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月
葛逻禄公主忽然又想起他昨晚笨拙的一幕,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你昨晚也是第一次吧!”
李邺脸一红,“胡说,还不快走!”
葛逻禄公主深深看了他一眼,催马离开了,她带着小侍女和几匹满载财物物资战马远去,一直很远了,她还回头向李邺这边望来。
李邺等公主彻底走远,他才看了看安吉绘制的地图,打个唿哨,带着数百匹战马向东北方向奔去
思结部和葛逻禄部的交界处,两支唐军在这里汇合,共两万骑兵,与此同时,思结部提供了三十万只羊作为他们的后勤补给,这其实是回纥提供的粮食,唐军将六千同罗战俘交给回纥,换得了回纥的后勤支援。
但葛逻禄人却没有动静,也没有集结兵力和唐军对抗,葛逻禄人一口否认阿布思在他们手上,着实让郭子仪为难。
唐军的大帐由三千多顶组成,延绵数十里,这也是回纥人借给他们的营帐,回纥人当然希望唐军和葛逻禄人开战,拔掉这个和它们对抗多年的宿敌,使回纥势力也能扩张到金山以西。
但唐军主将却是经验丰富,政治敏锐的老将郭子仪,他可不会轻易中了回纥人的借刀杀人之计,他故意把营帐搭建得很松散,完全不设防,而且不进入葛逻禄的地界,就是给葛逻禄人传递一个信号,他们不是来打仗,只是希望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阿布思的问题。
但两万骑兵又确确实实存在,如果葛逻禄人执迷不悟额,唐军又会随时出击。
葛逻禄可汗也捕捉到了唐军的两层意图,他立刻做出应对,一方面在王帐附近集结了五万大军,但另一方面又远离唐军大营,他的军队距离唐军至少有千里之遥,同时又不断派使者向郭子仪解释,他们不敢接受阿布思避难,阿布思过境走了,去投奔了西方葛萨人。
中间大帐内,郭子仪在桌上摊开地图,找到了遥远的葛萨汗国,越过夷播海,在万里之外的草原上。
北庭节度使程千里在一旁道:“葛萨人原本也是铁勒一支,就生活在金山北部,今天葛逻禄人的土地上,隋唐之际被突厥人击败,为避免灭族,全族人西迁去了万里外的西方,在那边他们没有对手,很快建立了葛萨汗国,当年他们确实和同罗部的关系不错,得到同罗部的帮助,才得以成功撤离。”
郭子仪摇摇头,“广平王殿下告诉我,突骑施部在天宝初年被灭,葱岭以西到热海一带比较混乱,各大势力都想染指,朝廷担心葛逻禄人扶持阿布思统一热海各部,当年阿布思可是乌苏米施可汗的叶护,他在那边有根基,一旦阿布思重新崛起,唐朝对西域的控制会有很大的影响。”
程千里一惊,连连点头道:“老将军说得对,阿布思是一颗很有价值的棋子,葛逻禄人一定不会轻易放弃,阿布思一定还在他们手上。”
郭子仪又摇摇头道:“如果我们对葛逻禄人发动军事打击,就正中回纥的下怀,回纥一定会出兵,朝廷同样不希望回纥变成第二个突厥,朝廷希望葛逻禄人能牵制住回纥,只有鹤蚌相争,渔翁才能得利。”
说到这,郭子仪长长叹口气,“两难啊!”
就在这时,帐门口有士兵禀报,“启禀老将军,大帐外来了一名唐军骑兵,他是自己是广平王殿下的参军,叫李邺,说大帅认识他。”
第170章 张掖街头
郭子仪又惊又喜,李邺奉命给程千里送信,他是知道的,只是自己都和程千里汇合了,这小子影子都不见,失踪了一个多月,居然又出现了。
“程将军,我们去看看,他可是奉广平王殿下的命令给你送信的!”
程千里笑道:“估计他跑到北庭去了!”
两人走出了大营,只见士兵们围住两百多匹战马指指点点,郭子仪一眼看见了异常黑瘦的李邺,差点认不出了。
郭子仪大笑,“李参军,你怎么现在才来?”
李邺连忙翻身下马,单膝跪下行礼,“卑职迷路,走到金山深处去了!”
郭子仪扶起他,拍拍他肩膀笑道:“能活着回来就不容易啊!这些马不错,是哪里搞来的?”
李邺也笑道:“回禀老将军,这些都是阿布思和他手下的战马,那匹火红色的战马就是阿布思的坐骑。”
李邺指着一匹极为神骏的红色战马,郭子仪一眼认出,正是阿布思的火云马,天子赐给阿布思的神骏。
郭子仪和程千里面面相觑,郭子仪急问道:“你遇到阿布思了?”
