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国 第125章

作者:高月

  可以说,这个案子是李隆基一箭双雕,既狠狠敲打了李林甫,同时也让杨玉珮无法反对杨国忠入京。

  杨玉珮是杨家真正的领头羊,她同样野心勃勃,权欲极大,只因为是女性而不好出面,所以她更希望自己容易控制的杨铦入相,而不是杨国忠,但杨铦偏偏是个扶不起的阿斗,让杨玉珮也无话可说。

  她只能考虑找机会再吹吹枕边风吧!

  杨玉珮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了,请转告圣上,我不反对杨国忠入京!”

  袁思艺又淡淡道:“夫人,这个案子,所有知情者都要抹掉,这也是圣上的意思。”

  杨玉珮点点头,“我会尽快将真凶灭口!”

  三白眼就是狼眼,眼瞳在眼睛里只露一半,看起来比较阴险。

第177章 再次上场

  黄昏时分,李邺被李林甫派人找回了相国府。

  书房内,李林甫让孙子李邺坐下,对他缓缓道:“我找你来,是要告诉你,案子已经结束了,刑部驳回了孙家的控诉,不予立案。”

  李邺沉吟一下道:“是不是祖父和天子达成了妥协?”

  李林甫点点头,“我主动辞去了吏部尚书之职,同时向天子承诺支持多相制,也就是不反对杨国忠入相。”

  李邺无奈道:“孙儿做事考虑不周,让祖父受拖累了。”

  李林甫摆摆手,“这和你没有关系,圣上知道伱在我心中的重要性,所以才从你那里下手,他只是警告,后续是否升级,需要看我的态度来决定。”

  “所以祖父就妥协了?”

  李林甫微微叹息道:“事实上,多相制本身就是天子的妥协,若不是你去年建议我为朔方军主帅,我也得不到那么高的威望,今年很有可能我就会罢相,让陈希烈为右相过度两年,然后杨国忠接手,一旦杨国忠为右相,手握大权,天子就要考虑重立太子了。”

  去年十月,陈王李珪的次子李佗正式被杨贵妃收为子,改名李瑞,李瑞年方六岁,极为聪颖,性格也很乖巧,在李隆基诸多孙子中,杨贵妃最喜欢他。

  李瑞从孙子升级为儿子,被李隆基封为宁王、遥领安西大都护,地位比他生父还要高了。

  李林甫、高力士这些先知先觉者,都意识到天子有换太子的想法了,毕竟太子李亨已经四十岁,而天子李隆基保养得极好,再做二十年皇帝没有问题,面对太子李亨的逼位威胁,天子李隆基一定会选择再立年幼的太子,在皇位面前,从来就没有什么父子亲情。

  这一点,李邺也明白,他想了想问道:“宇文靖怎么办?”

  李林甫为什么喜欢李邺这个孙子,因为他比别的子孙都看得透彻,能够通过重重迷雾一眼看到事物的本质,

  “是!宇文靖是个大问题,圣上通过孙济良案成功激化了宇文靖和我的矛盾,一旦宇文靖入相,陈希烈再被杨家拉过去,我在政事堂实际上就被架空了。”李林甫在孙子李邺面前毫不掩饰自己的焦虑。

  “那就想办法阻止宇文靖入相。”

  李林甫摇摇头,“天子发动孙济良案,就是在警告我不准插手他的布局,事实上我已经承诺,不好办啊!”

  “但祖父只是承诺不干涉杨国忠入相,并没有答应反对宇文靖,如果宇文靖本身有严重问题,不适合当相国,天子也不能怪罪祖父吧!”

  李林甫也觉得孙子有道理,自己并没有阻碍天子任命相国的权力,也没有反对杨国忠入相,只是在第三相上,不认可宇文靖也是自己的相权,天子确实不会在这种旁枝末节上恼怒自己。

  李林甫沉思片刻道:“宇文靖很谨慎,他的把柄不容易抓!”

  李邺摇摇头道:“宇文靖没问题,不等于他的家人没问题,而且我们不清楚,但一定有人清楚,比如宇文靖的政敌,或者宇文家族的仇人,他们一定知道宇文家族的把柄,祖父想不到是谁吗?”

  孙子的一句话倒提醒了李林甫,如果宇文靖入相,最不待见的不是别人,正是宇文家族的世交元氏家族,尤其是千牛卫大将军元素,他一定会极力反对。

  原因也很简单,在关陇贵族中,宇文家族百年来一直就是元氏家族的跟班小弟,这么重要的相国之位没有轮到元家,反而给了跟班宇文家族,元家怎么可能接受?

