “娘,那些金币是我放在那里的。”

  “啊!”裴三娘张大嘴,尴尬地挠挠头,“你这孩子,把金币藏在坐榻里做什么?”

  “我没有藏,就放在里面,娘,那是我的书房,我的坐榻,我一直不都这样放钱吗?”

  “好像是啊!”

  裴三娘也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荒唐,顿时无精打采,“哎!白高兴一场。”

  “娘,两千枚金币伱就拿去吧!”

  裴三娘摇摇头,“我不要,你现在应酬多,花钱也多,我现在不缺钱,你爹爹刚把常乐坊买房的钱给我了,还有你给我的几万贯钱,足够了!”

  “那这里找到什么了吗?”李邺用嘴一努满院子的坐榻。

  裴三娘摇摇头,“什么都没找到,我索性就让她们清洗床榻,她们什么都不知道,我也没告诉她们。

  对了,你给小红的金豆我拿回来了,你别变脸,我给她二十贯钱作为补偿,金豆这种东西不能给小丫鬟,她家人泄露出去会惹麻烦的。”

  李邺想想也对,还是老娘考虑得周全,他又对母亲道:“你拿我的五百枚金币给大娘,把金豆换回来,那金豆你保存好。”

  裴三娘点点头,“我知道了,回头我给大娘说。”

  李邺回到自己院子,走进书房坐下,书房已经恢复原样,看不出翻找过的样子。

  这时,小红送来一盏热茶,她吞吞吐吐道:“夫人跑来问我金豆的事情,我不敢隐瞒,都告诉她了,夫人又给我二十贯钱,把我的金豆换回去了。”

  李邺点点头,“夫人是对的,那些金豆可能会给你家人带来杀身之祸,你父母得到它们,会被贼人盯住的。”

  “啊!”小红后怕地拍拍胸口,她还准备过年时给父母,幸亏夫人拿走了。

  “你没有私下留下一两颗?”李邺似笑非笑看着她。

  小红连忙摇头,“我不敢私留,若被夫人知道,会被赶回家的。”

  李邺现在知道了,小红不是世家仆,是签合同来做丫鬟的,到十六七岁就回家嫁人。

  “去吧!”

  小红行一礼,退下去了。

  李邺喝了口热茶,又打量房子,“房梁上会不会也藏有东西呢?”

  李邺随即摇摇头,自己早上真想多了,还以为这里曾经是上官婉儿的别宅,一定还藏有财富!

  现在想来还真是糊涂,上官婉儿生活在洛阳,就算有别宅也在洛阳,怎么可能在长安?

  自己的睡榻是上官婉儿在皇宫的睡榻,上官婉儿政变被杀后,她所有家具物品都收存起来,后来又随迁都搬到长安。

  祖父被赏赐这座宅子,估计天子又赏了一批家具,里面正好就有这张睡榻,

  而且金豆子藏得很隐秘,李岫也没有发现,李邺相信李岫搬走前又仔细搜查了一遍,但还是没有发现金豆子。

  不过这些家具都是金星紫檀木,都是极为名贵之木,李岫居然把它留给父亲了。

  原因当然是李岫有求自己救他儿子,才会做这个顺水人情,否则这些名贵家具他一定会搬走。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家具都是金星紫檀木,只有后宅和主客堂是,其余的下人房和客人房都是普通家具。

  这时,李邺忽然看见女道士清羽匆匆从外面进来,十有八九是来找小红玩,不过,李邺发现她总向自己书房探头看,李邺便走过去笑道:“小仙姑是找我?”

  清羽立刻转过身对着天空道:“我师父请你过去一趟!”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走了,李邺看着好笑,这个小仙姑的脾气和她爹爹李白一样,又臭又硬,自己打她一次,骗她一次,她便彻底记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