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国 第11章

作者: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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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高已经很多年没有休息了,非常疲惫,但也只能咬牙坚持,选择了这条路,再艰辛也得走下去。

  累一点老高不怕,怕的是没有读者,没有支持。

  老高写这本《藏国》,是经历了一次次痛苦的教训总结出来,不能丢掉自己的风格。

  读者看的不止一本书,各种口味的书都品尝后,或许在老高这里能尝到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滋味。

  老高的风格很适合写隋唐,或许隋唐有尚武的风气,每个人行事风格都是那么奔放,哪怕坏也会坏得狂放。

  所以写隋唐我就会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我自己就会写得很张扬,整个思路和文气都是向外奔放。

  而宋朝就会写得很收敛,拼命往回收,那种感觉很难受,就像一个长跑运动员去练体操,有一种憋屈感。

  所以这本书我自己就写得特别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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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临阵磨枪

  今天晚上李邺练了整整两个时辰,潜入水底二十次,最多一次挥杆达十下,最少一次也有七下。

  李邺爬上了井台,坐在井台上喘着粗气,这时,他忽然看见了旁边的小木盒子。

  舅父居然来过了,李邺急忙举目向四处寻找,却没有发现裴旻的身影。

  李邺连忙打开盒子,盒子挺深,有上下三层,上面两层是十只小瓷瓶,就是昨天自己喝的药水,最下面是十颗黑色药丸,还有一张纸条。

  李邺拾起纸条,借助月光细看,‘十日量,药水外涂,药丸内服!’

  “啊!”李邺脸庞发热,难怪药水那么难喝。

  .......

  入夜,李邺躺在小床上,他有心事,怎么也睡不着。

  这时,他听见院子里隐隐有说话声,心中奇怪,便起身披上衣服出去。

  原来是木大娘蹲在院墙边烧纸,嘴里念着什么?

  李邺有些好奇,慢慢走了过去。

  木大娘抬头看了他一眼,叹口气道:“这么晚了,还不睡?”

  “我睡不着,大娘在给谁烧纸?”李邺蹲下问道。

  “我死去的丈夫,大娘给你说过的,你也忘了?”

  李邺挠挠头,“我啥都忘记了!”

  木大娘低声道:“他姓杨,是一名唐军士兵,开元七年,被征调去和吐蕃作战,便再也没有回来。”

  “那大娘有孩子吗?”

  木大娘点点头,叹息道:“也是一个小娘子,她爹爹阵亡没有多久,也不幸染病夭折了,她才一岁啊!”

  李邺心中一阵歉疚,自己真不该问。

  “大娘,对不起!”

  木大娘摸摸李邺的头,笑道:“有啥对不起的,都三十年了,大娘的眼泪早就哭干,只是担心他们在地府里没钱饿肚子,每年这个时候我都会给他们烧点纸,你以前最喜欢帮我烧纸。”

  “后来呢?”

  “后来你外婆又怀了身孕,那时你娘才两岁,没有人照顾,我就去照顾你娘,把她当做自己的女儿,一直到现在,大娘每天念经,就是希望你们娘俩平平安安,这是大娘这辈子唯一的心愿了。”

  李邺默默拾起一叠钱纸,一张张放进火中,火光熊熊,映红着祖孙二人的脸庞。

  .........

  次日一大早,乔彬便找到了李邺。

  李邺笑道:“我还正准备去你家呢!你怎么过来了?”

  乔彬急道:“李大哥,比赛时间改了,改成明天上午!”

  其实李邺已经不太想打马球了,不过他还是要替乔家打这场球,他欠乔彬一个人情,而且还收了人家二十两银子。

  李邺面露难色,“明天就比赛,但我们都还没有训练呢!”

  乔彬摇摇头,“家丁们天天都训练,配合没有问题,我爹爹想做两手准备,如果是武赛由王顺上,如果是文赛,就由李大哥上。”

  这倒是一个折中之计,李邺想了想道:“但文赛也要骑马击球!”

  “是的!所以今天我牵来两匹马,让李大哥练习一天。”

  李邺这才发现门外有两匹马,由上次的家丁牵着。

  “那场地呢?”

  “就在旁边的马球场,我问过了,今天军队不训练。”

  李邺回屋取了马球杆,“我们走吧!”

  .......

  马球场上果然没有军队,张小胖、小黄毛和乌鸡郎三人都在,他们作为后勤,协助李邺练球,乔彬答应中午请他们吃肉饼。

  李邺现在知道了,张小胖真名叫做张平,和自己同岁,但比自己小一个月,他家里是开杂货铺的,属于坊内的富裕人家,所以他家有孩子能去读书,但不是张小胖,而是他弟弟张小瘦。

  小黄毛的真名叫做黄苗,比李邺小两岁,父亲在西市一家酒铺当个小管事,家里有两个姐姐都出嫁了,他是独子。

  乌鸡郎的真名叫做吴长兴,比李邺小一岁,他家是运货的,自己家里就有一艘货船,他父亲和叔叔在天宝渠上运货,家境也不错。

  说起来,几家人中李邺的家境是最差的,主要是没有父亲,靠他母亲给人看病赚一点微薄的收入养家,确实很艰辛。

  至于舅父裴旻有没有暗中帮助他们,李邺不知道,但以母亲坚韧的性格,这种可能性不大,不过裴旻也说过,他给了母亲一些名贵药材给自己药浴。

  张小胖跑过来竖起大拇指赞道:“明天居然和小飞龙比赛,大哥真牛啊!”