  “元家!”李林甫毫不犹豫为孙子指明了方向。

  “那孙儿该怎么做?”

  李林甫负手走了几步,转身对李邺缓缓道:“官场上的任何权贵高官都有面子和里子,不管它的里子如何血腥肮脏,但面子必须一尘不染,所有朝官都必须伟岸正大,不能有任何道德瑕疵,可如果里子没有兜好,渗出来的血腥把面子染脏了,哪怕此人位居宰相,朝廷也不会允许,三十八郎,你明白祖父的意思吗?”

  李邺冷笑道:“比如宇文靖的里子没有兜好!”

  李林甫点点头笑道:“行大棋,须从小处着手!”

  李邺明白祖父的意思了,宇文靖之事祖父不好出手,就交给自己了,让自己去找宇文靖的里子。

  次日一早,李邺来到了高力士府上,今天他将替高力士打一场十强赛。

  李邺有两匹战马,一匹是阿布思的火云,一匹是墨锦,他自己没法照顾两匹马,便把火云交给相国府照管,墨锦用作平时代步。

  而今天李邺化名白狼来参加比赛,墨锦就不骑了,会被很多球迷认出来,他骑的是火云,一匹高大雄健的枣红色骏马。

  高力士的天鹏马球队也渐渐稳定下来,射球手依然是铁马,两个截球手是银刀和雄鹿,雄鹿还是李邺去年介绍给高力士,他原本是宁王府马球手的截球手。

  还有两名传球手都来自龙武军,一个叫青衣客,一个叫飞弩,这两人都是龙武军大将军王思礼推荐给高力士。

  龙武军中藏龙卧虎太多,两人虽然在龙武军内部的新秀赛中表现极为出色,但依旧没有上场机会,王思礼索性就把他们推荐给了高力士。

  五名球员都齐全,但高力士准备让李邺打下半场,作为奇兵,打杨家一个措手不及。

  球场边,冯劝农对李邺低声道:“杨家马球队下了本钱,引进了三名高水平的球员,一名叫做黑矛,原本是骁骑卫的二阶球员,被杨家高价挖来,另外两人也是陇右军马球队和河西军马球队的高手。”

  这时,李邺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猎鹰!没错,猎鹰拿着马球杆出现在杨家马球的队伍中。

  “猎鹰也在杨家马球队?”

  冯劝农冷笑一声道:“杨家已经成藏污纳垢之地了。”

  他语气中对猎鹰充满了不屑与憎恶,去年天鹏马球队顶住了范阳军马球队强大的攻势,发挥得极为出色,但因为猎鹰的三次重大失误,最终输掉了比赛。

  但在一个月后,猎鹰喝醉了酒,说出了真相,他是故意失误,尽管事后他极力否认自己说过这话,但好几个人都证明他确实说过。

  这件事让高力士对猎鹰极为厌恨,冯劝农对猎鹰也自然不会客气,直接称呼他为污垢。

  “就是因为猎鹰加入了杨家,所以我父亲才会把你请来打这场淘汰赛,我们可以输给其他队伍,但就是不能输给杨家!”

  李邺不解道:“难道杨家不知道猎鹰得罪了高翁?”

  “虢国夫人当然知道,但这个女人一向我行我素,她不会考虑我父亲的感受,更重要是,虢国夫人的女儿改嫁给武家,猎鹰就是武家子弟,她自然很看重猎鹰。”

  两人正说着,上半场的比赛开始了,比赛刚开始,杨家马球队便先声夺人,射球手黑矛一百五十步外一记远射,球应声入洞。

  全场一片哗然,没见过这么快进球的比赛,这才一开始啊!

  冯劝农有点沉不住气,腾地站起身,十分不满道:“怎么回事,怎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失误?”

  李邺拉冯劝农坐下,笑道:“他是二阶球员,大家没有经验,吃了一个暗亏,适应一下就好了!”