李邺点点头,“卑职迷路,误打误撞走到金山堡,正好遇到了藏匿在那里的阿布思和他的三百名手下。”
“金山堡!”
程千里惊呼一声,“原来阿布思躲在金山堡,难怪葛逻禄人不肯承认,谁能想到阿布思会藏匿在千里外的金山堡内,那么偏僻之处。”
郭子仪着实有点沉不住气了,“伱夺了他们的战马,那阿布思呢?”
李邺笑嘻嘻地指着马上挂的一个大袋子,“他的身体没办法携带,卑职只把他的人头带回来了。”
郭子仪惊喜交加,“快给我看看!”
李邺取下大袋子,这里面是满满一袋马奶酒,是安吉教他的办法,把人头泡在最烈的马奶酒里面,夏天也不会腐坏。
李邺把马奶酒倒出来,一颗人头也滚了出来,郭子仪拾起人头细看,果然是阿布思。
郭子仪顿时心花怒放,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这下子可解决大问题了。
“传令全军,收拾行装,准备撤退!”
大帐内,李邺将广平王李俶的信交给程千里,信放在铁盒,用蜡封住,一直揣在怀中。
程千里打开看了信,点点头道:“我得到一个消息,薛部的大酋长薛陀死在灭狼岭,薛部人说,仇人叫李参军,就是你吧!”
李邺淡淡道:“我的兄弟死在他儿子手上,他儿子的脑袋被我砍掉了,他率三百铁骑追杀我千里,在灭狼岭,我杀了薛陀不少手下,但薛陀最后不是死在我手上了。”
“他莫非还有仇人?”
“是不是仇人我不知道,薛陀是被一只白脚狼王咬死在灭狼岭下,我还要感谢薛陀,要不是他舍身喂狼,我还真没办法从狼群的追杀中脱身,我可能杀了那只白脚狼王的儿子,它和我有杀子之仇。”
程千里半晌说不出话来,他苦笑道:“真是长生天在冥冥中的安排,你知道那里为什么叫灭狼岭?十年前,薛陀在黄池岭下亲手杀死了纵横草原十余年的白脚老狼王,剥了它的皮献给大唐天子,为了纪念自己的功绩,他把黄池岭改名为灭狼岭,十年后,白脚老狼王的儿子又把薛陀咬死在灭狼岭下,这难道不是天意?”
说到这,程千里拍了拍李邺的肩膀道:“不要以为是自己摆脱了狼王的追杀,不是,白脚狼王一旦盯住你,你绝对摆脱不了,应该白脚狼王也感受到了什么,它放过你了。”
李邺点点头,“看来狼真是一种有智慧的动物!”
程千里缓缓道:“狼一向恩怨分明,不像人,薛陀的二弟薛丰得到你的好处,当上了薛部大酋长,可他非但不感激你,还发誓要用你的人头祭祀薛陀,以后自己要当心!”
大军东撤了,程千里也率军返回了北庭,葛逻禄人始终保持沉默,没有派任何使者过来解释,就像丝毫不知道金山堡发生的事情。
李邺跟随在大军中一起撤离,这几天,他脑海里一直出现那只白脚狼王,想着它站在大石上对月嗷叫,那一幕让他铭记于心,还想到了灭狼岭,似乎冥冥中有一股力量在牵引着自己,他又想起葛逻禄公主,想起了那荒唐,却又刻骨铭心的一夜。
这时,郭子仪出现在他身边,笑道:“我已经派人把报告和阿布思人头、王印等物一起送回长安了,李参军是直接回长安,还是一起去朔方?”
李邺明白了郭子仪的意思,他是在挽留自己,想把自己留在朔方。
李邺笑了笑道:“这次出征,并非是我真的从军,接下来我想去太学读书,我的杀心太盛,想用读书来收一收杀心!”
郭子仪笑道:“想读书是好事,公子想学什么?”
“我想学西域的语言,听说太学有这门课。”
郭子仪点点头,“是有这门课,是鸿胪寺开设的,专门培养通晓草原和西域的人才,不过我劝你再读一读兵书,读一读《春秋》、《史记》、《汉书》,当年我在太学也读过兵法。”
“多谢老将军指点!”
李邺目光望着远方,他的思路已经飞向了遥远的长安。
甘州张掖,裴三娘和往常一样,从前左金吾卫大将军李钦的府中出来,李钦的妻子王氏生了重病,长年经血不止,裴三娘给她调治了十天,便大大减轻了她的病症,又继续加药调治,再过几天就能治好病症,剩下就是长期调养,恢复身体,这是个漫长的过程,没有三五年不会见效。
裴三娘心中颇为烦恼,她见到了父母兄弟,虽然阖家团聚,但没几天母亲又开始操心她的终身大事,找人给她说媒,想让她嫁给河西节度使府司马安重玉,安重玉年约三十七八岁,三年前丧偶,他出身河西名门安氏。
虽然和她父亲门当户对,裴三娘从小也认识他,但裴三娘并不想嫁给他,她的儿子已经长大,她怎么能给儿子找个莫名其妙的假父?