  小黄毛和乌鸡郎也兴奋道:“大哥一定要干翻他,在长安就出名了!”

  乔彬这个大嘴巴,把什么都说了,李邺微微笑道:“人家是黑球手排名第一,咱们就是去玩的,输了咱们不丢脸,赢了嘛....我请你们下馆子!”

  三人一声欢呼,跑去捡球了。

  李邺翻身上马,手执球杆,颇有一种准备冲锋陷阵的感觉,本来嘛!马球最初就是骑兵之间的比赛。

  “开始了!”张小胖在木板旁大喊一声。

  李邺催马疾奔,向数十步外的马球奔去,他们这些孩子就是在马球场长大,从小骑毛驴打球,张小胖家有匹瘦马,他们经常偷出来骑马,自然个个骑术都不错。

  如果是以前的李邺,根本就不需要训练,马术高明得很,甚至可以钻到马肚子下打球,而现在李邺需要融合,必须要进行训练适应。

  片刻奔至马球前,李邺凭着感觉,侧身挥杆打去,‘啪!’球杆击中了马球,这是三十步线,马球射出一条直线,精准入洞。

  “好球!”

  乔彬高喊一声,果断改变规则,“李大哥,打五十步线!”

  明天的比赛肯定是五十步线,想都不用想。

  黄小毛和乌鸡郎把马球移到五十步线上,李邺纵马在球场上奔跑,不断地左右挥打,寻找感觉。

  他发现自己在水井只练了两天,球技明显比之前精进了,力量更大,身体协调能力更好,更重要是,那种控制力的感觉更加强烈了。

  不再是之前一点点微妙的感觉,而是一种很明显的控制力。

  其实这就是练武的规律,刚开始突破很快,然后停滞一段时间,再突破,再停滞,再突破.......就是一种螺旋型的上升。

  所以他现在的突破感特别明显。

  奔跑了一圈,他双脚一催马匹,马匹奔跑起来,向数十步外的马球疾奔而去,黄尘滚滚,已经看不见马球和马蹄了。

  李邺一杆精准打出,马球飞出一条弧线,再次精准入洞。

  “打得好!”

  乔彬捏紧拳头激动高喊,他当然清楚,五十步线要比三十步线难得多,只有黑白球手才有资格和能力打五十步线。

  他们这种业余球手一般都是十步线,能打三十步就已经是高手了,五十步线从来就不敢想。

  李邺打得很轻松,忍不住纵声大笑,“不算什么,再来!”

  他再次催马向马球疾奔而去。

  .......

  嗣宁王王府内,三管事胡敬端着茶盏听手下汇报。

  他有点匪夷所思,“你说乔行忠找的是一个不知名的少年当外援?”

  手下点点头,“是个永和坊的穷小子,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不过马球打得不错,卑职偷偷看了,能打进五十步线。”

  “废话!乔行忠又不是傻子,连五十步都打不过,他会要吗?”

  胡敬迟疑一下又道:“不过乔行忠做事也没有那么不堪,他怎么会把自己的前途赌在一个毛头小子身上?莫非这个穷小子只是一个障眼法,乔行忠故意做给我们看,他其实另外请了高明球手。”

  “管事说得没错,这个少年确实很可能是假象,不过管事请的是排名第一的小飞龙,除非他去请白球手,否则我们必胜!”

  胡敬摇了摇头,“白球手不可能,王爷事先说好不允许,他敢请白球手就算输了,谅他不敢乱来。”

  “那管事就不用担心了,排名第二的水鹰去了咸阳,排名第三的飞熊伤势未愈,后面的根本就不算什么,明天咱们赢定了。”

  胡敬冷笑一声,“等我当上大管事,乔行忠也该滚蛋了。”

第15章 王府扬威(一)

  嗣宁王府就是原来的宁王府,位于大明宫南边的永兴坊,是皇族的聚居地,最初在兴庆坊,叫做五王宅,那时还是武则天当政时期。

  李隆基登基后,迁到永兴坊,改叫做十王宅,后来称为十六王宅,皇子皇孙越来越多,不够住了,又在南面的兴宁坊修建了百孙院。

  皇族们住在一起当然是便于监视,天子李隆基是靠政变上台,他岂能再给别人机会?

  最大的府宅就是让皇帝李宪居住的宁王府,李宪已经去世了,他的儿子李琳被封为嗣宁王,也继承了宁王府。

  李宪自然是被兄弟李隆基的强势所逼,不得不让出皇位,连他父亲都被迫退位,何况是他。

  李隆基对这位让出皇位的大哥也不错,除了权力不能给他,其他的荣华富贵都给了他。