  天鹏马球队很快适应过来,开始组织反攻,银刀传出一个远球,铁马奋力追上,闪过了大黄弩,一记七十步外射门,马球应声入洞。

  一比一,战平了,但双方战平不到一分钟,黑矛再次抓住机会,一百二十步外射门,再次领先。

  李邺坐在一旁,冷静地观看比赛,天鹏马球队总的说来不错,很流畅,配合默契,但李邺觉得差点什么,对!缺乏一种强大的气场,缺乏霸气和激情,连一次百步射门都没有,打得中规中矩,这样的球队勉强能进五强,但只能在五强赛中垫底。

  反观杨家马球队,比去年大有进步,虽然整体实力还是要逊于天鹏马球队,可对方有了一个二阶球员就不一样了,黑矛打得霸气十足,从不在百步内射球,在气势上压制住了天鹏马球队。

  这时,比赛已经到了上半场的第三炷香,杨家马球队以五比三领先,五球全部都是黑矛打进。

  黑矛再次百步外一记抽射,却被银刀拦截,黑矛着实恼火,右手一挥,对银刀做出一个投射的手势。

  李邺愣住了,这个手势他太熟悉了,这分明是甩射飞刀的手势。

  他心中一跳,难道孙济良就是被这个黑矛用飞刀射杀?

第178章 飞鲨归来

  上半场比赛结束,杨家马球队以五比三领先,高力士立刻赶到天鹏球队大帐,亲自进行部署。

  “下半场飞弩暂时休息,由白狼顶上,打右传球手,大家都记住了,下半场的比赛必须以白狼为主,所有人都要围着白狼打,你们上半场打得太保守,太没有激情,下半场必须把气势拉起来。”

  除了青衣客和飞弩外,其他三人都认出了李邺,铁马和银刀上前轻轻拍了拍李邺的胳膊,他们都期待着李邺再次扭转战局。

  “咚!咚!咚!”

  开场的鼓声敲响,李邺手执他的铁木球杆,催马缓缓上场,时隔一年没有打球,李邺竟有一种久违的感觉。

  这时,场外的观众们议论纷纷,他们看见一个新人上场,骑一匹高大神骏的枣红马,体格高大魁伟。

  不过天鹏马球队上新人很正常,今年还好一点,以前经常更换,甚至每场比赛都要换人。

  大家习惯了天鹏马球队的风格,也不奇怪。

  但还有不少球迷希望是飞鲨回来了,天鹏马球队的顶峰,就是飞鲨创造的,战胜陇右军队那场比赛,无数人都记忆犹新。

  但他们还是失望了,上场的人不是飞鲨,飞鲨骑一匹缎子般的黑马,而眼前的球手骑的是一匹赤马,身材也比飞鲨高,比他更强健。

  他们不知道,去年到今年,李邺长高了八厘米,从一米七五长到一米八三,肩膀更宽,体格更加强壮。

  气质也更加内敛,没有了去年那样的神采飞扬,如果说去年他上一块烧红的铁,那么今年,他这块烧红的铁冷却下来了,变得冰冷而不露锋芒。

  高手自然能识别高手,黑矛看见李邺,立刻感觉对方来者不善,他能感觉到李邺那种含而不发的气场,感受到了对方冷峻的双眸。

  “他是谁?”黑矛低声问旁边的猎鹰。

  猎鹰一下子没有认出李邺,但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对方很陌生,从未见过,但又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猎鹰摇摇头,“我只知道他绰号白狼,好像没有打过比赛!”

  “白狼?”

  听这个名字,就有点草原游牧骑兵的感觉,难道也是朔方军的球手?

  “当!”锣声响起,下半场的比赛开始了。

  马球率先被杨家马球队夺下,大黄弩精准传给了黑矛,黑矛一记一百五十步外远射,如法炮制上半场的开局。

  但这一次天鹏马球队有准备,雄鹿封锁了他的路线,一记反抽,把球打出来,银刀抢到了落点,凌空一记抽射,把球远远打给了李邺。

  李邺在一百八十步处奔跑,他顶的是传球手飞弩,所有人都以为他会传给铁马,猎鹰甚至抢到了对方和铁马之间,准备拦截他的传球。

  “不对,他要射球!”黑矛忽然感觉到了对方身上的杀气出来了。

  李邺收敛的杀气瞬间放出,一百五十步一记远射,马球射出一条直线,精准入洞。

  球场上霎时间鸦雀无声,忽然沸腾起来,无数球迷欢腾得跳起来。

  “飞鲨!飞鲨!飞鲨!”

  尽管对方叫做白狼,但这一球射门,球迷们都看到了去年的飞鲨,飞鲨归来了。

  名字可以变,相貌可以变,装备可以变,但球艺变不了,一百五十步外的直线射球几乎成了飞鲨的招牌。

  猎鹰狠狠给了自己一记耳光,他也认出来了,对方就是飞鲨。

  李邺一记极为霸气的一百五十步直线射球,就俨如一支强心剂,使天鹏马球队开始活跃起来,李邺并不是前锋,他是中锋,取代了铁马的队长职能,开始指挥调动全队的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