“你还年轻,才三十出头,家世和长相都好,完全可以再嫁,不用这样委屈自己。”
母亲的话在她耳边萦绕,但裴三娘想到的却是另一个男人,让她刻骨铭心的少女时代,一晃过去了十多年,他现在又在哪里?
他现在还在想着她吗?还是在筹备婚事,又打算再娶一个门当户对的权贵人家嫡女为妻?
“请这位娘子停步,小生想打听一个人。”
身后忽然有人在问路,裴三娘浑身一震,十五年前,张掖的大街上,就有人曾经这样向自己打听,而这声音
裴三娘猛地回头,只见身后笑吟吟站着一名三十余岁的书生,身材高大,温文尔雅。
“你你怎么来了?”裴三娘不可置信地盯着身后男子。
“我来张掖找一个故人,我找了她十五年,怎么也找不到她,娘子能告诉我,她在哪里吗?”
李岱脸上依然微笑,泪水却流了下来。
“你你来做什么?”
裴三娘扭头过去,“你朝务繁忙,哪有时间来凉州风花雪月?”
李岱摇摇头,“我是没有时间,但为了找到她,我已经辞官了,我现在一无所有,不知道她还愿不愿意接受我?”
裴三娘心中最柔软之处终于被拨动了,她眼睛一红,泪水扑簌簌落下,她狠狠掐着李岱的胳膊骂道:“你这个傻瓜,你辞官做什么,你辛辛苦苦熬了十五年,不值得啊!”
李岱抱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哽咽道:“我答应过她的,我一定会回来了接她,虽然晚了十五年,但我还是回来了。”
裴三娘再也克制不住内心的情感,抱着这个让她恨之入骨,却又梦萦魂牵的男人,失声痛哭起来。
第一卷结束了,下面第二卷,时间会跳到天宝九年,写一段朝堂斗争,稳固李林甫的相位。
然后主角就会前往西域,为波澜壮阔的天宝十年怛罗斯之战做准备了。
第171章 天宝九年
时间转眼到了天宝九年的初夏,天气也渐渐热了起来。
这天中午,李邺匆匆从太学出来,快步向马房走去。
通过祖父的李林甫的关系,李邺去年进入太学,当了一名旁听生,学习西域语言及风俗,同时也旁听历史课。
他不要功名,只是在太学读书,这是允许的,只需要捐一笔钱,不少权贵子弟都这样做,履历中就有了曾在太学读书的经历。
他去年远征朔方立下累累功绩,天子李隆基亲自升他爵位为金山县公,官升游击将军,这是从五品武散官,和浑瑊一样了。
李隆基还准备封他为龙武军果毅都尉,但被李邺婉拒,他希望把官职留给父亲。
父亲为了母亲,不惜辞去户部郎中的官职,只身前往张掖,着实让李邺感动。
他也希望自己能帮父亲一把,天子李隆基感于他的孝道,便答应了他的请求,任命李岱为润州刺史,去年九月,李岱便带着妻子裴氏去润州上任了。
去年李邺回长安后不久,祖父李林甫做主,让儿子李岱明媒正娶,正式迎娶了裴三娘,成为长安一段佳话,连贵妃都派人送来了贺礼。
不过父亲去润州上任后,李邺便低调地搬进了太学,归为沉寂,开始了他的求学之路。
“阿邺!”
后面有人喊他,李邺一回头,是好友韦颂,韦颂比李邺大三岁,出身名门长安韦氏,他祖父便是吏部侍郎韦见素。
自从太子李亨和相国李林甫去年暗中和解后,朝廷便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杨国忠出任益州长史,这可不是好事,天子李隆基不喜欢杨铦,认为他太蠢笨,不领会自己的意图,李隆基还是更看重杨国忠,杨国忠的资历缺乏地方官履历,李隆基便任命他为益州长史,就是为了让杨国忠出任相国做准备。
李林甫意识到这个问题,便推荐太子派系的韦见素出任吏部侍郎,这就是李林甫的老奸巨猾之处,精准地把韦见素推出来卡住杨国忠的相位。
杨国忠各方面都比不过韦见素,那么天子就只能妥协,把左右相恢复为多相制,杨国忠和韦见素都一并入相,李林甫的宰相之位就依然稳固。
韦见素被李林甫重用,太子派系便拿到了至关重要的吏部,所以李邺一进太学,韦颂就主动和他结交,这里面都有很微妙的政治关系。
“我下午没课,我们去喝一杯?”李邺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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